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通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2023昆明郑和文化旅游节期间
“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2023昆明郑和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和晋宁区郑和杯越野摩托车大奖赛活动的顺利举行,防范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一)2023昆明郑和文化旅游节期间管控时间及区域
管控时间:2023年7月11日零时至7月11日24时;2023年7月12日19时至7月12日22时;2023年7月13日13时至7月13日18时。
管控区域:以晋宁区昆阳街道郑和文化广场足球场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
(二)郑和杯越野摩托车大奖赛期间管控时间及区域
管控时间:2023年7月12日零时至7月14日24时。
管控区域:
1.晋宁区昆阳街道大河尾村郑和杯越野摩托车大奖赛场地赛场地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
2.晋宁区昆阳街道太史村郑和杯越野摩托车大奖赛坡王争霸赛场地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
二、管控对象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止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释放气球活动。涉及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警务执勤、电视转播等特殊任务的飞行,必须具备与所使用的航空器相符合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向空军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并报备公安机关后方可开展现场作业。
四、责任追究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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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毛茗
编审:方维林
审核:冯静
终审:段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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