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在行动!一键解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导航图TA来啦
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可能你的职场之路有些许坎坷,可能面对纷繁复杂的岗位你有些许迷惘,可能你在职场中总感到疲于应付有心无力……
在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季中,普陀区启动“扬帆”专项行动。依托一图、一站、一课、一营以及系列招聘活动,让高校毕业生“扬帆”启航,成功踏上职业征途。
一图了解我们的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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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01.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或未登记就业青年;
02.参加本市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03.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离校未就业非上海户籍全日制毕业生。
补贴标准:目前在普陀区区认定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每名学员每月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30%。
补贴期限:一般为1-6个月。
办理地点: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62547410转5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若您就业的单位符合相关要求,还可享受本市用人单位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或属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并进行纳税登记,新招用2018年及以后毕业、具有本市户籍、毕业当年内初次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基数计算的、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
补贴期限: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最长不超过一年。
办理地点: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62548980
办理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以考虑享受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申请条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本市户籍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初次灵活就业,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社保费。
补贴标准: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
补贴期限:高校毕业生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办理地点: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62548980
职业培训政策
根据相应情况可享受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含在本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生源毕业学年学生)在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纳入补贴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含补考合格),可享受培训补贴。其中,参加补贴目录内紧缺急需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补贴目录内其他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办理地点: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62547410转5
鉴定费补贴
申请条件: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学生(含外省市生源的学生)根据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在校期间申报参加当年度补贴培训目录内中级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项目鉴定且合格的,可在毕业学年凭相应证书颁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鉴定费补贴。
补贴标准:按当年度补贴培训目录内各项目的补贴标准。
补贴期限:一次性补贴。
办理地点: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62547410转5
技师及以上不合格学员申请补贴
申请条件:补贴对象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的。
补贴标准:按照鉴定合格可享受培训补贴的50%予以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补贴。
办理地点: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62547410转5
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
申请条件:
1.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企业;
2.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吸纳本市户籍的四类重点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为准;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指2019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登记毕业时间为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本市社会保险缴费个人实缴信息为准。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发放至企业。
补贴标准: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申请时在岗或申请后年内新吸纳本市户籍的四类重点人员都纳入补贴范围,具体金额按以下办法计算:根据新吸纳四类重点人员人数及其在该企业年内连续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月数,每人每月补贴 300 元,单人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纳入补贴月份统计人数的新吸纳劳动者应处于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状态。
补贴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办理方式:
企业使用“法人一证通”证书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在“惠企点单办”功能中进行申请。
咨询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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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区人社局提前谋划,摸清底数,认真分析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并于6月起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季活动,以层进式服务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增强就业信心,千方百计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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