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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疫情防控!日照市公安局发布重要通告!

日照日报 2022-12-18


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整体呈现“点多、面广”的特点,为更好开展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时排查风险人群,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人民群众要提高防护意识,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市出行,确需离开日照的,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经地疫情信息,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限制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所有外省、市入返日照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单位、宾馆电话报备或网上报备(报备网址:https://jk.51yanhome.com:18081/baobeiJump/或搜索“日照公安”微信公众号通过“行程报备”填报)。入返日照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区变化调整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或入住的宾馆酒店报告。

二、全市各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商贸场所、服务业场所、公共场所、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等要设置“场所码”。场所码应张贴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安排专人值守监督扫码,并严格查验通行人员健康码状态和行程码。出入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扫描“场所码”并出示扫码结果,形成“扫码通行”的良好习惯。

三、全市人民群众要按时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少一次”。做好个人和共同居住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备7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四、故意隐瞒、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不按照要求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带来疫情传播重大风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

        日照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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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公安

编辑:丁晓丽

审核:孙立梅

统筹:王宗敏

投稿邮箱:rzx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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