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试刊 | 非结构主义语言学
编者按:罗仁地先生的这篇文章是依据他在“实验语言学➕”云上论坛的英文报告内容整理为中文并加以完善的。
非结构主义语言学*
罗仁地(Randy J. LaPolla)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语言科学中心
http://randylapolla.info
摘要:本讲座是纯粹的理论讲座,甚至是哲学讲座,目的是让语言学家思考关于理论公理和假设选择,包括语言的定义以及在做语言学研究时我们具体在做什么,并将布隆菲尔德-乔姆斯基结构主义的假设与定义跟非结构主义方法进行对比,特别是基于使用(usage-based)的方法,如意义创造论(The Creation of Meaning)、整合主义(Integrational)语言学和极点构式语法(Radical Construction Grammar)。我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反对结构主义,而是主张在做语言学研究时,应该像任何一种科学研究一样,需要意识到我们在做什么以及我们为什么这样做,并在决定做什么时做出意向性的选择。
(一)
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1969年)这本很有影响力的著作中指出,科学史是一系列不同的范式(paradigm),也就是说,世界被视为以特定范式构建的认知框架,而他所谓的“常规科学”,就是在这种认知框架中执行的。这些范式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在此期间,在范式内工作的人,会在理解范式的可能性范围内去理解事物而取得进展,但他们也会遇到范式本身导致的问题。虽然如此,范式还是会继续占主导地位,直到有替代方案可以处理早期范式无法处理的所有问题。
例如,在十六世纪之前的西方,理解太阳系的主导范式是克劳迪乌斯·托勒密(公元90-168年)的地球位于中心的观点(地心说),所有行星都被视为围绕地球。在十六世纪,尼古拉斯·哥白尼重新提出了一个古老的建议,即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心(日心说),并且在十七世纪由约翰内斯·开普勒、伽利略·伽利莱和艾萨克·牛顿进行了改进。这是我们数百年来理解宇宙的范式,但随后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用他的相对论再次改变了范式。现在有人试图发展宇宙弦理论。
纵观历史,语言学已经经历了几个范式,例如二十世纪初从新语法范式到结构主义范式的转变。这些范式涉及对语言的理解以及研究语言的不同方式。
一般来说,当学者长期在一种范式内工作时,通常没有意识到自己相信的范式只是一种可能的范式,因为所有的范式都是为寻找某种现象的“真相”的尝试,然而学者常常会误以为当前的范式就是“真相”。当然,每种范式都创造了不同的“真相”,因为每种范式都基于不同的主观假设、目标、甚至对正在研究的现象的定义和理解。二十世纪语言学的主导范式是结构主义,而结构主义最有影响力的学派是北美的布卢姆菲尔德-乔姆斯基结构主义。之所以被称为“布卢姆菲尔德-乔姆斯基结构主义”,是因为布卢姆菲尔德领导下的早期结构主义者和乔姆斯基领导下的二十世纪后期结构主义者接受的假设大部分是相同的,仅在哲学/认识论方法上有所不同,布卢姆菲尔德是极端的经验主义者,乔姆斯基是极端的唯理主义者,这就是为什么乔姆斯基称他的语言学理论为“笛卡尔语言学(Cartesian linguistics)”(他以著名的唯理主义哲学家勒内·笛卡尔(René Descartes)的名字命名)。由于哲学观的不同,他们的方法论也有差异,但仍有许多共同的假设,例如将语言视为一个可以脱离其实际语境进行研究的单一系统(langue/competence),认为大脑里的语法不受语境的影响,并且对语言的科学分析采取一种还原论方法,即将语言分解成最小的部分并查看它们的分布(分布主义方法),其中涉及成分分析,即将句法、语义、语用和语音分开来,孤立地研究各个成分,或者最多查看它们之间的“界面(interfaces)”。
(二)
现今,因为结构主义范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一直占主导地位,大多数语言学家甚至没有意识到他们正在这种结构主义范式中工作,同时,也没有意识到还有其他可能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替代方案。我已经谈到了洪堡特(Humboldt)、博阿斯(Boas)、萨皮尔(Sapir)和沃尔夫(Whorf)的浪漫主义传统(LaPolla 2020)。除此之外,还有欧洲结构主义者,例如早期的布拉格学派、伦敦学派(包括韩礼德)和日内瓦学派,他们在接受一些结构主义基本概念的同时,也重视语言的实际使用及其意义/交际功能。
