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威县教育局公开选聘威县第三中学校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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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威县教育局公开选聘威县第三中学校长的公告
为促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城区教育办学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力争将威县第三中学用3-5年建成省知名学校、省一流学校。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威县第三中学校长。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一、选聘范围
威县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校正职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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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务实,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学习,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管理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工作业绩优。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任正职校长3年及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
(五)年龄48周岁以下(197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六)本人获得县市级及以上奖励和荣誉,业绩突出;所在学校获得县市级及以上奖励和荣誉;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正式报刊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专著,或主持市级及以上规划课题并结题,优先聘用。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列为失信对象人员或征信报告中有影响任职的不良记录人员;
4.其他影响选聘情形的。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自荐报告、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任职文件、个人奖励及荣誉(任职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及荣誉)、学校奖励及荣誉(任正职以来学校获得县级及以上各项奖励及荣誉)、本人在国家正式报刊发表的论文、专著(含报刊封面及个人论著页)、本人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结题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扫描件,交教育局人事股。
3、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对象资格进行审查。
(二)选聘流程。
<一>业绩考核和组织考察(40分)
1、业绩考核(20分)
(1)个人综合奖励及荣誉(4分)(任职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及荣誉)
(2)个人业务奖励及荣誉(4分)(任职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及荣誉)
(3)学校奖励及荣誉(4分)和近三年主要工作成绩(2分)(任正职以来学校获得县级及以上各项奖励及荣誉)
(4)本人在国家正式报刊发表的论文、专著、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结题证书(3分)
(5)任职年限(3分)(本人提供任职年限证明)
2、组织考察(20分)
由教育局配合组织部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情况。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演讲答辩(60分)
组织演讲答辩评委会,按体操打分法进行。
<三>选聘实行百分制,最终成绩=业绩考核成绩(占20%)+组织考察(占20%)+演讲答辩成绩(占60%),按最终成绩择优录用。
<四>确定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本人体检,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任录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裴贵廷任组长,政府副县长石慧敏任副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具体事项。
五、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应聘者要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纪律要求,确保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组织纪律者取消选聘资格。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本公告解释权归威县选聘威县第三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319--6156936
二0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