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930年7月15日—公元2004年10月8日▍雅克・德里达,法国哲学家,是20世纪下半期最重要的法国思想家之一,西方解构主义的代表人物,法国著名的哲学家。1983年起任巴黎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EHESS)研究主任,还是国际哲学学院创始人和第一任院长,法兰西公学名誉教授。
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以反对形而上学和逻各斯中心主义为己任,力图消解西方哲学自古希腊以来的二元对立,如自然与文化、主体与客体、起源与终点、真理与错误、同一与差异、本质与现象、能指与所指、言语与文字等等,为人们的认识和理解提供更大的开放性和更多的可能性。德里达早期关注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解构”(deconstruction)一词源自于海德格尔的“拆毁”(destruction),而后者用它来意指拆散而非毁掉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和本体论。“解构”一词反映了在这个问题上德里达与其他后现代主义者的区别。对于利奥塔和罗蒂,传统形而上学是一种“恐怖主义”,体现了本质主义、表象主义和基础主义,必须用哲学的铁锤将其击毁。对于德里达,解构主义不是去摧毁形而上学,而是解开已固定的东西,揭示被隐藏的东西,去寻找和理解“言外之意”。在20世纪60年代,法国哲学中结构主义方兴未艾,列维·斯特劳斯、拉康、巴特尔和福柯的理论成为人们争相谈论的东西。如果说解构主义产生的背景是结构主义,那么“解构”针对的东西是“结构”。一方面,德里达认为结构主义代表了哲学思想的一种进步,因为它对以现象学为代表的意识哲学和以存在主义为代表的主体主义进行了反思和批判。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结构主义本身存在着各种矛盾和问题,并且试图用解构主义把它的矛盾和问题暴露出来。虽然结构主义作为一种客观主义与现象学作为一种主观主义是对立的,但是“结构”中包含着总体性和系统性,而它们仍然属于“本体论—神学”的范畴。按照德里达本人的说法,解构是拆毁所有源于“逻各斯”的意义或者真理。这里“逻各斯”的含义是指从前苏格拉底到后黑格尔的西方哲学中一直通行的,无论它是作为上帝的无限理智还是人类的绝对理性。在德里达看来,“逻各斯”典型地表达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中:言语是心灵的符号,文字是言语的符号。心灵与自然物之间存在着自然的指称关系,而心灵与语言之间则存在着约定的符号关系。也就是说,心灵是自然的再现,言语是心灵的再现,文字是言语的再现。在这种逻各斯中,统治思想是一系列的二元对立,如本质与现象、所指与能指、原本与摹本、实在与复制、事物与图画等等,而在这些二元对立中,前者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是优先的。通过解构,德里达不仅要破解这些二元对立以及支持这些对立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和神学),还要破解统治它们的逻各斯。同样作为后现代主义者,利奥塔、罗蒂和福柯是从外面开火,试图从根本上颠覆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更像蛀虫,它钻进西方形而上学的内部,直到把所有的概念和问题都蛀空。解构活动不触动外部结构,而是进入其内部。只有从内部着手,解构才能得心应手,才能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如果反对形而上学是后现代主义的哲学任务,那么德里达为什么对它不是摧毁而是解构呢?德里达认为,要颠覆西方形而上学是不可能的,因为颠覆行为本身就存在于所要颠覆之物的逻辑框架内。其实这种矛盾也存在于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之中:一方面,解构主义是批判的,它通过解构活动来证明西方形而上学寻找起源的任务是不可能实现的;另一方面,解构主义也会落入西方形而上学的窠臼,它通过解构活动来进行还原,以最终达到不可还原的起源。