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隆化县籍优秀在校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向纵深发展,充实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吸引本地优秀大学生参与家乡建设,增强大学生群体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帮助在校大学生在返家乡实践中成长锻炼。共青团隆化县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国高校公开选聘一批隆化县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兼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聘计划
01
面向全国高校选聘隆化县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兼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计划选聘25个乡镇(街道)团(工)委兼职副书记各1名,357个行政村(社区)兼职团支部副书记各1名,兼任时间为1年(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聘期满后结合表现和意愿可续聘。寒暑假期间采用“线下”实地实践模式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合开展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在校期间采用“线上”实践模式协助兼职地所属团组织完成相关工作,促进校地交流合作。
二
报名条件
01
1.隆化县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综合能力强,热爱团的事业,身体健康,工作有激情,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担当,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5.认同并热爱家乡文化,愿意为隆化县发展献智助力,能够连续稳定服务1年以上;
6.在校期间积极参与院校党(团)组织活动,学生会成员或学校团干部优先列入选聘对象;
7.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计划执行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服务意识;
8.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此次选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过处分不宜被选聘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选聘的其他人员。
三
工作内容
01
1.通过返家乡社会实践形式,充分感受家乡变化,增强服务乡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
2.协助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组织策划各类团青活动,如七彩假期、青少年五防教育、厕所彩绘、人居环境整治、青少年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完成团县委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3.积极在就读学校或就读地开展我县文化旅游资源、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宣传推介,推荐和对接社会实践团队或其他团队来隆化县开展旅游体验、主题党(团)日、“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
4.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我县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帮助收集、了解校园求职群体需求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我县相关部门单位举办校园招才引智活动;帮助我县对接开展校地(企)合作,引进专家人才资源,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实习基地等平台。
四
报名程序
01
01、报名流程
1.线上报名。报名者关注“隆化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填写《隆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兼职团组织副书记报名表》(附件2)及有效身份证件。并将报名表,党员、团员证明,相关学历证明,相关荣誉证明等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报名表提供word文档),以压缩包形式报送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命名:岗位+姓名+电话。报名隆化县乡镇(街道)兼职团组织副书记的将资料报送至团县委邮箱(lhxtxw@126.com),报名隆化县村(社区)兼职团组织副书记的将资料报送至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邮箱(附件1)。
2 .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7月19日。
3 .重复报名、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02、资格审查
团县委联合各乡镇(街道)团(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选聘录用,凡查实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
考核方式
01
1.根据资料审核通过人数按选聘计划1:3确定面试人选,审核通过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面向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进行调剂。
2 .面试采取自我陈述、查看佐证材料、现场交谈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通过一对一交谈,对个人品德、知识、岗位匹配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结束后,团县委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团县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
注意事项
01
1.兼职锻炼结束后自动离任。同时结合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由乡镇(街道)团(工)委出具工作鉴定,团县委择优进行表彰。
2.兼职大学生不在任职单位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用人单位应当为兼职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
3.选聘以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4.兼职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完成乡镇(街道)团(工)委安排的日常工作任务,重点协助开展策划、组织主题团日、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
5.聘任工作完成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团(工)委上报《隆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兼职团组织副书记花名册》(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