二十世纪后期有些学者开始指出结构主义范式的一些问题(例如Chafe 1969,Harris 1981,Noonan 1999),甚至,有些学者还提出替代范式。构式语法就是最著名的非结构主义替代范式,这种范式最初在1980年代早期由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者George Lakoff、Charles Fillmore和 Paul Kay提出。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Ronald Langacker也参与。
Lakoff(1977)注意到语言结构的格式塔(linguistic gestalts),即语言形式的意义是其整体的意义,而且整体的意义大于部分的总和。Charles Fillmore 和 Paul Kay的出发点是乔姆斯基核心(core)与外围(peripheral)语法概念的区分。乔姆斯基认为语法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基于规则的核心语法,另一个是“杂乱的”外围习语语法以及其他不符合常规语法规则的形式。乔姆斯基认为学者只需要研究基于规则的语法,以此理解他认为的存在于大脑中的普遍语法。Charles Fillmore和Paul Kay认为语言学理论不能忽视语言中“杂乱”的部分,因此想要创建一种从“杂乱”部分开始分析的新理论。他们认为,如果该理论可以解释这些所谓不规则的现象,就可以解释所有的现象。他们创立的构式语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他们的结构主义训练和习惯的影响,最终的结果与HPSG(Head-driven Phrase Structure Grammar)结构语法非常相似,这实际上是一种用于描述语言的结构主义元语言,而不是与结构主义的真正决裂。其他试图使用构式主义观点的学者或多或少都试图与结构主义决裂,但由于习惯和训练的根深蒂固,大多都没什么突破,这就是为什么William Croft(1980年代在史丹福大学——离伯克利不远——读博士)将自己的构式主义分析法命名为Radical Construction Grammar(极点构式语法),意思是“彻底的构式主义语法”。换言之,他认为其他构式语法不如他的构式法那么“构式”。其实,直到今天,包括Croft在内的大多数构式主义的学者都没有完全实现彻底的构式主义,他们所做的很多方面与结构主义句法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本文我想谈谈语言、交际以及如何进行语言学研究的问题,也就是将结构主义方法与真正的非结构主义方法进行对比。我将特别提到我自己的想法,即意义创造论理论,以及其他基于使用的方法(usage-based approaches),例如Croft的极点构式语法(Croft 2001,2022,待刊)和Roy Harris的整合主义语言学(1981,1997)。
(三)
在任何一种领域,不断理清和质疑本学科最基本的假设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些基本的假设对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会有影响:“每一种语言理论都是一组特定理论公理的直接结果,这些公理与语言学家如何定义语言、定义语言问题、确定要选择和分析的语料的来源、种类和数量、确定一种方法论来选择和分析语料相关;并根据上述情况对分析进行评估、比较和对比。”(Tobin 2006:170)
首先,我们要怎么给语言下定义:
“语言学家对语言下的定义决定了哪些语言现象对其理论和分析重要并相关。因此,理论的模型是由研究者对语言的定义而预先确定的……简而言之,对于语言学来说,真正创造研究对象的是一种理论所支持的语言定义。”(Tobin 2006:171)
乔姆斯基将语言定义为说话者头脑中的语法可以产生的所有可能的句子,因此语言学不研究实际产生的语言,而是可以产生语言的语法:
“现代生成语法研究……的特点是语言研究的重点发生了重大转变。简而言之,关注的焦点从“语言”转移到“语法”……我们将注意力从语言转移到在头脑/大脑中表现出来的语法。语言现在变成了一种附带现象;它是由语法规则所表征的任何东西……一个人头脑/大脑里的语法是真实的;它是世界上真实的事物之一。语言(无论是什么)不是真实的。”(Chomsky 1981: 4)
“部分生成语法将提供唯一对评估语言形式理论至关重要的经验数据。”(Chomsky 1965: 208–209)
针对乔姆斯基的这个概念,Labov(1972:109)说:“如果我们的理论仅仅是我们自己分析活动的产物,那么,关于语言的自然进化,我们的这种理论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告诉我们的。我们的理论应该是关于普通人在街上使用的语言,或和朋友吵架,或在家里责备他们的孩子的语言,不然,就不会有多大意义。”
