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河北3市多人被查处!
保定
“保定检察”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晶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原副局长李晶河(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涞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涞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晶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涞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晶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满城区大册营镇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中队长许福利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物品问题。2017年11月至2019年8月,许福利任满城区国土资源局石井乡国土所所长期间,长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3950元。许福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许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满城区坨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李红军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钱款问题。2019年5月,李红军在调查所管辖企业虚假标注问题时,违规接收该企业负责人宴请;并于2020年10月,向该企业负责人索要5000元,用于日常开销。2021年12月李红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赔当事人。
襄都区晏家屯镇北王段村原党支部书记史爱忠严重违纪违法案
襄都区晏家屯镇北王段村原党支部书记史爱忠,在协助政府发放绿化带租金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应发放给他人的绿化带租金,涉嫌贪污犯罪。史爱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为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现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河古庙镇杨尔庄村党员蔡增付违规接受吃请的问题。2020年5月9号,蔡增付在巡查杨尔庄村卫生情况时,发现李岭山厂子门口存在生活垃圾,蔡增付督促李岭山清理了生活垃圾,并接受了李岭山的宴请。蔡增付作为一名党员,在为群众服务时接受群众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蔡增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寻召乡马鲁屯村原副主任李计华违规接受吃请的问题。2020年春季企业复工复产期间,马鲁屯村民李强轩为了办环评手续,找李计华盖村公章,中午在马鲁集饭店宴请李计华喝酒,李强轩进行了账款结算;2020年3月10日晚上12点,李计华将酒菜拿到街口值班点,和值班群众在值班点喝酒。李计华身为共产党员以及村两委干部,在为群众办理手续时接受群众宴请,并且在值班时间聚众饮酒,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李计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油召乡新果寨村原党支部委员王庆敏违规接受吃请的问题。2020年5月8日中午,王庆敏作为新果寨村环保工作负责人,在对本村散乱污企业摸排检查时,应冀昌园食品有限公司老板于龙邀请,在该企业内部接受宴请,席间饮用白酒泸州老窖特曲两瓶。王庆敏身为共产党员,基层组织人员,廉洁意识淡薄,在负责环保检查过程中随意接受企业宴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王庆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任丘市一级调研员张长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沧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大家都在看
编辑|李文慧、艺颖、石滨
点击可直接观看更多内容请关注
支持我们请点赞→点亮“在看”→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