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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法院于城口召开“渝东北地区环境资源审判调研座谈会”

为积极服务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助力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8月26日下午,市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唐亚林、市高法院环资庭庭长赵翎、市二中法院环资庭庭长杨超等一行人于城口县人民法院召开“渝东北地区环境资源审判调研座谈会”。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重庆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委等相关领导出席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

会上,参会单位紧紧围绕集中管辖、两法衔接、赔偿资金管理、审判工作延伸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参会单位积极发言


市高法院环资庭和市二中法院环资庭相关负责人就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回复。

市高院环资庭庭长赵翎交流发言


市二中院环资庭庭长杨超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唐亚林专委表示环资审判工作任重道远,需要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钻研,更好的解决环资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一是继续理解支持环资审判集中管辖制度。集中管辖制度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特点和内在规律,更加有利于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环境资源法律统一实施,解决司法尺度不一致、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会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集中管辖机制。加强审判队伍巡回审判力度,对于影响较大的案件到属地进行审理,抓好审判延伸工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通过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逐步形成办案思路、审判程序、庭审流程、文书制作统一模式和规范,制定细化相应程序指引、操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推进适法统一,提升审判专业化和规范化,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

三是打造高素质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增强环境资源审判规范性。积极推进审判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审判专业化队伍。

图/文:姚晔

编辑:姚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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