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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天津又1区出现本土确诊!| 凌晨通报:多人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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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最新通报

国家卫健委11日通报,10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92例,其中本土病例110例河南87例,其中许昌市74例、郑州市11例、安阳市2例;陕西13例,均在西安市;天津10例,均在津南区)。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0例,其中本土11例(均在天津津南区)。


河北省卫健委最新通报

2022年1月10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月10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0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0例。


天津本轮共报告本土病例40+13,其中西青区在大筛中发现1例

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截至11日9时,我市本轮共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0例,均在定点医院海河医院治疗,其中轻型28例,普通型12例。共报告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3例,均在院医学观察。


其中西青区在大筛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该病例居住于西青区大寺镇北里八口村龙津园,女,22岁,天津人。其 1月10日经西青区大规模筛查,当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即由120转运至海河医院治疗。胸CT示左肺上叶前段、舌段索条影。经市级专家组综合分析确定为我市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截至目前,其他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均在津南区发现,相关情况将陆续公布。


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大寺镇全域划定为管控区,实行封闭管控措施

刚刚,记者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按照有关要求,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将西青区王稳庄镇、大寺镇全域划定为管控区,实行封闭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落实区域管控。管控区内人员不出管控区域,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按照统一安排,有序下楼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派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在指定地点购买生活必需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健康码赋橙码。如有健康码赋码异常或相关疑问,请及时联系属地村(居)委会。为保障管控区人员正常生活秩序,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立即建立物资保供机制,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2.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请管控区内人员严格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严禁人员聚集,尽量减少人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如有咽干、发热等症状请及时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


3.立即启动人员排查。请1月4日——1月8日前往过大寺镇荣大花卉市场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属地村居委会、单位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4.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请广大居民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如有疑问,可咨询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


天津7例阳性感染者轨迹公布,6例为小学生

2022年1月9日我市一共新增20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多方流调,现将第21-27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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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感染者21(女,10岁),后经市级专家组判定为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12月25至26日:12时从众惠里步行到泽惠烟酒超市,13时步行回到众惠里小区,18时步行到泽惠烟酒超市,20时步行回到众惠里小区;


2021年12月27日至28日:7时35分从众惠里乘出租车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7时10分乘出租车回到众惠里小区;


12月29至30日:7时35分从众惠里乘出租车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7时10分骑车到新祥园托管班,20时回到众惠里;


12月31日:7时35分从众惠里乘出租车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7时10分乘出租车回到众惠里;


2022年1月1日:21时乘私家车从众惠里到滨海新区南益名士华庭底商4期;


1月2日:13时乘私家车从南益名士华庭到滨海新区五月广场金迪贝嘉幼儿园,18时乘私家车到滨海新区钢管厂五味缘小郡肝串串香福州道店,19时20分乘私家车到福地电影院,22时乘私家车返回南益名士华庭;


1月3日:12时乘私家车到滨海新区北塘梅州道879号泽润烟酒商行及滨海新区北塘街海阔苑,14时乘私家车前往南益名士华庭,22时乘私家车回到众惠里。


1月4日:7时35分乘出租车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7时10分骑车到新祥园托管班,20时回到众惠里;


1月5日:8时乘出租车从众惠里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7时40分乘出租车回到众惠里;


1月6日: 8时乘出租车从众惠里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8时30分骑车到津南区宜华里文敬培训学校,20时40分步行回到众惠里;


1月7日: 8时乘出租车从众惠里小区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1时30分骑车回到众惠里;


1月8日被隔离转运。


阳性感染者22(女,38岁),后经市级专家组判定为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2021年12月26日至29日:9时步行到众惠里泽惠烟酒超市,22点从泽惠烟酒超市步行回到众惠里家中;


12月30日:9时步行到泽惠烟酒超市,13点从泽惠烟酒超市骑车到咸水沽临时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15时骑车返回泽惠烟酒超市,22时步行回到众惠里小区;


12月31日至2022年1月4日:9时步行到泽惠烟酒超市,22点从泽惠烟酒超市步行回到众惠里家中;


1月5日:9时步行到泽惠烟酒超市,22点从泽惠烟酒超市步行回到众惠里;


1月6日:9时步行到泽惠烟酒超市,17时骑车到咸水沽第七小学随即返回众惠里泽惠烟酒超市,22点步行回到众惠里家中;


1月7日:9时步行至泽惠烟酒超市,22时从泽惠烟酒超市步行回到众惠里。


1月8日被隔离转运。


阳性感染者23(女,9岁),后经市级专家组判定为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2021年12月23日:7时40分骑车到津南区第七小学,17时骑车回到龙湖紫宸;


12月24日:7时40分骑车到津南区第七小学,17时骑车回到龙湖紫宸,17时50分乘私家车到吾悦广场,20时27分回到龙湖紫宸;


12月25日到26日:在龙湖紫宸未外出;


12月27日到31日:7时40分骑车到津南区第七小学,17时骑车回到龙湖紫宸;


2022年1月1日:15时30分乘私家车到普明南里站乘地铁6号线文化中心-5号线下瓦房-1号线营口道站下车前往滨江道步行街,19时49分从伊势丹入口乘地铁原路返回到普明南里地铁站后乘私家车回到龙湖紫宸;


1月2日到3日:在龙湖紫宸内未外出;


1月4日到6日:7时40分骑车到津南区第七小学,17时骑车回到龙湖紫宸;


1月7日:7时40分骑车到津南区第七小学,17时骑车回到龙湖紫宸;


1月8日被隔离转运。


阳性感染者24(女,9岁),后经市级专家组判定为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2021年12月25日:9时乘私家车从龙湖紫宸到津南区咸水沽镇老早市重明楼雅竹书画工作室,12时回到龙湖紫宸,14时乘私家车到格林游泳健身(津园店),15时回到龙湖紫宸;


12月26日:在龙湖紫宸家中未外出;


12月27日到30日:7时30分从龙湖紫宸步行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8时乘私家车回到龙湖紫宸;


2022年1月1日:9时乘私家车从龙湖紫宸到津南区咸水沽镇老早市重明楼雅竹书画工作室,12点乘私家车回到龙湖紫宸;


2022年1月2日:下午14时乘私家车到格林游泳健身(津园店),15时乘私家车回到龙湖紫宸;


2022年1月3日:在龙湖紫宸家中未外出;


1月4日到7日:7时30分从龙湖紫宸步行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8时乘私家车回到龙湖紫宸;


1月8日被隔离转运。


阳性感染者25(男,9岁),后经市级专家组判定为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2021年12月25日:17时骑车到月坛商厦6楼核武器街舞培训中心,19时乘私家车回到龙湖紫宸3期;