后现代主义的口号很多,如反对基础主义、本质主义、普遍主义、表象主义等等,德里达的口号是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德里达所说的逻各斯中心主义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场的形而上学,而“在场”是指自然界作为实体的存在、意识作为心灵的自身在场以及上帝的存在;二是指言语中心主义(phonocentrism),它主张在思想和语言、词和物以及言语和书写之间存在直接关系,而这种关系表现为从物到思想、思想到言语、言语到文字的因果链条。在场的形而上学与言语中心主义是密切相关的。一方面,在场的形而上学为言语中心主义提供了基础,物对词、思想对语言、言语对书写具有一种优先性。另一方面,从链条的另一方向也可以追溯起源,从词作为能指追溯到物作为所指,从文字和言语追溯到思想和心灵,从而言语中心主义为在场形而上学做出了论证。在德里达看来,这种逻各斯中心主义把存在的意义确定为在场,从而形成了一种在场的形而上学。对于这种在场的形而上学,语言的意义是由在场决定的。如果实在(上帝、自然事物或者心灵)是所指,那么能指的意义就来自实在的在场。在场的形而上学是一种本质主义,因为思想、言语和文字的本质在于表达在场。在场的形而上学也是一种基础主义,因为它在物与词、思想与语言以及言语和文字之间派定了前者之于后者的优先关系。在场的形而上学还是一种表象主义,因为由在场所确定的关系中,文字是言语的表象,语言是思想的表象,词是物的表象。在由在场所确定的从自然事物和心灵到思想、言语和文字的形而上学链条中,在场意味着存在(生命),文字意味着死亡。德里达把逻各斯中心主义当作一种在场的形而上学加以批判,其背景是自笛卡尔以来的近现代哲学,特别是现象学。如果说“客体”的在场是自然事物的存在,那么“主体”的在场就是“我思”。对于笛卡尔以后的西方哲学,即使是自然事物的存在也是通过“我思”表达出来的。同样,世界的逻各斯也是通过人类理性的逻各斯体现出来的。与其他东西相比,直接在场的东西是意识。在这种意义上,“在场”实质上是一个现象学问题,而德里达对在场的强调显现了他的现象学背景。如果说在场形而上学的背景是现象学,那么言语中心主义的背景则是结构主义。从索绪尔的语言学到列维·斯特劳斯的人类学,结构主义一直强调言语对文字的优先地位和渊源关系。德里达认为,言语中心主义是一种言语/文字的二元论。言语中心主义主张,言语是源始的,文字是派生的。言语是活的语言,是语言的高级形式,其与语言的关系是内在的;文字是死的语言,是语言的低级形式,其与语言的关系是外在的。在这种言语—文字的二元结构中,文字是言语的再现,而言语是思想的再现。德里达批评言语中心主义,解构言语对文字的优先性,但是他的做法不是试图把两者的关系颠倒过来,而是试图揭示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一方面,言语中有很多东西是文字所没有的,如语调、语气和口音等等。另一方面,文字中也有很多东西是言语所没有的,如标点、符号和间隔等等。因为文字与言语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们不能从言语导出文字,也不能把文字看作是言语的再现。德里达在《论文字学》中用了很多篇幅讨论卢梭的《语言起源论》,特别是他的文字理论。卢梭的语言理论与社会理论是联系在一起的。他把人类社会分为三种,即野蛮社会、原始社会和文明社会。在这三种社会中,存在着三种对应的语言,即猎人的语言、牧民的语言和农民的语言。与猎人语言对应的是象形文字,与牧民语言对应的是表意—表音文字,与农民语言对应的是纯粹的表音文字。象形文字是自然事物的“图画”,与其指称的对象之间存在着直接的符合关系,但是它作为事物的“摹本”太不经济了。表意—表音文字以约定俗成的方式来使用词汇和句子,虽然它比象形文字更经济,但是它与言语的关系是外在的和约定的。表音文字的字母仅仅表述语音,它们单独存在时没有意义,只是在组合成词汇时才有意义。卢梭认为表音文字是最高级的,不仅因为它是最经济的,而且也因为它与言语之间存在一种直接的关联。也就是说,语言的本质是言语。在德里达看来,卢梭的观点代表了言语中心主义,即文字是言语的再现。逻各斯中心主义是指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并且德里达不是试图从外面摧毁这种形而上学,而是试图从内部解构这种形而上学。