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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石家庄最新公告+曝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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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石家庄发布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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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石家庄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黑车”暨出租汽车

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城市文明形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优质出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在市区开展严厉打击“黑车”暨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8月底。


二、整治重点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黑车”;


(二)车辆不合规、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行为;


(三)在非巡游出租汽车上使用巡游出租汽车车体颜色、专用标志、计价器的行为;


(四)出租汽车超出经营许可范围驻地营运的行为;


(五)出租汽车拒载、有计价器不使用(含不打表、一口价)或利用计价器作弊乱收费的行为;


(六)出租汽车司机违规揽客、拼客、异地待客、故意绕路、不出具专用发票的行为;


(七)火车站、客运站等周边社会闲散人员喊客、揽客的行为;


(八)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妨碍执法行为;


(九)扰乱客运市场、道路通行秩序的黑恶势力。


三、整治措施


自公告之日起,公安、交通、交管等有关部门将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对以下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一)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取缔,并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对车辆不合规、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三)对在非巡游车上使用巡游车车体颜色、专用标志、计价器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相关专用标志、计价器,并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对出租汽车超出经营许可范围驻地营运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出现三次及以上违法行为的,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收回服务监督卡,二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五)对出租汽车拒载、有计价器不使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乱收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出现三次及以上违法行为的,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延期注册。 


(六)对出租汽车司机揽客、拼客、异地待客、故意绕路、不出具专用发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年内出现三次及以上违法行为的,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延期注册。


(七)对火车站、客运站等周边社会闲散人员喊客、揽客,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道路通行秩序的黑恶势力,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执法部门可以依法采取暂扣车辆或者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四、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黑车”及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重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对首位举报者一律奖励1000元。


各部门执法人员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纪、监管不力、贪污受贿、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各部门对举报线索迅速调查,一经查实,首先调离执法岗位,再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查处。对首位举报者奖励1000元。


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监督电话:12328;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85999729/730/724/727(8:00-18:00),18533181616(只接收短信)。


五、进行公开曝光


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黑车”、违规出租车的典型案例,对其车辆及驾驶员公开进行曝光。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22年3月3日


石家庄最新公开曝光

三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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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一  段某某非法营运案


车牌号:冀A2J1B7
当事人身份证住址:石家庄市桥西区
违法类型:黑巡游出租汽车
2022年2月22日15时11分,当事人段某某驾驶冀A2J1B7宝骏牌小型轿车在火车站东广场南侧二楼停车场涉嫌非法营运,被我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二组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询问,车上共有2名乘客,系从火车站乘坐该车前往石家庄正定机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2人共支付车费130元。
经调查,当事人段某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属于黑车,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给予3万元行政处罚,其处罚结果将纳入信用记录,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典型案例二  焦某某非法营运案


车牌号:冀AJW785
当事人身份证住址:石家庄市平山县
违法类型:黑巡游出租汽车
2022年2月24日10时20分,当事人焦某某驾驶冀AJW785大众牌小型轿车在高新区省二院东院北门涉嫌非法营运,被我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五组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询问,车上共有3名乘客,都是前往衡水市安平县的,通过微信付款每人车费50元。
经调查,当事人焦某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属于黑车,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给予3万元行政处罚,其处罚结果将纳入信用记录,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典型案例三  焦某某非法营运案


车牌号:冀EVV612
当事人身份证住址:邢台市清河县
违法类型:黑巡游出租汽车
2022年2月28日11时20分,当事人焦某某驾驶冀EVV612宝骏牌小型轿车在火车北站邮局门口涉嫌非法营运,被我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第三组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询问,车上共有4名乘客,系从邢台市清河县乘坐该车到石家庄市火车北站,4人共支付车费400元。
经调查,当事人焦某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属于黑车,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车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依法给予3万元行政处罚,其处罚结果将纳入信用记录,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石家庄最新公开曝光

非法营运车辆和驾驶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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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车辆和驾驶员名单(网约车)

在石家庄市严厉打击“黑车”暨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查处的不合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的车辆,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给予下列15辆车暂扣车辆、每辆车罚款1.1万元的处罚,车号和驾驶员名单如下:

曝光车辆和驾驶员名单(巡游出租车)

在石家庄市严厉打击“黑车”暨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查处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黑车,依据《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给予下列15辆车暂扣车辆、每辆车罚款3万元的处罚,车号和驾驶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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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石家庄发布、石家庄日报

编辑|秦秋朵、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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