12月26日:15时30分骑车到耀华新天地金手指爵士鼓培训班,17时骑车回到龙湖紫宸3期;


12月27日至31日:7时30分步行到咸水沽镇第七小学上学,18时由同学家长驾车回到龙湖紫宸3期;


2022年1月1日至3日:在龙湖紫宸3期家中未外出;


1月4日至7日:7时30分步行至咸水沽镇第七小学上学,18时由同学家长驾车回到龙湖紫宸3期;


1月8日:15时到16时步行到龙湖紫宸小区门口哈喽便利店后步行回到龙湖紫宸3期家中直至被隔离转运。


阳性感染者26(女,10岁),后经市级专家组判定为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2021年12月23日至24日:7时30分乘私家车到高庄子小学上学,16时40分在林锦花园托管班托管,20时乘私家车回到碧水四季园;


12月25日:13时骑车到林锦花园托管班托管,16时骑车回到碧水四季园;


12月26日:在碧水四季园家中未外出;


12月27日到30日:7时30分乘私家车到高庄子小学,16时40分在林锦花园托管班托管,20时乘校车回到碧水四季园;


12月31日:7时30分乘私家车到高庄子小学,中午由林锦花园托管班托管,16时30分乘校车回到碧水四季园;


2022年1月1日:在碧水四季园家中未外出;


1月2日:13时骑车到林锦花园托管班托管,17时骑车回到碧水四季园;


1月3日:9时骑车到林锦花园托管班托管,16时30分乘校车回到碧水四季园;


1月4日至7日:7时30分乘私家车到高庄子小学,16时40分在林锦花园托管班托管,20时乘校车到碧水四季园;


1月8日被隔离转运。


阳性感染者27(女,10岁),后经市级专家组判定为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在兆合园家中未外出;


12月27日至12月31日:7时40分乘私家车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8时乘私家车回到兆合园;


2022年1月1日:13时乘私家车到咸水沽耀华新天地模特培训班,14时30分乘私家车回到兆合园;


1月2日:在兆合园未外出;


1月3日:18时从兆合园6号楼步行去兆合园12号楼,21时步行回到兆合园6号楼;


1月4日至5日:7时40分乘私家车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7时10分由同学母亲驾车到丰达园,18时10分乘私家车回到兆合园。其中1月5日18时从兆合园6号楼步行去兆合园12号楼,21时步行回到兆合园6号楼;


1月6日:7时40分乘私家车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7时10分由同学母亲驾车到丰达园,18时10分乘私家车到月坛商厦旁华润大卖场,20时乘私家车回到兆合园;


1月7日:7时40分乘私家车到咸水沽第七小学,17时10分由同学母亲驾车到丰达园,18时10分乘私家车回到兆合园,19时乘私家车到咸水沽金才园洗浴中心,21时30分乘私家车回到兆合园;


1月8日被隔离转运。


天津全市暂停旅游活动

1月10日,天津市文旅局发布紧急通知,即日起暂停天津市旅行社开展旅游业务活动。



天津疾控张颖:奥密克戎隐匿性对溯源带来了巨大困难

1月10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推出《奥密克戎本土疫情,天津如何应对?》专题报道,主持人白岩松视频连线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颖,就天津如何应对本次奥密克戎本土疫情作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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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提问:之前天津境外输入的病例当中有奥密克戎病例,但跟本轮本土疫情没有关系。我们对奥密克戎了解多少?这次在防范奥密克戎病毒的时候,我们用了哪些跟过去不一样的方法?

张颖:这也是大家特别关注的问题。其实我们关注奥密克戎已经很长时间了,主要是通过国外疫情的发展趋势和相关文献、报道。相关报道和文献显示,它的传播速度非常快,而且传播是非常隐蔽的。


当正面直接面对奥密克戎病毒时,我们发现它的传播速度确实是相当快的,已经传播了三代,而且非常隐蔽,所以在应对奥密克戎毒株和以前应对德尔塔毒株中,采取的一些措施虽然一样,但是要更加体现的是动作要早、要快、要严。


比如说我们采取的管控措施,限制人员的流动性,防止外溢,这些必须要在早期就开展。把病毒封住、管住后,我们要进行全员的筛查。对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筛查,必须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这就是说要早。


第二个就是要快,我们经常说“必须要跑在病毒的前面”,在应对奥密克戎毒株传播的过程中,这个快更加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在1月8日发现疫情,9日早上7点就启动全市全员筛查,这就体现了一个快。流调要快、排查密接要快、隔离转运也要快。


“快”还体现在很多方面。对于一些高风险人群,比如跟病例同楼栋居住的居民,也许他们根本不认识,也许没有任何接触,这个时候你再去挨门逐户去排查是不是跟病例有过交集,这就慢了,就晚了。我们在这方面要体现一个快字,就是说既然判定有风险,我们就要第一时间把这个居住在同楼栋的人第一时间转出去进行集中隔离,这就是说在流调层面、密接排查层面的一个快。


还有就是一个“严”字。应对奥密克戎时,我们从一开始就要把“严”字落实到位。比如说既然是居家隔离,就绝对不能走出家门。所以,“早、快、严”虽然跟应对德尔塔毒株的时候一样,但是里面的内涵确实是又有区别的地方。


主持人提问:您刚才也说到奥密克戎的隐匿性问题,这恰恰也是奥密克戎的一个特点。此前,河南安阳的病例与天津有关,它倒推可能在14天前。奥密克戎的隐匿性是否对你们非常具有挑战性?


张颖:隐匿性对我们溯源查找源头确实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因为它无症状,特别是安阳的那个病例,直到现在,都没有出现过任何异常的症状。


同时我们也看到,现在天津发现的阳性感染者,他们的症状都非常轻,有的甚至就没有症状。所以我们在查找源头的时候,也许源头已经感染了,但是他没有症状或者是已经都好了。因此,溯源过程中挑战非常大,也非常困难。


此外,在进行排查的过程中,由于病毒的隐匿性、传播快,所以一旦有漏掉的情况,有可能当你再发现的时候,密接者变成感染者,已经在社区里面又开始了一代或两代的传播。所以对于奥密克戎,无论是从溯源、流行病学调查,还是管控方面,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主持人提问:奥密克戎一定是从境外传来的,目前能否判断本轮疫情中奥密克戎是从境外直接到了天津,还是从境外到了我国其他地区,再到天津?