Croft(2001)和其他遵循基于使用的方法的学者,他们并不将语言定义为可能的句子,而是已经产生了的实际语言形式。换句话说,他们探究的对象是实际说过的语言。
其次,所有理论都试图被视为“科学”,但不同的理论对“科学”的方法有不同的理解:
结构主义语言学:“在其语法形式的映射中,这种语言学使用了还原和物体化的程序,其目的是识别一个单一的结构统一体,来理解可观察的语言现象的多样性。用于描述语法的规则、概括与分类倾向于单一方向:几乎所有的智力上作出的努力都致力于将复杂的事实置于一般规则的范围内,并从操作中推导出语音、符号与文本的不同表现形式的独特而单一的语法,即创造人类语言形式多样性的柏拉图式的基础,认为这样做是语言学“科学性”的保证”(Riemer 2019: 226)。
非结构主义方法,尤其是整合语言学,他们否认“语言是可以从一个单一的角度将自己呈现为一个统一或同质的系统”的假设,他们同时也否认“科学探索分析语言与交流具有单一最佳模型或程序集的观念”(Pablé & Hutton 2015:4,15)。他们还认为还原论方法和固定含义符号的想法是不科学的。例如,Orman(2016: 29)指出:“在语言和语言科学的可能性上,整合主义立场的关键在于它肯定了语言符号的根本不确定性。对于整合主义者来说,任何类型的符号只能通过个人的语境化符号制作活动在形式或意义上确定,即使这样也只能是暂时的,因为它们总是受到可能的再语境化的影响。”科学的做法是研究形式和功能的多样性,包括在自然互动中发生的交流互动中涉及的所有因素。
第三是关于语言和交际的假设:
结构主义假设一种语言的所有说话者在脑中共享一种固定的共时系统(langue/competence),一种所有部分都互相依存的单独系统,这种系统与实际所说的语言(parole/performance)不同。这种语言系统(langue)被视为是自主的,是非时间性的,不受其使用和“外部”因素(如交际、社会、心理和语用因素)的影响。诺姆·乔姆斯基在这方面是最极端的,他否认交际与语言结构的相关性。语言被视为固定的“事物”,没被视为交际中的行为。因此,这种观点不能充分处理语言社会变异和历史变化。此外,范畴不是由实体定义的,而是由关系定义的,并且必须是离散的。有些结构主义者(如乔姆斯基)将langue/competence作为研究对象,有些学者(如类型学家Martin Haspelmath和Matthew Dryer)将parole/performance作为研究对象,但他们都接受langue和parole之间的区别。
基于使用的方法将语言视为交际中的一种行为,因为语言从人跟人交际活动中涌现出来,是一种复杂适应系统,因此是经常变动的现象,受其使用的影响而适应、变化。语言就是人所说的,没有langue和parole的区别。语言不是“事物”,不存在于任何地方;语言是行为,这种行为源于人们根据需要进行交际互动,因此变异和变化被视为常态,而语言形式是由交际、社会、心理和语用因素决定的。范畴可以是模糊和重叠的。
结构主义范式中,如果讨论意义1,通常假定要传达的所有意义都在语言形式里面,因此语言是一种将信息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的工具,而语言的机制是形式的固定意义。这些假设被Roy Harris(1981)称为“语言神话”:“语言神话假设语言是一组有限的规则,产生无限的组对,其中一组是声音序列或书写字符序列,另一组是意义;正是对这些规则的了解,使人能够按照由这些规则确定的、预先安排的计划,联合成一个能够相互交流思想的语言社区。”(Harris 1981:11)
基于使用的方法不接受语言神话论,因为实际上语言并没有使用的确定性,也没有使用的统一性。因为结构主义者把语言当作一种固定的东西,所以语言使用的时间性完全被忽略了,但非结构主义的学者认为语言使用的时间性非常重要(Harris 1981,Hopper 1992,Auer 2007,Auer et al. 1999)。Harris主张“整合主义”语言学,关注交际经验所有方面的同时性 (cotemporality)(时间整合 chronological integration):“与非语言行为相比,语言行为在融入经验的顺序性方面没有特殊地位”(Harris 1981: 156)。整合主义者将个人的交流生活视为将现在与过去和未来整合在一起,即根据个人的经验来理解事物,而这样做取决于将正在进行的事件情境化的能力。
我自己的看法(意义创造论;LaPolla 2015)是,交际的机制是对说话者使用特定交际行为的意图的溯因推理。在这种情况下,意义的创造涉及的认知机制与我们创造意义的非交际情境相同,没有编码解码过程。与整合主义者的观点类似,我认为我们通过将事物与我们当前的知识库联系起来并将它们整合到我们当前的知识库中来理解,因此我们知道的越多,我们就能理解的越多。这不仅仅是在交流方面,而是在一般知识方面,因为这是我们一般创造意义的主要方式(Peirce 1878 [1992]),因此理解语言行为所涉及的认知不是某种特殊的认知,并且没有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所假设的信息封装大脑模块。
