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三场考试,转需!
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山东省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及高考补报名相关事项公告》,2023年2月6日—2月10日(每天9:00—18:00)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2月2日至2月3日(每天9:00—17:00)高考补报名!
山东省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及高考补报名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及高考补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志愿填报
参加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是已完成山东省202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应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每天9:00—18: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s://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非退役军人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如需更改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须于2月4日前向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更改申请,逾期不予修改。
考生应认真阅读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按照招生院校公布的时间缴纳考试费用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二、高考补报名
(一)未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请于2月2日至2月3日(每天9:00—17:00),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退役军人证(退役士兵携带)等材料,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完成信息填报、审核、缴费。前期报名时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未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2月2日至2月3日(每天9:00—17:00)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缴费。
(二)报名条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按《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2〕105号)执行。
(三)考生若有其他问题可具体咨询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2月1日
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山东日照考点报考须知
(点击图片查看原文)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和省考区《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山东考生报名须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我市考生网上报名及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23年山东考区采用考生上传电子版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网报。网上报名时间: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022年在国家级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如欲参加2023年的医学综合考试,必须重新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在上传个人照片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照片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
二、网上审核
日照考点审核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3月5日进行线上审核。
审核人员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意见将以短信的方式推送或关注网报系统内消息通知。如果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果上传材料有问题,请考生按要求重新上传材料;如果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均无问题,考点审核通过后,考区将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三、考试费用缴纳
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分别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及具体缴费时间将在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网首先填写个人信息(军队考生须使用身份证号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规范填写相应证件编号,以免影响参加军事医学加试)。考区选择“山东”提交报考信息后,页面将直接跳转至“国家医学考试(山东)考生服务系统”,考生按页面提示进行操作,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彩色照片,具体事宜见附件1;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在线审核系统考生材料上传指南》;相关表格见附件3-7。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
2.考点网上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期间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打印出纸质《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为网报成功的依据。撤回网报信息后注意需再次提交。
3.考生在网上上传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处理。
咨询电话:2955917 295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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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教育发布
编辑:丁晓丽
审核:王宗敏、张笑梅
统筹:范雪梅
投稿邮箱:rzxww@r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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