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公告!
东港区
核酸检测重要提醒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
一、高风险职业人群。作业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1.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含医务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等。
2.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含医务人员和辅助工 作人员)。
3.从事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的人员。
4.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5.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专仓闭环管理的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6.从事远洋水产捕捞、运输、仓储、加工和码头运营企业的从业人员。
7.境外来料加工、运输等企业的工作人员。
8.跨境交通工具的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9.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
10.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等。
11.口岸城市的国际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的国际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内直接接触国际邮件快件的一线作业人员。
上述风险职业人群解除闭环管理后或脱离该岗位后,集中或居家隔离期间,第1、4和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行业及与高风险岗位关联单位的工作人员。作业期间每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12.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13.为集中隔离场所人员提供外围服务保障的人员,包括送餐、运送垃圾、安保等。
14.为进口冷链集中监管专仓、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等闭环管理人员提供服务保障的人员,包括送餐、运送垃圾、安保等。
15.从事进口非冷链仓储、运输、加工相关业务单位(除高风险岗位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16.位于口岸城市的国际机场、港口等交通枢纽的国际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的其他工作人员。
三、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
17.在校期间(含假期)的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和培训机构等师生和工作人员。
18.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直接服务民政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等直接服务民政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
19.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的干警职工、服务保障人员和被监管人员。
20.生产车间和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
21.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药店工作人员等。
22.工作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行业的从业人员(如邮政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
23.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4.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其中,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的新入住(或新入职)人员,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48小时内(或急诊患者入院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其他需要检测的情形。
25.各级各类学校及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保安、保洁、食堂、超市、物业等高暴露岗位的从业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岚山区
关于开展不定期核酸检测的公告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牢疫情防控底线,根据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现将做好岚山区不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2年7月25日(周一),采样时间段为上午5:00-11:00(具体时间以村居、社区、单位通知为准,每个采样点的采样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企业统一组织。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服从各村居(社区)、单位安排,有序参加采样。
二、检测范围
岚山区各镇街范围内的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应检尽检”人群等。
以下人员不在检测范围内:
1、0-3岁婴幼儿;
2、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
3、处于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核酸检测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属地核酸检测安排。
(二)本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此次核酸检测采样启用山东省全员核酸信息采集系统,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提前生成“采样码”,截图保存于手机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家属提前生成并打印纸质“采样码”),按照村居(社区)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参加采样的居民,请携带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引导,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采样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排队等待间隔要保持“2米线”,排队人员与正在采样人员至少保持“3米线”,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绢捂住口鼻,严禁随地吐痰。
(五)前一人完成采样后,请不要忙于摘下口罩,应等待医务人员完成消毒等工作后,再迅速上前,摘下口罩,憋住气,张嘴采样。采样过程中,应避免接触采样台及相关物品,或将手机、钥匙、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面上。采样完成后,请立即戴上口罩,沿通道离开采样点,严禁吐口水,回家后进行手部清洁。
(六)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七)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请及时与所在村居(社区)联系,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
(八)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实验室检测结果将尽快上传健康码,以方便群众出行。
(九)如果7天内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扫场所码时健康码二维码下方第一行核酸检测标牌会由蓝色变成黄色,被“亮黄牌”,根据规定,将会被限制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严禁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十)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0633-2618003 2618830
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3日
五莲县
开展不定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牢疫情防控底线,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定于7月25日(周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定期核酸检测。
一、检测范围
五莲县域内的居民,包括常住居民、流动人口、所有放假在家的师生、纳入“应检尽检”范围的人员,全部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以下人员不在检测范围内:
1.0-3岁婴幼儿;
2.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
3.处于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
1、时间:7月25日(周一),集中采样时间6:00—12:00。
2、地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组织。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服从各村居(社区)安排,有序参加采样。
三、注意事项
(一) 放假师生在所在村居(小区)参加采样。
(二)此次核酸检测统一使用山东省全员核酸信息采集系统,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提前生成“采样码”,截图保存于手机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家属提前生成并打印纸质“采样码”),按照社区(村居)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三)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四)参加采样的居民,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引导,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采样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排队等待间隔要保持“2米线”,排队人员与正在采样人员至少保持“3米线”,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绢捂住口鼻,严禁随地吐痰。
(五)前一人完成采样后,请不要忙于摘下口罩,应等待医务人员完成消毒等工作后,再迅速上前,摘下口罩,憋住气,张嘴采样。采样过程中,应避免接触采样台及相关物品,或将手机、钥匙、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面上。采样完成后,请立即戴上口罩,沿通道离开采样点,严禁吐口水,回家后进行手部清洁。
(六)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请及时与所在社区(村居)联系,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
(七)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八)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对干扰、阻碍采样检测,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支持。感谢您的配合!
联系电话:7989345、7989346。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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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珊
审核:王宗敏
统筹:孙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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