张颖:这两方面天津一直同步进行溯源,一是不能完全排除直接从境外到天津的可能性,虽然现在境外输入和本土新增病毒的基因测序结果不是一个同源性,但是这个病毒的传播不单纯是通过人,还会通过物和环境来传播,所以正在排查从境外输入天津的可能性。


另一种可能,即是否是入境的病例通过其他地方,再传到天津?这一方面的线索,我们也在同步追查,目前找到了一些线索。沿着这些线索,我们会进一步深挖、细挖。


主持人提问:从截止到现在的流调情况看,一定还有很多东西是未知的,但是已知的、确定的会让您感到高兴的信息有哪些?


张颖:目前来看,虽然源头仍然没有找到,但是从流调信息来看,已经发现的病例之间的传染来源都是非常清晰的。也就是说截至目前,传播的链条中间没有断掉,与津南区的托管班、小学,还有后续的病例都有一些直接的关联,目前这是让我们最欣慰的地方。


张伯礼:天津打响中国奥密克戎防控第一场遭遇战

2022年1月8日21时至1月9日21时,天津市津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又新增20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咽拭子样本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1月8日24时,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最早确诊的2例本土病例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经分析比对,并经中国疾控中心确认,2例本土病例新冠病毒均属于VOC/Omicron变异株(BA.1进化分支)。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表示,此次天津疫情是奥密克戎变异株首次在我国本土社区传播,该病毒确实传染性很强,但症状并不明显,隐匿性也强,更容易多点散发或集中暴发。同时,此次天津疫情也表现为中小学生等低龄感染群体比例较高,这也是奥密克戎变异株表现出的新特点,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和应对。


“针对变异的毒株、新一轮疫情都需要我们注重总结新经验,完善新对策。”张伯礼院士表示,“天津打响了中国奥密克戎防控第一场大规模遭遇战,天津的防控、治疗奥密克戎变异病毒经验也将为其他地区抗疫提供非常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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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密克戎传播隐匿性强成防控难点


“现在欧美等国家正在经历着奥密克戎变异株引起的‘海啸’般的第四波流行,充分的证据表明这个毒株传染性明显高于其他毒株。”张伯礼院士介绍,奥密克戎变异株不仅有32个刺突蛋白变异位点,其多个突变都是新冠病毒传播力、感染性和免疫逃逸能力等领域研究的重点对象。目前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在全球的整体风险评估中被评为非常高,且已在全球广泛传播,严防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奥密克戎扩散成为全球防疫新目标。


1月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颖介绍,从已经报告的18例阳性病例之间的关系和传播链条上来看,病毒至少已经传播了三代。也就是说,在8号凌晨发现前,病毒有可能在社区里的传播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随着全员核酸筛查,可能会发现更多的阳性感染者。


对此,张伯礼院士分析,天津在12月中旬已出现一例本土病例,全市疫情防控体系是严格高效的,市民防控意识仍较强,在这种情况下疫情能隐匿传播与奥密克戎变异株的特性不无关系。


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患者多表现为无症状或轻症感染,隐匿性较强,患者就医主动性不足,难以在第一时间发现,更容易多点散发或集中暴发这也是奥密克戎变异病毒当前防控的难点。


中小学生等低龄群体感染比例高


“奥密克戎相比之前的德尔塔传染性更强,目前天津疫情也表现为中小学生等低龄感染群体比例较高,这也是奥密克戎变异毒株表现出的新特点,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和应对。”张伯礼院士指出。


目前天津市公布的40例本土新冠病毒确诊病例和阳性感染者中,有23例为中小学生。


“最初的2位本土新冠病毒确诊病例,一位是托辅机构的工作人员,另一位为小学学生,而第一天新增的18例当中有10人为托管班的学生或学生家属,8人为小学学生的同班同学,这是两条较为明显的传播链。”张伯礼院士提醒,此轮疫情防控应重点关注学生群体,当下正值学生放寒假、大学生返乡春运期间,社会接触比较广泛,被感染的风险较高。而从目前疫情监测看,奥密克戎毒株传播的隐匿性强、人群传染性强的特点比较突出。


张伯礼院士建议,希望放假的中小学生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尚留校的大学生克服困难,非必要暂不离津,帮助天津在短时间内查明疫情源头,尽快遏制疫情的发展。


同时张伯礼院士还建议,将中小学等少年儿童可能聚集的场所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予以关注。“从天津目前疫情排查情况发现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感染有明显低龄化趋势,同时儿童、青少年疫苗接种率相对较低、主动就医意识不强,是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应高度关注。”


疫苗预防重症依然有效应尽快打加强针


“不过物极必反,新冠病毒出现奥密克戎变异株,虽然传染性增强,但海外多个临床观察研究显示,其毒性反而有减弱趋势,表现为无症状者多、肺的损伤较轻、重症患者较少等,当然我们正在密切观察和总结天津疫情这方面情况。”张伯礼院士说。


张伯礼指出,疫苗保护力虽有下降趋势,但预防重症依然有效。随着全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推进,全国大部分人都接种了两针,数据显示西安和郑州的疫苗接种率超95%,但仍旧出现局部疫情,一定程度说明疫苗保护力下降,变异病毒存在免疫逃逸现象。


目前研究结果显示,疫苗对于防止转向重症率和死亡率的效果依旧很好,有效率可以达到80%~90%。所以依然要加强疫苗的接种,提高疫苗覆盖率。“若无特殊情况,民众应尽快接种疫苗加强针。”


张伯礼院士强调,目前形势依然严峻,奥密克戎变异株的问题值得我们高度警惕,严防境外输入,防人也要防物,特别是口岸城市及冷链货运环节是重中之重,这是遏制奥密克戎的境内传播的关键。同时应按照奥密克戎变异株可能在我国其他地区传播的情景做好预案,加紧研制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疫苗,开展新冠病毒变异规律基础研究。


当下正值对抗新冠和流感关键期


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天气较为寒冷,较低的气温非常有利于病毒的生存,现在冬天到春天的这段时间,依然是对抗新冠病毒和流感病毒的关键时期。


针对隐匿性传播、多点散发伴随局部暴发的疫情流行形势,同时北京冬奥会临近,海外疫情严峻,国内也不平静,如何做好防控,积极应对?


