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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最高3W!退役军人优先!中国人民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国聘通 2023-09-07

中国人民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于2018年4月组建成立,坐落于首都北京,是党在军队的重要“喉舌”,是党和军队的重要思想舆论阵地。
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从军事媒体的光辉历史中走来,在改革强军的时代号角中诞生,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出版等于一体的全媒体机构,集聚《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解放军画报》、《中国民兵》、《军事记者》、《世界军事》、《中国军队》、《解放军生活》、《解放军文艺》、《军队党的生活》等10种报刊,承办《军事报道》、《国防军事早报》、《军事纪实》、《防务新观察》等央视国防军事频道栏目和《国防时空》、《晚高峰观军情》等央广“中国之声”广播节目,运维中国军网、国防部网、中国军视网、“中国军号”移动旗舰客户端、解放军报客户端、国防在线客户端、解放军报微博微信、中国军网微信、学习军团微博微信、央广军事微博微信、钧正平工作室微博微信、“学习强军”等网络平台,坚持军媒姓党、强军为本、创新为要,军事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升,正阔步向着构建适合国情军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军事传播体系加速迈进!
根据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现诚聘以下聘用制工作人员197名(无编制、不落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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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硕士年龄不超过27岁(1994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2月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2月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特殊人才引进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学历水平以及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5.团结同志、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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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

详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工作地点均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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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3日15:00至11月22日15:00。在此期限外提交的报名信息,系统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进入公招网(www.gongzhao.com.cn)查看招聘公告,并提交报考申请,进行网络报名。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截止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公招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请考生及时关注公招网相关公告,避免错过重要信息。关注“国招人才信息”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招聘资讯。

工勤技能岗不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用人单位自行联系直接组织技能考核和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低于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参加面试的人选应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出现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情形,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养和专业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天,如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该岗位继续开考,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线,且高于同一考官小组面试其他岗位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管理岗、专业技术岗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岗位的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协议。

五、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彻于本次招聘始终,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中,发现报名信息不符者,中心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所填简历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写简历信息和所提供的各种材料详细、真实、准确。

2.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公招网发布,参加招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国招人才信息”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招聘资讯。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本公告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岗位政策咨询电话:王老师(中国军号) 010-66720671;丁老师(网络中心) 010-66720707

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09、010-68771330;

监督举报电话:010-66720766、010-667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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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馨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请转发分享,帮助更多朋友找到理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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