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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政策!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你知道吗?
有
人说,创业的过程像一场冒险。特别是在刚起步的中小企业中,面对着名为“创业”的这片汪洋大海,做着寻宝淘金的梦想。
创业者要面对很多挑战,其中首当其冲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启动资金、用人成本、项目资金……
面对这样的情况,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出来,方便大家查看!一起来看看吧!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区级)
申请对象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普陀区新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分公司等企业分支机构及劳务派遣公司)、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
申请条件
(1)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2)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稳定就业6 个月以上的,根据吸纳人数按月给予创业组织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1)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月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0%;
(2)每个创业组织每月申请补贴人数以 8 人为限;
(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创业组织注册地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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