对此张伯礼院士提出一些建议:


一、坚持有效的预防措施基础上,积极应对,精准防控。积极科普教育广大公众应该积极配合相关防疫举措,并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勤通风,特别注意不宜过度疲劳,保持充足睡眠将身体调节到最好状态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春节将至,希望大家就地过春节,坚持非必须不出境,减少聚会、聚集等社交活动。购买来自国外的冷链食品和国外邮包应妥善处理。


二、做好宣传疏导工作使民众无须恐慌,相信在我国强有力的防控网络下,即使变异毒株发生本土局部地区传播,我们也有能力在最短时间内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根据疫情传播新形势,各省市应该提前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尤其是严格封控社区组织与后勤生活保障及就医看病方面有序协调,提前制定预案,提前储备必要物资,提前培训队伍,做到常备不懈。天津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


最后张伯礼院士表示:否极泰来,相信在春暖花开的时候,疫情一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冬奥会也会取得圆满成功,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河南昨日新增本土确诊87例

1月10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87例郑州市11例,安阳市2例,许昌市74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2例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


2020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10日24时,河南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029例(本土1890例、境外输入139例),现有住院病例400例(本土386例、境外输入14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6825人,正在观察的密切接触者7464人。


郑州2地升级,全国现有高中风险区18+84个

2022年1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石佛办事处育林社区五龙新城香榭园小区、二七区一马路街道陇海大院社区陇海东路188号院划定为中风险地区。


目前,全国有高风险地区18个、中风险地区8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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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禹州公布39例确诊病例详情:最小48天,最大88岁

为落实新冠肺炎群防群控工作要求,有效阻止新冠肺炎传播,现将禹州市部分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后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请与病例活动轨迹有交叉者主动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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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病例101:女,79岁,农民,现住址:张得镇大周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3日-12月30日独自在家中居住,未出所在村庄,经常与同村村民一起聊天。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日因胃部不适到梁北镇卫生院6号病房住院治疗。2日13:00左右出院,由女儿开车将其送回家,后未再外出。


1月3日至5日在家中未外出,午餐和晚餐在儿子家,餐后经常与同村村民一起聊天。


1月6日上午前往大周小学进行核酸检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02:女,43岁,服装厂员工,现住址:火龙镇郭楼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3—27日一直在家未外出。


12月28日16:00左右前往火龙镇银河时代广场二楼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12月29日在家未外出。


12月30日、31日骑电车正常上下班,未出入公共场所。


2022年1月1日9:00-11:00在村里浴室洗浴,然后回家未外出。


1月2日上午在家,14:00骑电车前往工厂上班,晚上在厂里就餐,23:00下班回家后,居家隔离至1月6日。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03:男,66岁,农民,现住址:夏都办事处硕达盛世阳光小区,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4日-12月28日期间,每天不定时到小区内活动,期间偶尔佩戴口罩,其余时间均在家中无外出。未与他人近距离交谈。


12月29日上午9:00左右到小区门口的硕达超市购物,10分钟后回到家中,期间未佩戴口罩。


12月30日居家未外出,未接触他人。


12月31日10:00,被二女儿骑三轮车接到夏都办和谐家园小区,12:00同家人到附近陈记饸饹面吃饭,12:30左右离开,回到家中未外出。19:00左右由女儿将其送回硕达盛世阳光小区家中。


2022年1月1日,居家未外出。


1月2日9:00左右,从小区门口乘出租车到钧官窑南曲胡同女儿家共进午餐。16:00其女儿骑三轮车将其送回夏都办事处硕达盛世阳光小区家中,后未再外出。


1月3日-1月7日开始居家隔离,未再外出。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04:女,34岁,无业,确诊病例19的女儿,现住址:禹州市夏都办宋庄,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9日陪同母亲驾车前往禹州市人民医院就诊,期间在1楼进行CT检查,后到2楼医生办公室诊断,9:50离开禹州市人民医院。


12月31日15:45骑电动车前往市直幼儿园接外甥女放学,曾进入教室拿被褥,全程戴口罩,与他人无交流。16:00左右回到家中,后居家无外出。


2022年1月1日5:00驾车前往春天里市直幼儿园西核酸检测点做核酸检测,当天曾到东商贸小洋炒货购买板栗。


1月2日下午前往钧州大街一峰商贸有限公司(老一峰)购物。


1月3日-5日在家隔离,期间工作人员曾上门采集核酸。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05:女,84岁,现住址:禹州市夏都办宋庄村,因高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16日14:00从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出院(住院原因脑梗),出院后因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一直居家未外出,期间有子女前去探望。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06:女,58岁,农民,确诊病例19的妻子,现住址:禹州市夏都办宋庄。


2021年12月25日-12月28日因行动不便一直居家未外出,由女儿照顾其生活起居。


12月29日上午由家人驾车陪同前往禹州市人民医院就诊,期间在1楼进行CT检查,后到2楼医生办公室询诊。9:50离开禹州市人民医院,回家后未再外出。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7日一直居家未外出,期间家庭有聚餐活动。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07:男,11岁,夏都学校学生,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宋庄社区。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2日期间,每周一(21日、28日)07:20到校,周一至周五均在校寄宿,每周五11:00放学,由父亲自驾私家车接回现住址,周六周日均在现住址附近活动。


12月31日10:30左右提前放学,独自步行返回家中,14:00在家附近的建业小区门口打乒乓球,18:30左右由父亲驾车前往金色港湾生态园饭店过生日,生日宴结束后由爸爸送至现住址。


1月3日至6日,居家隔离未外出。


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08:女,46岁,无业,现住址:禹州市西关北后街。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2日至27日上午均未外出,下午偶尔前往胖东来超市购物,购物后便返回家中,期间未与人交谈,全程佩戴口罩。


12月28号12:00独自一人骑电动车前往梁北镇董村店看望父母,18时返回家中。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2日居家未外出,三餐均在家,未曾与邻居串门、外出购物等,无人来访。


1月3日15:00骑电动车前往禹州胖东来超市购买蔬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17:00左右返回家中。


1月4日17:00前往新北关医院发热门诊,18:00返回家中。


1月5日至1月7日居家隔离。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09:男,12岁,梁北镇中心学校学生,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大席店,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近14天未有外省市旅居史。


12月25日至26日周末在家未外出。


12月27日至31日在学校上课,无外出。


12月31号因元旦放假16:00由母亲骑电动车接回家中。1月1日未外出。


1月2日居住地被判定为高风险地区,2日至6日居家隔离未外出。


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10:女,10岁,学生,就读于梁北箕阿小学,系确诊病例65的学生。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铁李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近14天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就医史。


12月16日至17日、12月20日至24日、27至31日,每天8:00祖母骑电车送其上学,17:20放学接回后不再外出。


12月18日至19日、25日至26日,8:00其父亲开车送该病例去优势教育辅导班学习。16:00父亲开车接其回家,后未再外出。


2022年1月1日8:00,其父亲开车送其去优势教育辅导班,确诊病例65为其授课教师。16:00放学后,该病例随其家人一起去褚河镇香徐村香徐小区拜访亲友。半小时后返回优势教育接该病例妹妹一起回家,未再外出。