在这种意义上,与其他形式的后现代主义相比,解构主义是一种更温和的后现代主义。但是,德里达如何解构呢?他是通过一系列独特的概念来进行解构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痕迹”和“延异”。我们知道,逻各斯中心主义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在场的形而上学,二是指言语中心主义。与其对应,我们也可以把解构主义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解构分为两个部分,即“痕迹”对在场形而上学的解构和“延异”对言语中心主义的解构。我们要理解德里达的“痕迹”(trace)的涵义,就必须把它放在与在场的形而上学对照的位置上。在场的形而上学追求一种作为起源的在场:它是实体,是所有其他事物的起源,从而我们可以从现存事物追溯起源;它必须存在,而对它存在的证明就是在场。与其对应,德里达也赋予“痕迹”两层意思。对应起源,痕迹意味着没有起源。传统的形而上学从现在追溯起源,在这种追溯中,它把作为现象的事物还原为作为本质的实体。德里达提出,痕迹是不可还原的。痕迹没有起源,也不是某种先在起源的派生性标志。痕迹本身就是起源,在这种意义上,德里达又把它称为“源痕迹”。就文字学来说,如果言语被看作语言的起源,那么文字就是痕迹。对于解构主义,不能把文字还原为言语,因为两者之间存在差别,存在断裂。德里达用痕迹来分解言语与文字之间的同一性和连续性。对应在场,痕迹意味着在场的缺席。传统的形而上学追求在场,而在场是各种实体(自然、心灵和上帝)存在的证明。痕迹是不能从形而上学来理解的,因为它既不是实在的也不是观念的,既不是理性的也不是感性的。德里达提出,痕迹不是存在,而是虚无。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不能把作为虚无的痕迹变成作为存在的在场。如果言语被理解为思想的在场,那么文字就是痕迹。文字作为痕迹是与言语不同的东西,它不能还原为言语,它是言语的缺席。因为在言语与文字之间不存在同一性,所以文字作为痕迹是虚无,而非言语的代表。
如果不能从痕迹追溯出形而上学的起源和在场,那么痕迹就是“延异”(différance)。为了说明言语与文字的差异(différence),为了反驳言语中心主义,德里达生造了différance这个词。在法语中,différence与différance的发音没有差别。两者在语音上是一样的,但是在书写上却是有差异的。德里达赋予“延异”两种主要意义:一个是差别,另一个是延迟。他试图用“延异”一词表明,解构主义所说的差异不是同时性的差异,而是历时性的差异。差异是一种体现区别的活动。
如果说传统形而上学是一种抹去差异的哲学,那么后现代主义就是一种制造差异的哲学。德里达杜撰出“延异”,其目的就是在看来没有差异的地方制造出差异,正如différance一词含有差异的意思却不是différence(差异)。德里达说,痕迹就是延异。人们通常认为,“痕迹”是某物作为“本原”的再现,从“痕迹”可以还原到“本源”。德里达说“痕迹”是“延异”,这意味着“痕迹”是某物的“延异”,从而它与某物之间存在差异,不能从“痕迹”还原到“本源”。因为“延异”不仅制造出差异,而且它制造出的是历时性的差异,所以它在西方哲学的二元结构中打入了一个楔子,解构了自然与文化、主体与客体、起源与终点、本质与现象、能指与所指、言语与文字的同一性和连续性。痕迹既是延异,也是替补。德里达所说的“替补”具有双重含义,一是代替,二是补充。因为替补补充了自己,所以它成为与被替补物不同的东西。在德里达看来,言语是在场(本体、本质和在者等的在场)的补充,文字是言语的补充,文化是自然的补充,历史是起源的补充。如果说在场的形而上学强调的是在场,那么解构主义强调的则是替补。在这种意义上,替补是在场的缺席,是非存在,是虚无。也就是说,德里达用“替补”来解构“在场”,从而解构在场的形而上学。德里达的著作大多晦涩难懂,同一本书中其观点的表述也不尽一致,缺乏逻辑性和一致性。德里达所使用的语言往往非常含糊,使人很难了解其意思,而且这种语言的含糊在一些地方显得是故意的。另外,虽然德里达的文字张扬,但是他的思想实质上不是非常激进的,起码没有福柯那样激进。
来源:《现代西方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