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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掉网络不规行为“隐形衣”,对“IP代理”说不!

泛闻志 人民中科研究院 2024-01-09



近几年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不良现象,网络暴力,造谣传谣的行为更是屡屡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尤其是在网络信息时代,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手机随意在网上发表各种各样的言论,做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2022年3月17日,微博宣布全面放开用户IP归属地功能。在微博“个人主页”-“个人资料”中,会展示出用户近一个月内最后一条发布博文的 IP 归属地。



对于IP地址显示这一功能,官方的解释非常简单明了,就是为了净化网络不良风气。


继微博之后,多家平台在4月15日陆续宣布上线展示账号 IP 归属地的功能。这样可以规范互联网的信息来源,防止一些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也可以对用户的发言进行规范审查,减少“网络喷子”的数量。



这边各平台刚推出显示用户IP属地的政策,那边就有人做起了“IP代理”生意提供IP属地修改业务。



一些海外代购、地域网红账号因实际“属地”翻了车,还有不少账号因为IP属地心慌。


随着IP地址功能的上线,另一条付费IP代理的生意也悄悄火了起来,甚者还成了不少人的新财富密码!


其中不少电商平台已经开始出现了付费IP代理的新业务,最低6元就可以提供IP归属地修改服务。


今年3月,国家网信办公布了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任务,其中就包括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通过IP归属地的展示,也是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进一步推进打击谣言工作的重要举措。



显示用户IP属地降低了执法部门追查谣言来源和传播路径的难度,为查找造谣者、虚假信息生产者、施行网暴者提供了便利,一定程度上也能帮助用户提升鉴别力,维护平台秩序,起到净化网络的效果。这符合建立清朗网络空间的要求,也顺应了广大网友的期待。


新规实施数日,越来越多平台跟进。此时,却有“IP代理”生意搅局,试图通过帮助用户修改IP归属地谋利,这显然与建设清朗网络空间的要求相悖,是对网络治理措施的公然挑战,为广大网友所不容。


几元钱的费用就可以帮用户改变IP属地,买卖虽小,带来的危害却不可小觑。既然能用几元钱短时间内改变IP归属地,那么部分别有用心的用户就有可能以小成本获取大“便利”。长此以往,在利益驱使下,“IP代理”生意大行其道,届时,只要出的钱足够多,定制IP属地也不是难事。


如此一来,平台显示IP属地新规的实施效果势必大打折扣。原本针对所有用户的普适规则,甚至可能沦为只针对诚信守法用户的“有限规则”,消解了新规带来的治理效能。这既对诚信守法的用户不公平,也容易对网友造成误导。在平台普遍强制要求用户显示IP属地的大背景下,如果有不法用户通过“IP”代理显示虚假属地,更容易迷惑网友,给网络暴力、欺诈等不法行为留下空间。


“IP”代理不该成为一门“生意”。通过“代理”提供虚假IP属地,无异于为网络虚假信息、网络暴力等行为披上“隐身衣”,这与网络治理初衷抵牾,与网友期待相悖。


基于此,必须坚决对“IP代理”生意说不,对其实施有力打击,决不能坐视其消解新规带来的网络净化效果。一方面,相关平台要负起责任,加大审核力度,及时关闭、处罚兜售“IP代理”服务的账号、商家,不给此类服务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也应对“IP代理”生意予以重视,瞄准苗头,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将这一灰色生意消灭在萌芽状态。


最后,附上关于大家关心的公开IP属地是否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的问题


解读Q1:IP属地是否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内容? A

本次网络平台公布的IP属地,具体到省级。对于上网者的位置信息,首先我们界定,这应当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对照隐私权的概念,省级区域的IP地址,肯定不属于私人生活安宁范畴。考虑到中国省级区域面积辽阔,即使某人被他人知晓在某一省级区域,省级活动区域信息,也不妨碍某人进行私密活动,也不构成某人的私密信息。因此,简单地说,知道你在哪个省,就像在欧洲知道你在哪个国家一样。这种位置信息,不构成隐私。如果这种省级区域范围能成为隐私,那以前网络评论中显示你用的手机品牌,同样也能成为隐私。


既然IP属地不属于隐私,网络平台将其公布就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Q2:公开IP属地是否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A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公开其处理的个人信息,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从这一点来看,网络平台在发布IP归属地之前,应当通过更新用户使用协议的方式,让用户知晓、征得用户的同意,否则就有侵犯个人信息的嫌疑。


但是该法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五)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同时,《民法典》1036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国为了疫情防控的需要,允许医疗防控机构进行范围最广和人数最多的个人信息处理。就是有以上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同理,从此次各大平台操作的指向性来看,都是为减少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恶意造谣、蹭流量等不良行为,确保传播内容的真实、透明。符合法律规定的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实施的合理监督行为。因此,不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END



文章根据光明网《“IP代理”生意是对网络治理的公然挑战》及网络内容综合编辑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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