2022年1月2日8:00母亲骑电动三轮车送该病例去优势教育辅导班,确诊病例65为其授课教师。中午12:00放学,母亲骑电动三轮车接其回家,未再外出。


1月3日-7日居家未外出。当天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11:男,34岁,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大白庄。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9日9:00左右骑电动车到梁北镇卫生院给母亲就诊,结束后带母亲去亲属家吃饭,晚上17:00带其母亲回家未再外出。


12月30日8:30左右骑电动车到梁北镇卫生院门口吃早餐,之后去医院3号病房输液,中午12:00骑电动车走访亲戚,于下午16:00左右到家后未外出。


12月31日8:30左右骑电动车去梁北镇卫生院3号病房输液,12:00骑电动车去到禹州市市政府对面夏禹公园游玩,晚上17:00左右回家未再外出。


2022年1月1日8:30左右去梁北镇卫生院2号病房输液,10:40左右自行到医院附近易购超市购物,超市停留约10分钟,下午15:00左右在医院门口路边买橘子,晚上住医院未再外出。


1月2日至1月5日上午在梁北镇卫生院输液,一直未外出。5日12:40左右办理出院,骑电动车返回家中后未再外出。


1月6日至1月7日一直在家未外出。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12:男,39岁,与确诊病例9住同一单元。现住址:禹州市钧台社区硕达盛世阳光小区,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


14天内无境外、省外旅居史,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2021年12月27日18:00到老一峰商场买鞋,18:30离开。


12月31日19:00到东区小鲜厨吃饭, 21:00就餐结束后回家无外出。


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7日除上述行程外,正常上下班,未出入人员密集场所。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13:男,53岁,煤矿工,现住址:禹州市鸠山镇后沟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具体活动轨迹记不清。


12月31日9:30左右在鸠山镇公共汽车站乘坐汽车去禹州市,于11:30左右到禹州市夏都街道金桂花苑附近下车,后步行到女儿家(夏都街道金桂花苑)中,在女儿家吃晚饭后乘坐出租车到禹州第三汽车站,后并未乘车,坐出租车返回。


2022年1月1日,0:00上班,8:00下班,下班后去矿上食堂就餐,之后在单位员工宿舍休息,与舍友同屋,16:00上班,0:00下班回家后未外出。


1月2日10:30左右去其父母家探望,停留约15分钟。12:00去单位食堂就餐后回集体宿舍休息,14:30参加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于15:00下井,零点下班回家后无外出。


1月3日做全员核酸途中去新科购物中心买菜,期间佩戴口罩。之后回家未外出。


1月4日居家未外出。


1月5日 19:00左右与其妻子步行前往同村父母家中探望,大约半小时,随后返回自己家中,期间并未佩戴口罩。


1月6日居家未外出。


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14:女,53岁,农民,系确诊病例113的妻子,现住址:禹州市鸠山镇后沟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14天内无境外、省外旅居史,有高中风险地区(夏都街道)旅居史。


2021年12月23日-30日在鸠山镇后沟家中,因其家人21日至27日在鸠山镇卫生院住院,偶尔去探望。


12月31日10:00,与丈夫一起在鸠山镇客运汽车站乘坐公共汽车,12:00左右在禹州市夏都街道金桂花苑附近下车,后步行到女儿家(夏都街道金桂花苑)中,16:00左右,与姐姐步行至宋庄门诊看病,约半小时后走路返回金桂花苑,在同小区姐姐家居住。


2021年1月1日白天在女儿家中未外出,晚上在姐姐家中居住。


1月2日上午前往女儿家中,24:00接到管控通知居家隔离。


1月3日至7日,与丈夫居家隔离,未接触其他人员。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15:女,60岁,农民,与病例113、114有过近距离接触。现住址:禹州市鸠山镇后沟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2日居家未外出。


1月3日20:00独自步行前往禹州市鸠山镇后沟村委会院内进行社区核酸检测。


1月4日19:00独自步行前往禹州市鸠山镇后沟村委会院内进行社区筛查核酸检测,1小时后离开采样现场。


1月5日19:10独自步行前往禹州市鸠山镇后沟村看望病人,停留约10分钟后离开。


1月6日-7日居家无外出。


1月8日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16:女,26岁,农民,现住址:禹州市方岗镇黄庄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5至27日未外出。


12月28日12:00和丈夫到禹州市胖东来超市购物停留时间约20分钟。


12月29日8:30去方岗镇杨店村花城大药房购药停留1分钟左右。


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7日居家无外出。


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17:女,12岁,系确诊病例35的姐姐,禹州市西区实验学校学生,平时住校。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16日10:00左右由母亲用三轮车从学校将其接回家。


12月17日9:00左右在第二汽车站乘坐到平顶山的大巴车,大约11:00到达平顶山,约14:00乘坐大巴车回禹州,16:00到达,之后骑小黄车回家,后骑三轮车去姥姥家,21:00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12月18日至20日随母亲一起到平顶山进行针灸,行程基本一致。全程佩戴口罩。


12月21日至12月27日在家休息未外出。


12月28日至30日,5:50分母亲骑三轮送其上学,中午在学校吃饭,晚上9:30放学,由其母亲骑三轮车接回家。


12月31日10:00学校放假,其母亲骑三轮车从学校接回,11:00到其姥姥家(夏都街道办事处宋庄村),中午在其姥姥家吃饭,约19:00返回家中后无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月1日居家,未外出,家里的生活用品由其母亲采购。


1月3日12:00到三站排队进行核酸检测,约14:00采样后回家。全程佩戴口罩。


1月4日17:00到三站排队进行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1月5日,上午无外出,18时左右作为重点人群被集中隔离。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18:男,15岁,系禹州市第四高级中学学生,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梁北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2日-31日,在禹州市第四高级中学上学。


12月31日,14:30放学骑电动车回家后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在家未外出。


1月2日,上午在家,14:00骑电动车到禹州新一峰广场和同学一起去3楼一峰鸡排店购物,14:54付款离开 。


15:00骑电车和同学去东商贸蜜雪冰城,在店内大约待了30分钟后离开。


16:00左右和同学去东商贸晓杏文具店购物,16:32付款离开。回家后未外出。


2022年1月3日,在村委会采样,全程佩戴口罩,采样后回家未外出。


1月4日-5日,在家未外出,工作人员1月5日上门采样。


1月6日白天在家未外出,晚上20点左右戴口罩去同村小卫超市购物,在超市逗留5分钟后离开。


1月7日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被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19:男,15岁,梁北镇中心学校学生,系确诊病例98的同班同学,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梁北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4日学校放假后自己步行回家,全程佩戴口罩,未与外人交流,归家后未外出。


