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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人,你想知道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都在这里啦!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住院医疗、住院分娩,特殊疾病门诊、普通疾病门诊等医疗费用报销,以及大病保险赔付和补充医疗保险。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第一档15万元/年,第二档20万元/年。
报销金额=(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符合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住院总费用-自费费用-乙类费用×乙类费用先行自付比例。 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按次计算,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参保居民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发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规定实行按病种付费。因分娩发生严重并发症,如羊水栓塞、子宫破裂、产褥热、产后出血、先兆子痫、胎盘滞留等,其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规定报销。
目前我市确定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分甲、乙、丙、丁四类:
2.乙类疾病按50%比例报销,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乙肝、自身免疫性肝炎门诊治疗支付限额为每月200元,其他乙类特殊疾病病种门诊治疗支付限额为每月100元。
3.丙类疾病按50%比例报销,治疗支付限额为每月30元。
4.丁类疾病中,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丙型肝炎按5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个人按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负担一次起付金,报销限额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为8000元/人,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为20000元/人;苯丙酮尿症按85%比例报销,报销限额为普通型苯丙酮尿症0—3周岁30000元/年,4—14周岁40000元/年;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按50%比例报销,个人按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负担一次起付金,单眼全年限报销康柏西普(雷珠单抗)眼用注射液4支,终身限9支。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按75%比例报销,限额标准为:一档10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
大病保险由居民医保基金出资,个人不缴费。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符合大病保险赔付范围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分段按以下比例报销: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发生费用-自费费用-乙类先行自付-基本医保起付标准)×5%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报销金额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发生费用-自费费用-乙类先行自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