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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可报!寿阳县选调寿阳籍在外公职人员回乡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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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寿阳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平稳推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城乡生态得到进一步改善,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城市道路建设高标准、快速度,创造了“寿阳速度”;乡村示范廊带建设脱胎换骨、惊艳全市,创造了“寿阳样板”;高效旱作农业创造了高产记录,获得了农业部的肯定,创造了“寿阳经验”;全科网格实现了服务群众的经常化,走出了“寿阳路径”,加之太原晋中融合发展战略和一大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寿阳融入太原都市区的节奏显著加快,“一城三园两线”的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已基本构成,寿阳发展正迎来百年未有之变局,实现建设全省经济强县的巨大活力正不断显现。寿阳广阔的发展前景也为优秀人才干事创业、施展才华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和舞台,为进一步促进寿阳发展,中共寿阳县委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回乡工程”,欢迎广大在外工作的寿阳籍才俊回乡工作,为家乡的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乡工程"实施对象1.寿阳籍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人员。2.直系亲属、配偶在寿阳工作、生活,本人为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基本条件1.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人才、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事业单位为合格)以上等次。3.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自愿服从工作安排。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存在被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政纪处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职位安排本次“回乡工程”由中共寿阳县委发起,实施对象原则上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如出现编制、岗位、专业等不能满足需求时,需服从组织人事部门的分配。
四、其他要求1.回乡工程实施对象愿意回寿阳县工作的,由本人填写《“回乡”人员登记表》,同时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登记手续。2.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或登记后不能按要求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3.县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合格后,按相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登记时间:4月20日至5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不休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寿阳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部门:中共寿阳县委组织部地址:行政大楼720室     联系电话:0354-4622949事业单位人员登记部门:寿阳县人社局地址:行政大楼214室     联系电话:0354-4622469公告及登记表详见寿阳政府门户网http://www.shouyang.gov.cn/附件:《“回乡”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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