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市最新任免!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副县长…
邢台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7月21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魏丽霞(女)为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
康玉魁的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7月21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史风杰为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赵俊生的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7月21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陈立涛为邢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陆振杰的邢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7月21日邢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左建水的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姚献军的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武玉水的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延斌的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任命刘炳同志为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主任(正处级);
任命李尚鹏、于焕霞、王沛同志为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命张瑞杰同志为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臧玮同志为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刘旭辉同志为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因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邢东新区整合重组,原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原邢东新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冯玉申同志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
免去冯玉申同志的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邯郸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嘉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
高嘉艺同志试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张玉成同志试任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董建强同志试任市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已于2023年4月期满,同意以上3名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秦皇岛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董立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董立华同志不再担任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马会群同志任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立强同志不再担任区河湖长服务中心(移民安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斌同志任区河湖长服务中心(移民安置服务中心)主任;
李利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梁成立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秋安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涛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区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刘媛媛同志任区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志东同志任区洋河灌区生态和灌排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区平市庄林场场长职务;
李雅桐同志任区平市庄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李寒同志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明华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周海鑫同志不再担任骊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建军同志不再担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陈伟同志不再担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周英东同志不再担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孟凡杰同志不再担任区洋河灌区生态和灌排中心主任职务;
刘颖红同志不再担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
2023年7月21日,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刘长春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接受:
杨金龙同志辞去昌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21日
定州
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7月21日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大家都在看
来源|河北新闻网综合编辑|魏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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