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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应届生可报!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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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0年度拟公开招聘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由十世班禅大师和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倡议并亲自主持,经中央批准,于1987年9月1日在北京西黄寺创立,是培养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的宗教院校,是藏传佛教的最高学府。
二、招聘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统战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思想上进,遵规守纪,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5. 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门类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门类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包括北京院校的集体户口。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 报考人员应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1日前须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定向生、委培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8. 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3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1. 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2020年4月23日12:00前,按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fxyzp@sina.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门类+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公布。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新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3. 笔试。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安排将于2020年4月30日前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发布笔试公告,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报到并参加考试,笔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告中通知。笔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此外,应聘人员还应携带学生证,如有获奖证书、研究成果和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可一并携带原件供现场查验。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存档。4. 面试(试讲)。笔试结束后,结合资格复审的情况,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5. 考察和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6. 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7. 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报有关部门备案,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1.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120,电子邮箱:fxyzp@sina.com,联系电话:(010)58334675。监督举报电话:(010)58334633。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本公告由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负责解释。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0年4月10日


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0年度拟公开招聘2名社会在职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由十世班禅大师和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倡议并亲自主持,经中央批准,于1987年9月1日在北京西黄寺创立,是培养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高素质僧才的宗教院校,是藏传佛教的最高学府。
二、招聘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统战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3. 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思想上进,遵规守纪,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5. 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门类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门类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 报考人员应为社会在职人员,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8.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报考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4月以后出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1. 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2020年4月23日12:00前,按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fxyzp@sina.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工作单位+职称系列+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公布。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但须符合新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3. 笔试。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安排将于2020年4月30日前在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发布笔试公告,请及时关注。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报到并参加考试,笔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告中通知。笔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此外,应聘人员还应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所获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如有获奖证书、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可一并携带原件供现场查验。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存档。4. 面试(教师岗位试讲)。笔试结束后,结合资格复审的情况,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5. 考察和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6. 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7. 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报有关部门备案,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其他事项1.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120,电子邮箱:fxyzp@sina.com,联系电话:(010)58334675。监督举报电话:(010)58334633。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本公告由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负责解释。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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