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工作会在芜湖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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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工作会在芜湖召开。会上,南京中院将保护联盟盟旗移交次任轮值单位芜湖中院。安徽高院、江苏高院,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及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2年8月23日,南京都市圈十家法院齐聚南京,共同签署《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建设都市圈创新保护共同体。一年来,保护联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苏皖两地高院的支持指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要求,共建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都市圈初见成效,为南京都市圈创新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江苏高院民三庭庭长汤茂仁在致辞中对联盟工作机制构建及实体化运行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联盟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推动都市圈重大事项共商,联合推出贯彻落实重大战略部署的司法举措,放大知识产权区域协同保护效应。
二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建设保护联盟工作网络平台,动态发布典型案例,推进都市圈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三是充分激发联盟平台作用,围绕知识产权司法领域紧迫问题、法律适用难题,常态化举办都市圈论坛,深化业务交流,凝聚司法智慧。
四是充分推动司法与行政保护联动,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民、行、刑衔接机制,不断提高苏皖两地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果。
安徽高院民三庭庭长张坤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联盟工作机制、互动交流、运行保障方面取得的成绩。他建议:
一是坚持优势互补,共同用好协同保护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协同保护机制的一体化、精准化建设,细化司法协作工作规程,让各地法院既种好“责任田”,又打好“配合仗”。
二是坚持高效协同,共同深化服务大局新模式。聚焦两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盯跨区域、跨领域创新融合需要,加强联合调查研究,在提升审判质效的同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案件诉源治理。
三是坚持互鉴互学,共同构建锻造队伍新平台。通过多样化的党建文化交流、理论交流、人员交流,促进理念共融、理论共研,共同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代表首任轮值单位报告工作,从制度建设、司法协作、协同保护、品牌共创等方面介绍了各成员单位的合作成果。
一是建章立制,区域协作机制逐步完善。制定了联盟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设立了联盟秘书处,创办《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盟专刊》,畅通交流渠道,保障都市圈知识产权审判事务协作、信息资源共享、司法保护联动等事项稳步推进。
二是互联互通,协同保护举措有序落实。联合制定《南京都市圈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跨域立案服务工作规则》《南京都市圈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委托调查、保全事项办理协作办法》,共享技术咨询专家库,探索关联案件协同审理机制,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三是融合共治,司法行政协同效应彰显。坚持行政与司法保护“双轮驱动”理念,联合都市圈各地市场监管局共同签署《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
四是矩阵发力,品牌共创格局初步形成。《南京都市圈司法领域合作成果频现》被《南京都市圈建设工作简报》刊载。开展案例品牌共创,在南京中院《金陵法苑》刊登都市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南京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典型案例公报》。加强调研品牌共创,举办“构建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调研座谈会、皖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暨保护联盟芜湖论坛。加强宣传品牌共创,协同举办“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之后,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明树作了表态讲话。他表示,芜湖中院将以担任轮值法院为契机,全面落实联盟合作协议的要求和任务,以更加坚定、务实、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为构建南京都市圈新发展格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盟旗交接仪式由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志坚主持。
随后,芜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强国主持召开保护联盟工作谋划座谈会。南京中院、芜湖中院、镇江中院、马鞍山中院、扬州中院、滁州中院、淮安中院、宣城中院、常州溧阳法院、常州金坛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积极建言献策。联盟成员单位纷纷表示,将继续密切联系、深化合作、精诚团结、勠力共进,为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都市圈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新格局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