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饶过谁,当年脚踩讨薪女致死,如今也喊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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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条微博,让我哭笑不得。
『尊敬的中央第三督导组,“12.13”案民警王文军,向督导组反映基层民警执法蒙冤案。要求平反冤案,惩治制造冤案的原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办案人员孙权,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段培林。请组织接待。』
说到王文军这个名字,或许大家没有什么印象,但看到这张照片,你就会想他来了——原来是这个禽兽!
2014年12月13日17时许,在太原某一建筑工地内,因为儿子、丈夫讨薪被抓,农妇周秀云上前阻止,被一名胖警察按头顶腹推倒在地,周秀云试图反抗,但很快被胖警察踩住头发,致其丧失反抗能力。
在随后长达23分钟的时间里,胖警察一直踩着周秀云的头发,踩累了又换了一只脚,而周秀云直挺挺躺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
当天,最低气温达零下11℃,周秀云就这样躺在冰冷的地上,被原本应该保护她的警察,恶狠狠地踩着头发——那时,恐怕她的心里比冰冷的地面还要冷吧。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几个警察,把周秀云抬起来扔到警车上,据她的侄子说:当时我婶已经不能动了,脚耷拉在外面,他们就又朝里推了推,开着车走了。
警车开进不远的派出所内,直挺挺的周秀云被两个人抬起来扔在地上,一名警察还朝她踢了一脚,说:“装死装哩还挺像哩。”
这个脚踩周秀云致其死亡的胖警察,就是如今在微博喊冤的王文军。
在周秀云丧失生命体征被急救中心拉走以后,王文军还参与了对周秀云丈夫王有志的殴打,致其6根肋骨被踹断,何其残忍!
在12月13日接到小店公安分局报案、14日接到周秀云家属报案,取得了录像、证人证词、视频截图等证据的情况下,当地检方并未予以立案。
直到12月26日,胖警察脚踩周秀云头发的视频在网络发酵以后,才于当日匆匆立案,且按与涉嫌犯罪事实相去甚远的滥用职权罪立案。
12月26日,太原市小店区检方对涉案民警王文军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12月30日凌晨,太原市检方对涉案民警王文军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
2015年1月29号,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根据对死者周秀云的尸体检验及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结合现有案情资料、病历资料、毒物化验结果综合分析,认为周秀云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2016年11月10日下午,山西省太原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太原市检方指控被告人王文军犯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一案,认定被告人王文军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如今,这位胖警察已经出来了,非但毫无悔改之意,还声称“办案人为巴结逢迎领导、牺牲民警、平息事件,配合并默许制造的假证据,进一步的栽赃陷害和舆论炒作!为的纯粹是个人的官场前途”。
他在微博中闭口不谈周秀云自己死的,仅仅认为自己工作没有克制,没有注意工作方法,为之付出的代价应该是“诚恳接受批评”!
非常可笑的是,在他认为,这个案子也扯上了腚外势力——“造成“12.13”冤案的根本原因,是我们队伍中极少数官僚主义和贪腐分子,在应对人民警察因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中,出现意外的时候,难以应对违法组合体和国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波涛汹涌般的攻击,胆小怕事、不战自退,为保护自己头顶乌纱,利用手中权利,指示检法对正常执法的基层民警,做出无耻出卖的行为!”
你看,这都是什么玩意?周秀云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难道是她自己故意弄伤的,以便诬赖你这个优秀民警?!
就是这样一个罔顾事实的无赖,微博头像竟然还是身着警服的工作照,你对得起这身警服吗?你配吗?
在其微博下,有网友问道:“先说你是不是真的打死人了?”王文军回复道:“这么没有根据的血口喷人!”引得众人一片唾骂之声,评论区充满了悲愤的空气。
幸好还有视频和照片为证,不然连踩头发这事,恐怕也不肯承认了。
双手插兜的快意,脚踩头发的威武,23分钟的从容淡定,一句“没有根据的血口喷人”就能全部抹杀,仿佛一切都不存在?
我发现,有句评论形成普遍共识:怎么才五年,绝对判轻了!
王文军,不知你从何而来的自信,还有脸出来喊冤,你那硕大的脑袋也贴在冰冷的地上,让人踩上23分钟再说!
与人形畜生共情,
你们的脑袋也欠踩了?
今天特意去看了一下他的微博,着实令人气愤,没想到与这个人形畜生共情的,竟有那么多人。
“王兄,你是无罪的!”
“冤案不平,何谈法治?支持你,老哥。”
“不能使用制服性动作,要不然王文军就是你的下场!”
“一定要坚持到底,一个正常的执法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为你抱屈。”
“踩头发能将人致死吗,周秀云是自己妨碍执法作的恶果。”
“警察执行的是公事,和他自己没有太大关系。”
在底下,还有一大片排队喊“加油”的,加油你麻批!不分是非的人形加油机!
你们这些人,眼睛都瞎了吗,王文军脚踩周秀云的照片全网都是,难道你们看不见?莫非这照片也是腚外势力PS的?
腚外势力也真傻,花钱雇佣周秀云自己扭断脖子(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自己躺在地上,把头伸到王警官脚下,求他踩死自己,只为了把一个“正常执法”的小小民警,送去监狱蹲5年?
腚外势力还真是人傻钱多,但这钱也不好挣,弄不好就搭上一条命。
什么叫正常执法?一个农妇,不过为了自己的丈夫、儿子不被带走,抱着你的官腿,拉扯了一会,就成暴力抗法了?好一个暴力抗法的女人,她是中国版“黑寡妇”吧?
王文军为自己辩解道:“打死人了?首先必须明确,是群众、百姓还是犯罪分子;为什么要打死她!用什么工具,怎么打的!最后,她是怎么死的,攻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阻止被攻击时出现的意外!”
啧啧,周秀云都成犯罪分子了。至于为什么要打死她,谁知道你是何居心!
“踩住头发,确实不雅观,但在那种执法现场乱哄哄的情况,尤其是对嫌疑女人无处下手,也是无奈之举。民警和任何人,无冤无仇,所处理的事情,都是职责所在!”
这真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人形畜生飙起演技来,演得比窦娥还冤。你确实挺冤枉的,竟然只判了区区5年。
踩住周秀云的头发长达23分钟,在他看来,仅仅是“不雅观的无奈之举”,你还想怎么雅观?难不成要踩得更加威武、更加雄壮,踩出八面威风来?
有些国人,天天关注黑命贵,关注警察跪压致死的黑人弗洛伊德,就是不关注身边周秀云这样的农妇!好像她不是你的同胞。
难道你们都是远视眼,只能看到远处的东西?套用一句:周秀云的命,好歹也是一条命!她被踩头发23分钟,也不能呼吸!
至于在他的评论区里,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替他喊冤,有位网友回答的简单粗暴——还问啥,一起坐过牢的好狱友呗。
这回答大概率是真的,不然无论如何也解释不了,为什么那些人会与他共情,难道自己的头发也欠踩了?
难道想让“冤枉”的王文军再披上警服,好好踩上你们的脑袋一回?怎一个贱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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