12月25日上午未外出,17:00去赵桥浴池后边篮球场打篮球,另外3人为确诊病例98、该病例弟弟和同村1人。


12月26日未外出。


12月27至31日5:00同弟弟一起步行上学,21:00放学后归家,全程佩戴口罩,未与外人交流。31日20:00至20:30到球场看人打篮球,全程佩戴口罩,未与外人交流。


2022年1月1日上午在家未外出,15:30同母亲、姐姐一起去新大新商场2-3层购物,17:30回家,往返交通工具为滴滴打车,全程佩戴口罩。


1月2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2点左右和弟弟前往梁北镇梁北村爷爷家,19:00左右归家,全程佩戴口罩,未与外人交流。


1月3—6日居家隔离。


1月7日白天在家隔离,晚上作为重点人群被送往褚河隔离点集中隔离。


1月7日核酸采样检测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20:女,33岁,企业员工,现住址:颍川办马府巷,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4日至25日,正常上班,期间24日12:20至12:40在万合祥超市买菜,买完菜后回家,下午未外出。


12月26日8:55在天津钙骨汤包店买包子(未堂食),回家后上午未外出,14:30送儿子到钧台育华学校上篮球课,17:00将儿子接回,18:30在小区周围百盛果业购买水果,19:45在小区周围爱好文具店购买练习册,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7日至31日,每天6:50送儿子上学,上午8:30至12:00,14:00至17:00在公司工作,19:50接儿子回家。期间27日17:40在汪洋书店购买图书,28日7:00左右到天津钙骨汤包店买包子,20:20在万合祥超市购物,31日12:15在小区周围菜市场买菜,18:00在钧州大街吃麻辣烫,其余时间均居家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10:00到10:50在万合祥超市购物,17:00在小区周围买烧饼,其他时间在家未外出。


1月2日13:00左右骑电车送儿子到禹州市高级中学,14:30到家,19:00左右在小区周围九九炸串买炸串,随后在菜鸟驿站取过快递后回家,其他时间在家未外出。


1月3日15:00在长春小学参加全员核酸检测,9:25在小区周围雪花啤酒批发超市、菜市场买菜,在天津钙骨汤包买包子,14:00先后在万合祥超市、发发超市购物,18:00至18:30在万合祥超市购物,其他时间在家未外出。


1月4日20:00至21:30在长春小学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1月5日全天在家无外出。


1月6日12:30左右在长春小学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1月7日9:00左右在长春小学参加全员核酸检测,15:00左右采样人员上门采样,其他时间在家未外出。


1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21:男,33岁,销售人员,现住址:颍川办清真寺后街,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4日9:46到小张副食商行,10:02东森生活超市,10:19名烟名酒电信大楼,10:23大众超市电信大楼西,10:35十一生活广场,10:42郭孬电信大楼,10:49优润购物,10:53小马批发,11:00宏运超市未来首府,11:05安发果品,11:15京鹏便利店,15:49百信烟酒,15:53顺康超市,15:57美廉美超市,16:02家福便民,16:12惠邻果品超市,16:25郭孬量贩二店,16:30家园生活超市,16:40亿创便利店。


12月25日至2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7日9:02到昌业便利店,9:07南海便利店,9:16卓禹烟酒,10:29贵州金酱酒庄,9:31回头客果品,10:33永佳超市,10:36胜龙生活区,15:45半分利超市,15:52百果源果品行,15:58京东便利店府东路,16:02诚信果业,17:13皇家果业颍川路店,17:16世纪华联,17:40糖宝便利店检查货架陈列。


12月28日4:30前往禹州市中心医院探望病人,5:50回家接送学生前往学校,8:00赶回医院,至13:00回到清真寺后街附近护送病人,22:00后回家。


12月29日,在清真寺后街亲戚家参加丧事。


12月30日9:04到八仙门超市,9:07杨航烟酒,9:13万达便利店,9:26李丛副食商品行,10:02华旭生活生鲜超市,10:19康顺名烟名酒鲜果行,10:44林润烟酒,15:59果色甜香,16:48千峰烟酒,16:25云鹏批发换嘉世生活超市,17:21润二烟酒超市,17:26正正便民店查看货架陈列情况。


12月31日骑电动车上班,9:22到飞红餐饮服务店吃早餐。


2022年1月1日上午10:00到硕达盛世阳光小区接其外甥到神墨教育上辅导班,12:00将其外甥接回家中。14:00送其外甥到回宫六点上课,下午16:45将其外甥从海伦钢琴教室接回家中。


1月2日20:16到米莱氏汉堡购买汉堡外带回家。


1月3日未外出。


1月4日11:00、5日15:00、6日14:00、7日12:00均到万合祥生活广场超市拿东西,在门口拿到东西随即离开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1月7日,社区筛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22:女,34岁,企业员工,现住址:禹州市顺店镇罗西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未接种加强针。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自述在家门口散步,未出入公共场所。


12月30日白天无外出,19:00和丈夫自驾去禹州市行知学校,20时30分左右到达,前往宿舍看孩子。晚上21时开车返回住处,22:00到达家后无外出。


12月31日在家无外出。


2022年1月1日白天无外出,19:00左右和丈夫开车自驾到顺店镇麦加美汉堡店买汉堡,之后开车去禹州市行知学校将汉堡送到儿子、女儿宿舍,后自驾返回家中,未外出。


1月2日,白天无外出,20:00左右和丈夫开车自驾到禹州市行知学校到教学楼下接孩子回家,到家后无外出。


1月3日至7日,每天9:00左右去村文化大院采集核酸,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后回家无外出。


1月7日14:00左右,医护人员上门采集核酸(单人单采)。采集完后,在家无外出。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23:女,49岁,系确诊病例97的母亲,禹州市欧亚陶瓷有限公司成型工,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梁北社区,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未接种加强针。


2021年12月25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6日13:00骑电动车带两个女儿(含已确诊病例97)到赵桥浴池洗澡, 14:00左右离开返回家中,来回途中均戴口罩,其他时间在家无外出。


12月27日9:00同丈夫骑电动车到禹州市夏都街道欧亚陶瓷有限公司开会,11:00离开返回家中,全程均戴口罩,其余时间在家无外出。


12月28日至29日居家未外出。


12月30日9:30左右骑电动车与丈夫在郭村集会闲逛, 10:30左右离开集会前往安旭超市购物,11:30左右离开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其余时间均在家无外出。


2022年1月1日16:00骑车带两个女儿到新建的赵桥网红打卡基地游玩儿,全程佩戴口罩。17:00左右返家后未外出。


1月2日,上午9:00左右带两个女儿到梁北大众浴池洗澡,11:00左右返回家中。13:30独自到家附近散步,14:00左右回家,来回途中均戴口罩。其余时间在家无外出。