第四是语言知识的性质:
结构主义将语言知识与如何使用语言的知识区别(Noonan 1999)。语言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知识,不同于其他知识。
在基于使用的方法中,语言知识以及如何使用它与其他类型的知识没有什么不同,它只是对过去形式如何被使用的记忆,所以像所有其他知识一样,个体所知道的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语言知识来源于个体对语言的体验。
第五是方法论:
结构主义方法论是还原主义、成分主义和分布主义的,因为布卢姆菲尔德认为话语的所有相关方面都可以只用形式标准捕捉到,根据发音和感知的区别来识别它们的分布,并根据可能出现的情况对其进行分类。这通常被称为“积木”法,是组件化的,因为他们将句法、语义、语用和语音相互分开并孤立地看待,至多看它们之间的“界面”。
基于使用的方法论不是还原论的,因为它以实际的言语单位(语调单位、构式)为基本单位,并从整体上看待言语行为(一种整合主义和格式塔(Gestalt)方法),不仅包括语境和语调,还包括手势、眼神以及交际互动的其他方面。
(四)
许多语言学家虽然意识到结构主义方法存在一些问题,但他们仍然难以摆脱结构主义的概念、方法和术语。这是由习惯造成的,然而应该可以通过有意识的努力和接触自然语料来克服(语言是你最好的老师!)。我在这里只提几个受结构主义影响的方面:
首先,由于语言学史上一直呈现的书面语偏见(Linell 2005),加上在二十世纪后期唯理主义的影响,致使自然语料的使用并不普遍。搜集语料的时候,通常要么是无语境的问答方法,要么使用“是否合语法”的判断,或者是采用由语言学家自己编造的例句。没有任何其他科学允许科学家使用自己编造的数据,因此我认为这是语言学家应该放弃的方法。其中,“是否合语法”的判断方式,尤其判断结果是否定的时候,更有问题,因为这种方式不是在测试语法,而是在测试对方的想象力,看能不能想到该句子能使用的合适语境。这种做法可能会告诉我们关于形式频率的信息,但不能告诉我们是否能用的句子。正如赵元任写在王力的硕士论文:“言有易,言无难”。
事实上,整个“是否合语法”的概念是一种规定性(prescriptivist)的概念,而不是描述性的概念,是语言教师基于某种抽象理想并受书面偏见影响而建立的。我们讨论的“是否合语法”概念只是我们的感受力,它反映我们自己的习惯,以及我们是否可以通过创造一个有意义的语境来理解某句,没有固定的规则。书面偏见也会导致奇怪的表达,例如谈论语言形式的“左边缘”或“右边缘”。自然口语语言没有左右边缘,只有在语音流中较早或较晚的位置。
在使用基于使用的方法写论文时,不会有“不合语法”的例子,只有自然(说过的)语料。只用归纳法,则所有的概括都是以实际语言使用为根据进行的。
另一种乔姆斯基影响的残余是习惯于从生成转换的角度思考问题,使用诸如“关系化”、“话题化”、“被动化”等术语,这意味着该句是从更基本的结构转换过来的。在基于使用的方法中,每个结构都被视为满足交际功能而涌现出来的,并且形式可以习俗化(语法化)为该功能的示例。这些形式相互对比,但并不相互衍生。也就是说,没有乔姆斯基所说的那种转换关系。
许多语言学论文似乎都假定有普遍、跨语言的范畴,并且一些学者撰写语言学论文的目标是将范畴的标签分配给所描述的语言,对号入座。有些语言学家甚至断言所有语言都有一个特定的范畴,例如“主语”或“形容词”,或者断言在所有语言中,主题必须出现在句首的位置,地球上有7000多种语言,但他们仅在少数几个语言的基础上做出非常广泛的概括。还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假设(基于英语和其他印欧语系语言):一定量的语法对于交流是必要的。情况并非如此,但这个假设会导致对语言进行某些不恰当的分析。
形式主义理论,因为认为所有的语言基本上是一样的,甚至创造了不少范畴已经固定的元语言(如HPSG、LFG等等),因此只需将模板强加于语言上。事实上,20世纪70-90年代只有这些元语言被认为是理论。在不将这种元语言强加于所研究的语言的情况下进行语言工作被称为“非理论性的”(atheoretical)。然而,对某种现象的任何描述都是该现象的理论。
将基于英语或其他语言的元语言强制套在未描述的语言,并没有告诉我们太多关于该语言的信息。所以如果我们的目标是了解语言现象,而不是建立一个抽象模型,我们需要了解现象可能的多样性,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跨语言范畴、没有先验、先入为主范畴的前提下进行研究;需要对语言进行归纳分析,以查看该语言中重复或习俗化的模式,并对该语料(并且仅该语料)及其模式功能进行概括。
