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动产统一登记都登记什么?
01
不动产统一登记都登记什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登记的适用对象方面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其中,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是企业和群众最普遍、价值最高的财产。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明晰产权,避免企业和群众权益受损。
02
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何意义?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十年来,全国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9亿多本,颁发电子证书证明3.3亿多本。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朱道林表示,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千家万户密切相关:
解决以前土地、房屋多次登记的问题,减少公民前往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次数,解决过去同一种不动产分别登记、多次登记的问题;
对于保障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有着重要的意义,确认和登记不动产的财产权利,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社会和经济发展来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通过确认登记的不动产,有利于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03
此前的房产证还有效吗?
需要换发吗?
已经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林权证等证书,还将继续有效。
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的原则,也就是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申请人需要变更如房屋发生买卖时,则需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04
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有何区别?
05
如何查询不动产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并把查询主体限定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这三类主体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范围也不一样。
根据细则,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专家表示,将查询主体限制在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这意味着不是任何人不需要任何条件就可以随意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须证明有利害关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说明、申请人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点击视频,了解更多内容↓
推荐阅读
更多精彩视频
请关注央广网视频号
大家都在看↓
来源:央视新闻
本期编辑: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