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现通告仍滞留在缅北、金三角、阿联酋、柬埔寨等涉诈高危地区的91名建瓯籍重点人员,尽快回国返乡。有关通告事项如下: 一、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建瓯籍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日前必须回国返乡。在回国前15日内通过电话或亲属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 二、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建瓯籍人员,要认清形势,在限定期限内回国返乡配合公安机关审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或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对拒不返乡仍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严厉依法打击,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四、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家属自本通告发布后,要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劝返工作,及时联系和规劝其在规定时限内回国返乡并告知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的潜在危险和现实危害。 正告所有滞留境外涉诈高危地区人员,务必认清形势,珍惜机会,早日通过正规渠道回国返乡,切勿铤而走险偷渡回国,一经查证将从严处罚。 特此通告。
建瓯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