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论坛 | 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平行论坛 嘉宾观点采撷(一)
点击蓝字关注 | 北京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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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按
11月21日至23日,以“踔厉奋发,共向未来——变局下的经济发展与金融合作”为主题的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在京召开。北京金融法院承办的“治理体系与金融稳定”法治版块、“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暨全球金融科技大会:数字新基建”等两场平行论坛,以及2022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论坛、2022金融专业化审判合作论坛圆满举行。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燕瑛,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寇昉出席并致辞。北京金融法院院长蔡慧永主持法治版块开幕活动。
“2+2”系列论坛活动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聚焦变局下的金融法治协同与作为、法治化进程中的金融改革与创新、法治护航下的数字新基建等主题,共设置16个议程单元,涵盖了金融立法、金融监管、金融审判、金融科技等方面内容。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交所、贸仲委等金融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重要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商事仲裁机构,上海、北京、成渝等3家金融专门法院和深圳、沈阳、南京、天津、石家庄、雄安等多家法院的金融专业审判法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80余位嘉宾参会并发声。
论坛举办期间,北京金融法院与天津市一中院、天津市三中院、石家庄中院、雄安新区中院等签订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合作共建备忘录,与上海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深圳中院等签订金融专业化审判合作共建备忘录,以金融科技法治研究中心名义发布数据合规管理系统及合规规则项目成果。共有2.6万余人次在线观看论坛直播,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北京日报、北京广播电视台等50余家新闻媒体发布报道1899篇,在金融法治领域引起热烈反响,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重要部署,促使金融领域良法善治更加深入人心,让金融法治声音传播更加广泛响亮,北京金融法院开辟金融街论坛专栏,精编与会嘉宾的观点精髓,以飨读者。
“变局下的金融法治协同与作为”议题主持人
北京金融法院院长蔡慧永
市场化法治化金融稳定法律体系的构建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金融稳定法》是金融体系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必要尽早出台实施。《金融稳定法》起草思路包括:一是基于“稳定”的定位,传递维护金融稳定的理念。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高效协同的金融稳定工作机制。三是坚持系统思维,建立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体系。四是秉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及时化解和处置风险。五是夯实资源保障,初步构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人民银行也在积极推动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等金融法律,与《金融稳定法》各有侧重和互为补充,共同形成维护金融稳定的有机整体。
——谢 丹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
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要求,秉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形成合力”监管理念,依法从严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活动,相关工作成效凸显。一是坚持“严”的行政处罚主基调,行政处罚数量、罚没金额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显著增加,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是围绕监管中心工作,以处罚促发展,助力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三是推动构建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责体系,凝聚各方合力,营造资本市场良好法治生态。
——戴钦公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
办公室副主任
加强法治建设,持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近年来,银保监会积极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法治建设,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依法监管能力稳步提升,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强,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供了坚实有效的保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高度重视下,银保监会牵头推进《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工作,并协同推进各立法项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过程中主要有以下考量:一是强化公司治理监管,坚持穿透原则,加强股东资质穿透审核和股东行为监管;二是完善风险处置长效机制,维护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三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科学设置处罚条款,提高罚款金额,切实发挥处罚的惩戒作用;四是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构建以审慎监管为基础、行为监管为支撑的监管规则体系,推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杜 墨
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
强化非法跨境金融治理的法治协同
随着区块链、大数据等科技迅速发展,金融业态、风险形态及其传导路径发生相应变化。汇兑型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亦随之发生迭代变异,不断侵蚀金融基础设施,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助长各类上游犯罪,危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加强支付结算等各类金融活动功能监管,持续强化金融立法、行政、司法等法治协同,是推动非法跨境金融治理的必由之路。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协同人民银行、司法机关等,强化非法跨境金融打击治理,共同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黄 卉
国家外汇管理局
管理检查司副司长
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
法治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根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是金融法治的根本。长期以来,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贯穿于金融审判的全过程。司法实践中,坚持畅通投资者司法维权渠道,提高投资者维权便利度,降低维权成本;坚持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举,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现代金融审判体系建设,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当前金融审判还有诸多改革完善的空间,要以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诉讼能力和解决人民法院的专业能力两个方面为基本进路,着力解决投资者举证难和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后的查证、认证难等问题。
——林文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做优金融犯罪检察工作
服务保障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检察机关根据中央部署要求,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从严惩处金融犯罪,形成打击金融犯罪高压态势,特别注重对区块链、元宇宙、NFT等概念背后违法犯罪风险的研判处置。二是加强部门协同,成立驻证监会检察室等,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机制。三是坚持“应追尽追”,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四是强化诉源治理,把标本兼治工作做实做细,会同监管部门加强金融违法犯罪的源头治理。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打击金融犯罪,积极参与金融法治建设,围绕融入社会治理出台务实举措,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与金融执法司法有关部门共同有效应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种新挑战。
——张晓津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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