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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钱购物就骂人,太嚣张!
近日
“三亚一导游疑因游客未购物大骂游客”的
视频引发关注
涉事导游:
“白白伺候你们几天”导游还表示“我无所谓,我赶紧把你们带完,我下班我白白伺候你们几天,我无所谓但是司机师傅不能师傅一天就100块现在我要帮司机卖特产!”
目击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情发生在今年2月底
记者了解到视频中的导游就职于海南三亚某国际旅行社3月17日,该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将此事反馈给上级领导领导正在调查核实此事但目前没有结果“如果属实,公司也会作出开除处理,并反映给相关部门”该工作人员称旅行社导游会带游客购物但不会强制游客购物都是自愿的
官方凌晨通报:
严厉查处 立案调查3月17日晚
“三亚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关于“导游因游客未购物大骂游客”
调查情况的通报
全文如下↓
18日凌晨
“海口发布”微信公号发布
《关于网络平台传播“导游因游客未购物
恶劣态度对待游客”舆情调查情况通报》
全文如下↓网友建议:
购物团应标明让消费者选择对于这一情况
许多网友认为
太嚣张!
应该严惩涉事旅行社和导游还有网友表示:
“便宜没好货,别报便宜团!”
“便宜团肯定有猫腻啊……”
也有部分网友建议:
“买卖做在明处,购物团应标明购物团
让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
不购物就挨骂
此类事情屡见不鲜
2月7日来自海南的陈先生(化名)称他报了广西桂林、北海6天5晚298元的旅行团报名时没有提到有最低消费标准而在桂林时导游说每人必须消费满400元否则不给房卡并在1月28日晚因此与团内游客发生了冲突最终,涉事导游被辞退(此前报道>>>)
2022年8月有媒体发布了游客参加低价游被导游要挟购物的新闻视频中,相关导游更是说出了“知道你家庭住址,身份证号一辈子就买一次”等“狠话”要挟游客
实际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
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
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
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但是
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
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
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
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游
要好风景
更要好心情
“黑导游”问题久治不愈一方面在于其数量庞大隐蔽性较强很难“一网打尽”另一方面其背后市场监管还要形成合力游客需警惕旅行团价格明显低于市价要谨记“羊毛出在羊身上”若存在“强制消费”等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申诉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在严惩个案的基础上还需引导消费者摒弃“低价团”提高旅游从业者整体服务水平毕竟旅游这件事有好风景也要有好心情
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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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综合极目新闻、中国新闻网、网友评论等
本期编辑:杜晓婧 黄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