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受案调查!河北4地最新通报
安国市
警情通报
2022年5月3日,安国市公安局查处多起通过网络散布涉疫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案件,依法行政拘留4人。
经查,5月2日,违法行为人邢某某(男,23岁)、姜某(女,47岁)、沈某(女,31岁)、张某(女,32岁)通过微信群散布“阳光逸景有了”“马上封城”“伍仁桥又有一例”“说又要封”“安国医院出阳性了”“准备起来吧”“不让随便出门了”等涉疫谣言,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上述违法行为人散布、传播没有事实的谎言,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邢某某、姜某、沈某、张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示:当前安国市社会各界正团结一心、共同抗疫,广大干部群众要规范信息传播行为,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对未经证实的信息自觉做到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要从政府部门、官方媒体等权威渠道获取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对故意编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信息、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安国市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日
沧州市献县
警情通报
2022年4月29日晚,纪某(献县淮镇人)由其女婿赵某某(献县淮镇人)开车从北京通州区接回,在崔尔庄高速口匝道处纪某翻越石黄高速北侧护栏绕过检查卡口,赵某某驾车由崔尔庄高速口正常下高速,沿307国道接上纪某回到北洋村家中。纪某在明知自己有风险区旅居史且行程码带星的情况下,未主动提前向村干部及乡镇报备,在高速卡口检查点与赵某某故意违反疫情防控要求,逃避相关检查。5月1日下午,村干部排查获知并明确医学隔离措施后主动联系纪某。
纪某和赵某某行为严重违反了当前关于疫情防控政策规定,造成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纪某和赵某某受案调查。纪某、赵某某集中隔离结束后,公安机关将对其执行处罚。
献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日
保定市阜平县
邯郸市大名县
大名县公安局依法对韩某某、秦某等5人非法营运、瞒报行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
日前,大名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案件。据悉,韩某某、秦某等5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相关规定非法营运,瞒报行程,以营利为目的从涉疫地区运输人员返大,严重扰乱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稳定局面。目前,县公安局依法对韩某某、秦某等5人采取相关法律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希望广大城乡居民引以为戒,疫情期间违反相关规定非法营运人员,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凡因非法营运被查处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在检查过程中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依法报请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导致疫情扩散传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法》等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广大城乡居民要切实履行主动报备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强与在外亲友联系,做好思想工作,劝告亲友非必要不返乡,确有返乡必要的主动报备。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信息,后经排查到需要集中隔离人员,所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对未按要求落实居家监测或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城乡居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全面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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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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