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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334人公告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2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的公告(334人)
为做好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九条政策措施》要求,我市对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334个,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用对象: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1790元/月,深州市、枣强县、故城县、景县、安平县1680元/月,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1580元/月;
3、在公益性岗位期间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4、临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期限:最长2年;
5、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目前深州市、安平县、景县、阜城县已完成招聘工作,其他县区完成了部分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时间和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衡水市临时公益性岗位汇总表.xls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hbrsksw.com/html/hs/2022-08-31/37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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