1月3日,早上8:30左右,步行前往梁北剧院做核酸后返家,全程佩戴口罩。其余时间在家无外出。


1月4日至6日,每日采集一次核酸,全程佩戴口罩,除采集核酸外,均在家无外出。


1月7日16:30作为重点人群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24:女,88岁,确诊病例53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8组,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7日均在家未外出。12月31日确诊病例53(邻居)曾到其家中串门,停留约1小时,两人均未佩戴口罩。2022年1月1日女儿女婿前来探望,1月2日有邻居前来串门。


2022年1月3日-7日居家隔离,家中也无来访人员。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25:女,42岁,确诊病例37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街道殷村7组,因怀孕尚未接种新冠疫苗。


2021年12月25日白天在家未外出,18:00左右从家中出发步行5分钟左右到其表嫂家,停留30分钟左右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26日-12月30日均在家未外出。


12月31日白天在家未外出,18:00左右前往本村某建设超市,在超市停留5分钟左右,与确诊病例37有接触。


2021年1月1日白天在家未外出,17:30左右到姐姐家,20:00左右返回家中后未再外出。


1月2日白天在家未外出,18:00左右从家中出发步行约5分钟到达表嫂家,停留约30分钟后返回,回家后未再外出。


1月3日-8日居家隔离。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26:男,37岁,系确诊病例20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赵桥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12月23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4日9:00自驾到禹州市南四环回力轮胎充气,10:20前往禹州商博城取货,后送至无梁镇。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25日-26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7日上午居家未外出,下午3:30驾车前往禹州市五里废品收购站卖报废空调,然后前往郑州市长江路购买空调,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28日白天居家,晚上7:00左右在禹州市建设路老卤铺子购物。


12月29日中午11:30左右,在南四环全羊饸饹面吃饭。


12月30日中午在阿四米线店吃饭,其余时间未外出。


12月31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5:00左右前往梁北街钟记烧鸡买卤肉。


2022年1月1日上午在家未外出,下午5:00左右前往朋友家聊天。


1月2日上午前往鸿畅镇东高村学校收旧空调,期间和门卫交谈。下午3:00-4:00前往邻居家串门,随后回家未外出。


1月3日上午居家未外出,下午前往邻居家串门,晚上在村委会采集核酸时,同村的大部分人都在场,期间戴口罩。


1月4-7日居家未外出。


1月8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27:女,49岁,确诊病例53和确诊病例76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2日正常在家中卫生室坐诊,无外出。1月1日-1月3日确诊病例76曾连续三天前来就诊,1月2日确诊病例53曾前来就诊。


1月3日16:00左右关门不再接诊,开始居家隔离。


1月7日22:00纳入集中隔离。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28:男,83岁,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系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同村已有多个确诊病例。


2021年12月26日-12月31日每天早上5:00-6:30在本村禧康万家艾灸馆理疗半个小时,下午偶尔去本村掌合便利超市围观打牌,确诊病例6是参与打牌的人员之一。


12月30日中午前往梁北镇苏王口村长有酒楼某包间内参加家庭聚餐。聚餐结束后回家未再外出。


12月31日14:00左右在村内运动场健身器材处活动。


2022年1月1日上午9:00-10:00在本村禧康万家艾灸馆理疗,理疗结束后回家未外出。下午14:00左右独自前往自家田地干活。


1月2日上午在家,下午13:00左右独自步行前往梁北镇卫生院,14:00时左右在梁北镇卫生院附近的好运来超市办理养老金业务。


1月3日起居家隔离。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29:女,81岁,确诊病例6的婆婆,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患者常期卧床在家,未外出,平时由家人照顾生活起居。与确诊病例6共同生活。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30:女,70岁,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4-28日,除参加所信奉宗教的聚会学习活动外,主要在家附近或地里散步。


12月29日上午10:00左右到梁北镇卫生院附近的郭晓超市购物后回家,当天未再外出。


12月30日上午9:00左右到梁北镇商贸街参加逢七会(绳会),10:00左右回家未再外出。


12月31日上午在家参加宗教聚会活动,下午14:00左右前往镇卫生院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在接种门诊停留大约5分钟,随后回家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1月7日居家未外出。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31:女,33岁,系确诊病例20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赵桥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3日-24日、27-31日,每天上午7:20骑电动三轮车送孩子至学校(女儿:禹州第三实验学校,儿子:禹州第三市直幼儿园)门口前30米处,自述其本人未曾下车,送完孩子后返回小卖部开始营业。每天16:30出门接孩子放学回家,随后小卖部关门。


12月23日20:00左右,其丈夫驾车带着一家四口前往新一峰超市购物。大约22:00开车到家,自述在超市期间佩戴口罩。


12月24日除按时接送孩子外,其余时间均在小卖部未外出。


12月25日19:38到梁北小学对面广平超市购物,期间未佩戴口罩,停留10分钟后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12月26日全天在小卖部开门营业,未外出。


12月27、29日除按时接送孩子外,其余时间均在小卖部未外出。28日接孩子放学后前往梁北街赶会。20:43前往梁北小学对面花语超市打印卷子,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30日9:10到梁北小学对面花语超市购物,其余时间除接送孩子外未外出。


12月31日10:08到花语超市旁面包店购物后返回小卖部,期间确诊病例20曾来买烟。其余时间除接送孩子外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上午没有外出。中午一家四口步行前往同村婆婆家吃午餐,14:00左右回家。18:30左右由丈夫驾车带一家四口前往硕达盛世阳光小区附近的六合馆二楼包间就餐,21:00左右离开餐馆,后驾车带孩子到建业春天里游乐场玩耍,停留约半小时,22:00左右到家后未外出。


1月2日,上午在家休息未外出,小卖部也没开门营业。中午12:00带两个孩子前往婆婆家吃午餐。餐后三人步行去三峰山爬山,15:00左右前往梁北街中心照相馆复印卷子后返回家中,17:00左右一家四口步行到婆婆家吃晚饭。饭后一家四口步行到同村朋友家,停留10分钟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月3日-1月8日,一直在家未外出。


1月8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开展例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32:男,34岁,确诊病例131的丈夫,牙科诊所医生,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赵桥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3日-31日,每天早上9:00诊所开门接诊。


12月23日20:00左右,自驾车前往新一峰超市购物。大约10:00开车到家,在超市期间佩戴口罩。23日-31日期间其余时间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上午诊所未开门接诊,中午一家四口步行前往同村父母家吃午餐,14:00左右回家。18:30左右自驾车带一家四口前往硕达盛世阳光小区附近的六合馆二楼包间就餐,21:00左右离开餐馆,后驾车带孩子到建业春天里游乐场玩耍,停留约半小时,22:00左右到家后未外出。


