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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防控措施调整!河北多地最新通告来了

点击蓝字关注👉 河北新闻网 20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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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清河县

明确17条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邢台市清河县3月31日起全面复工复产


3月26日,清河县委、县政府印发通知,明确“复工复产支持”“财政支持”“税收支持”“金融支持”“政务支持”五个方面的十七条措施,以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并提出有序逐步放开管控措施,3月31日起全面复工复产。


通知明确,17条措施的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在县内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复工复产支持方面,该县将强化包联和服务指导,协助企业做好物资储备、员工信息汇总等,按照统一安排,及时开工;帮助快递物流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尽早投入运营;各县级干部月底前深入包联企业和项目单位1-2次,进行纾困解难等。


同时,财政支持方面该县对承租县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今年2至3月份房租免收,4至6月份房租减半;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50%。税收支持方面,将加大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比例由60%提高到100%,对存量留抵税额在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金融支持方面,将开设信贷快批通道等。政务支持方面,一般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做好线上办理、线上服务、线下预约和业务咨询,对于急需办理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和“特事特办”等。


关于强化疫情防控、规范全县零工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效防范零工人员聚集、流动带来的传播风险,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规范零工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核酸查验。县内所有企业和个人在雇佣零工时,要第一时间查验所雇零工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对未如实查验或未如实报告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用工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二、取缔“马路零工市场”。所有零工人员和雇工主体一律到县劳务市场内对接(渤海路东侧、亿力大厦南侧),不准在其他区域聚集对接。县公安、城管、人社部门要彻底取缔其他各零工人员聚集点。


三、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市场内要严格环境消杀。零工人员每天进入劳务市场时,要严格落实核酸查验、扫码、测温、登记、消杀等措施。


四、做好零工人员核酸检测。县卫健局在劳务市场内设置免费核酸采集点,零工人员定期进行核酸采集检测。


五、做好零工人员登记。各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所辖区内零工人员摸底登记,引导广大零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请广大人民群众、零工人员和雇佣方积极主动落实上述措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清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7日


沧州市运河区

运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有序做好企业(门店)复工

复产工作的通告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办及辖区企业(门店):


按照沧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满足群众需求、推动经济发展,辖区部分工业、商贸及服务业企业将逐步复工复产、恢复线下经营。各相关企业(门店)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防控措施,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各企业(门店)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做到“切合实际、切实可行”。同时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要求。


二、防控知识培训到位。企业(门店)复工复产前,要讲好疫情期间“开工第一课”,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企业网站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切实增强员工防控意识。


三、员工健康服务到位。在复工复产前,各企业(门店)要详细摸排掌握每名返岗员工的健康状态、核酸检测及近14天行程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避免风险输入。同时要安排专人,动态跟踪,定期汇总返岗员工体温监测、核酸检测情况。特别是对涉及“36类重点人群”人员,要认真组织、及时督促,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坚决不能出现遗漏失误。


四、全面消毒消杀到位。复工前要对厂区、楼宇及工具设备等进行全面消杀,做好消毒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开展日常消杀。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配齐足够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酒精、测温枪等疫情防控用品,建立使用台账,科学设置临时隔离点。


六、安全生产保障到位。恢复正常生产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区域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七、技防设备安装到位。宾馆、商超、典当、汽修、餐饮、药店、农贸市场、写字楼等经营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齐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技防设施,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复工营业


八、人员流动管理到位。除商贸服务业外,其他复工复产企业原则上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车辆进出,取消各类聚餐、聚集活动。各商贸服务企业要做好人流疏导工作,合理控制顾客规模,暂停促销推广活动,避免人员聚集。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镇办要对本行业、本辖区复产复工企业(门店)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未在复产复工范围擅自开门营业的,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运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沧州市新华区

小赵庄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内各商户:


为促进商业企业尽快复业营业,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同时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区辖区内商户复工复产前进行消毒消杀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新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区全域临时应急管控措施的通告》,辖区内符合复工复业条件的商户(门店)在复工复业前,需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办事处、社区进行消杀申请登记,由所在办事处、社区派出消杀队伍督导帮助其进行开业前消毒消杀工作。


2.各乡办要做好消毒消杀记录,消杀验收表需由商户负责人、消杀工作负责人及乡办分管负责同志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商家自行留存并张贴于店内醒目位置,一份由乡办收回作为档案留存。


3.各乡办务必保证消毒消杀工作的严格规范、全面彻底、切实有效,同时注意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消毒消杀期间,需有商户负责人在场,并注意做好消杀期间的影像留存工作。


特此通知。


新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正确指挥下,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区生产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复,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就全区防控措施进一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小区(村)有序分步解除封控。需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到位。


二、加强各小区(村)“小门”管控。压实属地和包联单位责任,继续实行“一门进出”,人员出入小区(村)必须戴口罩并进行扫码、测温、登记,或通过智能扫码刷脸测温识别后方可进入。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有序复工复产,开展全方位消毒消杀。各单位、施工工地要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安排区域内员工有序返岗,并严格做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沿街门店、商超有序恢复经营。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要从严落实各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做好人员限流的前提下正常营业,严格执行刷脸、测温、扫码、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疫情防控规范,定期对营业场所、经营用具进行消毒消杀。全区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堂食,不得承接婚丧嫁娶和商务接待等聚餐活动,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五、下列行业场所暂不营业。歌舞厅、棋牌室、网吧、酒吧、洗浴、足疗、修脚、按摩、汗蒸房、桑拿室、影剧院、KTV、茶馆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健身中心、体育馆、瑜伽馆、彩票站、各类培训机构、婴幼儿托管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经营性场所;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农村集贸市场。具体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六、寄宿制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已停课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七、严控聚集性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联欢会、年会、座谈)、培训、慰问等,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数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居民出行要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和体温监测等工作。落实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及报备要求。对私自组织或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输入、扩散、传播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将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进行调整。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新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河间市

河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调整封控、管控措施的

通     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我市封控、管控措施作如下调整:


解除对黎民居乡冯留念村南北大街、孙郭庄村西南角小街的封控及冯留念村、孙郭庄村的管控措施。


当前我市封控区、管控区已全部解除,但疫情还没有结束,解封不等于解防,仍不能掉以轻心,不能有丝毫放松。环市域及高速口设置的交通检查站继续执行24小时勤务,严格实行市域进出“双向查控”。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警车和持有市疫情防控办核发通行证件的城市运转保供车辆、疫情防控车辆、民生保供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保障工业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的车辆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一般严禁进出。确需进出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一切正常并逐人逐车实名登记后,由检查站视情况决定通行。市域范围内严格执行“小门”管控措施,所有小区、村庄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进出“小门”经刷脸、扫码、测温、登记后,可通行。


河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


邯郸市曲周县

曲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曲周县全县域核酸检测情况的公告


广大居民:


3月26日,曲周县开展了全县域核酸检测。广大居民朋友以防控大局为重,同心同德、积极配合,核酸检测采样有条不紊进行。目前,全县核酸采集已经完成,感谢全县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齐心配合!感谢奋战在一线的医务人员、基层干部、公安干警以及所有参与核酸检测采样的工作者!


自本公告发布起,全县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经营秩序。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


曲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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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自河北新闻网(记者邢云)、河间融媒、河间周报、健康曲周、运河政务、新华在线、沧州晚报、清河发布

编辑|艺颖、石滨、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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