极点构式语法甚至不承认跨构式范畴;所有范畴都是相对于构式定义的,因此没有适用于整个语言的抽象范畴,例如语法关系(Dryer 1997; Van Valin & LaPolla 1997, Ch 6; LaPolla in press)、词类(Croft 2022,待刊;LaPolla 2013)和及物性(LaPolla,Kratochvíl,Coupe 2011)。Croft(待刊,第1页)指出:
“极点构式语法分析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词类和其他句法结构是特定于语言和结构的。所普遍的……是以语言表达经验的变化模式,例如在概念空间中的表征。
(2)构式的形态句法形式的内部结构仅由构式角色(“槽位(slot)”)与整体构式之间的部分—整体关系组成。构式的复杂性在于角色及其意义/功能之间的符号关系,以及构式及其组成部分所表达的丰富语义/功能结构。
(3)构式的形态句法形式是特定于个别语言的,也就是说,构式形式在语言之间和语言内部存在潜在的梯度变化。”
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些语言学家经常将整个语言称为“作格”或其他类型的习惯是有问题的,因为它掩盖了语言本身模式的多样性。多年来,这种做法还致使类型学对语言中真正的现象可能的多样性视而不见,进而把所有语言牵强地套入少数假定的类型,例如,他加禄语和其他菲律宾语言被很牵强地划为主格—宾格或作格—通格类型。事实上,这些语言的句子结构原则与这些标签所假设的类型非常不同(参见LaPolla 2014,2019,in press)。
普遍范畴的假设也是关于某个范畴是否存在以及某种语言是否体现某个特定范畴的争论的背后因素,例如Scott DeLancey和Nathan Hill关于是否有“Mirative”范畴的存在,以及该范畴是否存在于藏语和其他语言中(DeLancey 1997,2001,2012;Hill 2012,2013,2015)的争论。我觉得这种辩论毫无意义。如果我们试图理解语言,我们需要了解语言中的模式是什么以及它们的功能是什么。我们可以在一种语言中定义一个范畴,甚至给它一个用于另一种语言中的类似范畴的名称(例如比较概念),但我们应该认识到每种语言都是独特的,而不能假定如果两个不同的语言具有相同的范畴名称,那么关于该范畴的所有事实都是相同的(有关讨论,请参看LaPolla 2016)。语音描写也一样。我们可以使用国际音标符号来描述一种语言,但这些是抽象的,我们需要在单个语言的描写中指定特定的形式,例如详细说明声音的开始时间(VOT)、长度等等。
如上所述,结构主义观点试图将语言所有形式解释为单个抽象规则系统。这导致对整个语言使用类型标签,因为在这方面整个语言被认为是一致的,但这是把语言抽象化了,并且掩盖了语言的事实。这种抽象很容易做到,尤其是在不使用自然语料的情况下。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例如,有动词及其论元结构列表,结构主义认为这些是固定的,但自然语言通常不是那样的。例如,汉语的论元结构是非常灵活的,不仅是在结构中几乎可以在任何功能中使用任何词,而且同一个论元常常可以做主要参与者或外围论元。MAK Halliday(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法是唯一承认论元结构的灵活性和基于构式的性质的主要框架,因此不谈论动词,而谈论过程(process),因为相同的动词可以用来表示不同构式中非常不一样的过程。
(五)
我之所以提到这些事情,是因为我认为学者们经常引用二十世纪后期的语言学著作,却不了解该著作的历史和理论背景,以及缺乏对结构主义总体影响的理解。这是需要注意的。我并不是说不要遵循结构主义原则(虽然我个人不相信它们),而是说在做语言学研究时,应该像研究任何科学一样,需要知道我们在做什么以及我们为什么这样做,并在决定做什么时做出意向性的选择。如苏东坡所建议的,“博观而约取”(《稼说》)。
* 在撰写本文过程中我收到了潘露莉、李姝姝、周士宏以及刘娜的细心帮助和宝贵的修改意见,在此谨向这些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
1 二十世纪中有两段时间布卢姆菲尔德-乔姆斯基结构主义学者认为讨论语言形式的时候,不需要讨论意义,可以单独分析结构。针对这个看法,Roman Jakobson 说:“没有意义的语言没有意义”(NY Times,1971-10-11,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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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乐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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