1月2日诊所未开门接诊,白天在家休息未外出。晚上6:30左右步行前往同村朋友家,停留约10分钟。晚上10点左右在赵桥村大队部内采集核酸,期间与确诊病例46面对面交谈。


1月3日-1月8日,居家未外出。


1月8日作为密切接触者开展例行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 


确诊病例133:男,79岁,现住址: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病人,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未接种加强针。


该病例因行动不便,自2021年8月入住以来未出医院大门,一直在内生活。


1月5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34:男,74岁,现住址: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病人,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该病例由于身体不适不便出门,长期在该医院居住。


2022年1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35:女,84岁,现住址:夏都医院养老护理部病人,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该病例近14天一直在医院,无外出,无人探望。


2022年1月3日、5日、6日、7日分别做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36:女,48天婴儿,系确诊病例68和71的女儿,现住址:禹州市夏都办硕达盛世阳光小区,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25至27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8日9:00左右其父开私家车载全家至其外婆家吃饭,20:00回家后无外出,未接触他人。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3日居家未外出,除家人外未接触他人。


1月4日17:00作为重点人群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37:女,14岁,系确诊病例14和确诊病例99的女儿,梁北镇中心小学八年级学生,现住址:禹州市梁北镇郭村,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2021年12月31日早上早自习下课后,因发烧至38.4℃,由其外公(确诊病例27)接其回家中,后带其前往梁北镇卫生院就诊,在卫生院采样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就诊结束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2022年1月4日核酸检测为阴性。


1月5日作为重点人群被送往隔离点集中隔离。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38:女,34,无业,现住址:禹州市夏都街道广场社区安康路,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未接种加强针。


2021年12月25日17:00左右骑电动车前往玖沐宫洗浴中心,在其洗浴中心一至三楼游玩吃饭。24:00左右回家,期间均未佩戴口罩。


12月26日、30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7日19:00至20:00、12月29日20:00至21:00步行前往禹州市胖东来超市购物,期间均佩戴口罩。


12月28日11:00左右骑电动车前往禹州市二院儿科就诊,期间均佩戴口罩。


12月31日7:50骑电动车到嘉和幼儿园送女儿上学,随后返回家中无外出。


2022年1月1日居家未外出。


1月2日16:00左右骑电动车前往公栈街修衣服,十分钟后返回家中。18:00与其女步行前往胖东来吃饭,20:00左右返回家中。


1月3日1:00步行到社区做核酸检测。10:00到胖东来超市购买物品,随后返回家中再无外出,期间均佩戴口罩.


1月4日至8日期间,除5日、6日、7日下楼进行社区集中核酸采集,其余时间均无外出。


1月8日8:00社区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样本采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139:女,84岁,系确诊病例75的母亲、确诊病例24的婆婆、确诊病例60的亲家。现住址:禹州市颍川办事处颍川路开元小区,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由于该病例行动不便,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3日期间一直居家,并未下楼外出。


2022年1月4日,作为重点人群至禹州市人民医院进行集中隔离。


1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随即转运至河南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多人被立案侦查!河南警方凌晨通报11起涉疫典型案例


警方通报


依法防控是战胜疫情的有力保障。我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仍有极个别人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安机关依法及时进行打击处理,现将近期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周口市扶沟县某医院副院长郭某东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接诊发热病人后,应闭环转诊至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定点机构进行治疗的疫情防控规定,明知方某仙系发热病人,仍对其实施诊疗,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11月10日,扶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郭某东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2022年1月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2021年11月6日,周口市扶沟县居民万某明违反扶沟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管控区严禁聚集的规定,召集多人到自己家中聚餐,造成其中2人感染新冠肺炎。12月6日,扶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万某明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3.2021年12月21日,周口市川汇区某酒店违反周口市疫情防控措施,未对入住酒店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扫码登记。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该酒店责任人梁某艾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予以行政处罚。


4.2021年12月22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区经商的周口市沈丘县居民谢某欢、李某丽、王某军、李某丹4人返乡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沈丘县公安机关查明:2021年12月18日21时许,谢某欢等4人在陕西省西安市已进行核酸采样结果待出的情况下,未执行西安市疫情防控措施于当日22时许驾车离开西安,12月19日6时许回到沈丘。谢某欢等四人返乡后又不落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关于外省返乡人员确需返乡要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属行政村(社区)报备和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且在流调人员调查时隐瞒相关情况,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沈丘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谢某欢等4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5.2021年12月24日,信阳市平桥区居民周某将其同学张某核酸检测报告伪造成阳性后发送给张某,并怂恿其“报警自首”,张某报警后造成张某乘坐的火车中止运行,多名乘客滞留信阳火车站。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周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6.2021年12月29日,新乡市获嘉县居民马某建、山东高青县居民胡某亮在三门峡市灵宝西高速路口卡点,拒不停车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登记,强行闯卡。灵宝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马某建、胡某亮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7.2021年12月30日23时许,濮阳市华龙区居民赵某将署名“道上的兄弟”的一封信塞进濮阳市华龙区一羊肉汤馆店内,以“如不交付50万现金店内将出现发热者或密接者”相威胁,敲诈店主。2022年1月1日,河南省公安厅中原油田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对赵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


8.2021年12月31日,信阳市平桥区居民郑某鸿醉酒乘坐公交车,拒不按照信阳市疫情防控规定出示健康码,公交车司机对其劝阻未果后报警。处警民警现场处置过程中,郑某鸿又辱骂处警民警,并用拳头击打民警胸部。12月31日,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郑某鸿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


9.2022年1月4日23时许,许昌市公安局建安分局陈曹派出所民警在建安区陈曹乡某村处警过程中,对扰乱防疫卡点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孙某乾进行口头传唤,孙某乾拒不服从,并撕扯处警民警,踢踹辅警。1月5日,许昌市公安局建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孙某乾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


10. 2022年1月6日,周口市太康县某大药房负责人王某营违反太康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暂停退热药销售的通告要求,向顾客销售退热药品。太康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王某营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11.2022年1月7日,在郑州市金水区南阳新村办事处富田社区某小区核酸采样点,犯罪嫌疑人莫某根不戴口罩并在核酸采样点抽烟。工作人员上前劝说制止时,莫某根辱骂并推搡工作人员,与莫某根同行的犯罪嫌疑人温某楠用拳头击打工作人员头部,又咬伤工作人员左手。鉴于莫某根、温某楠二人以暴力方式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1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二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近期,我省多地出现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河南省公安厅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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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新闻联播、国家卫健委官网、省卫健委官网、津云、央视新闻、北京日报客户端、天津日报、科技日报、洛阳网、平安中原微信公众号、许昌融媒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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