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核酸!道路封控!交通管制!河北多地最新通告来了
沧州市献县
关于对献县全域进行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3月14日对献县全域实行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3月14日下午1点起,献县全域居民和外地来献人员,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部署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组织安排,到指定地点,及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县域内居民及外地来献人员暂不离献,离献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情况另行通知。
二、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单位工作安排。
三、特别告知:
(一)核酸检测采样期间,各村、社区实行封闭管理,全县域内人员按照要求居家等候,根据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持手机市民码,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要快速、有序离开采样点,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群众,要及时向所在村街、居委会报告,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二)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按要求排队,严禁聚集和相互攀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三)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核酸检测期间,全域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和交通管制,在县域全部出入口进行检查管控,无特殊情况,人员车辆“只进不出”,过境车辆一律绕行。
(五)请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给广大居民和外地来献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沧州市盐山县
盐山县进行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的
通 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盐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我县决定于3月14日(星期一)对盐山县域内所有人员(含流动人口)开展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14日13:00起,盐山全域居民和外地来盐人员,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部署和乡镇、社管委、村、小区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县域内居民及外地来盐人员暂不离盐。
二、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听从本单位工作安排。
三、核酸检测采样期间,各村、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全县域内人员要按照要求居家等候,根据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持市民码(没有市民码的请提前申领或由家人代领),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要快速、有序离开采样点。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群众,要及时向所在村庄、居民小区报告,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按要求排队,严禁人员聚集和相互攀谈,坚决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五、请居民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核酸检测期间,全域实行封闭管理和交通管制,在县域全部出入口进行检查管控,无特殊情况,人员车辆“只进不出”,过境车辆一律绕行。
六、凡逃避核酸检测、不按此通告执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请居民注意出行安全,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给广大居民和外地来盐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盐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廊坊开发区
廊坊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开发区全域道路实施封控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4日0时起,对进出开发区的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乡村道路等出入口实施交通全面封控。封控期间,除国计民生、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必需的保障类车辆、人员外,禁止其他一切车辆、人员进出开发区区域。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廊坊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廊坊安次区
廊坊市安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安次全域道路实施封控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经,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3日18时起,对进出安次区的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乡村道路等出入口实施交通全面封控。封控期间,除国计民生、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必需的保障类车辆、人员外,禁止其他一切车辆、人员进出安次区域。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廊坊市安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沧州市盐山县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全域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13日18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盐山县全域。
三、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和持有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核发通行证件的供电、供暖、供水、供气、通讯保障、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包括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四、行人、自行车非必要不流动,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管理。
五、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管制工作,非必要不外出,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鼓励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共同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屏障。
特此通告。
盐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3日
献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域道路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我县全域道路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13日0时起实施每天24小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全域边界道路。
三、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和持有县疫情防控办核发通行证件的供电、供暖、供水、供气、通讯保障、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出县。
四、行人减少流动,非必要不外出。
五、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献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2日
沧州市青县
青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全县全域疫情防控临时性
交通管制的通告
青政告[2022]6号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我县全域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13日19时起实施每天24小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青县全域。
三、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和供电、供暖、供水、供气、通讯保障、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道路通行。
四、全县所有小区、村庄实施临时应急管控,实行“人不出区(村)、严禁流动”。 如遇紧急情况确需外出,可拨打110或联系所在社区(村)。如需紧急就医拨打120。
五、对违反有关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目前我县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充足,能够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无需恐慌。
特此通告。
青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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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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