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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啦!

日照日报 2023-05-25


济南大学


一、学校简介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多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35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

学校现设26个学院,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学校每年本科招生专业80个左右,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38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304人,其中教授385人,副教授88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332人。现有全职院士5人,双聘院士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1人,泰山学者攀登专家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6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9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3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1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7个。

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5个(其中,高峰学科1个、优势特色学科3个、高水平培育学科1个),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省一流培育建设学科1个,省重点学科14个;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9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榜。建有包括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引智基地、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研究平台59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2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5.应聘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济南大学网站(http://www.ujn.edu.cn)、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23日16:00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进入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登录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应聘报名,具体操作请进入人才招聘网站后查看应聘人员须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相关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上,以图片格式上传);(2)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上传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3)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需上传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4)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附件2);(5)对资格证书、等级证书有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书;

(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并能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1.网上初审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24日16:00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关注系统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后,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2.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包括:(1)有本人签名的《济南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系统中打印);(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人员,允许承诺后参加面试,并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5)对本科阶段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6)对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7)对资格证书、等级证书有要求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心理测试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查实后取消其报名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缴费、打印准考证、心理测试时间及注意事项等相关通知,通过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1.笔试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2.面试教师1、教师2岗位采取试讲、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技能测试占40%,答辩占20%。教辅、管理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公布。


(五)考察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排名由前到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大学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67192

监督电话:0531-82767176


七、其他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一、招聘单位简介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建校于1950年,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院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导和管理,接受省教育厅的管理和指导。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专任教师680余人,附院医护人员600余人。学校占地面积共1300多亩,固定资产达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8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学校目前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针灸推拿、眼视光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预防医学、健康管理、药品生产技术、医学营养等20个专业、3个专业方向和1个专本贯通培养专业。其中,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3个专业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专业为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专业示范点;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学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和助产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健康照护专业群、临床医学专业群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多个专业为全国教材建设评审委员会常委单位和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拥有药理学、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等省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3门;山东省社区教育优秀课程69门,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8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学校对科研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加强科研设备等硬件方面的投入。中心实验室为我校从事科研的重要研究平台,目前拥有山东省第一台双光子高速扫描显微镜、单细胞和脑片两套膜片钳系统、光遗传学系统等世界先进仪器设备,可开展电生理学、行为学、光遗传学、细胞形态学、分子生物学等各项实验研究。

在长达73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根本宗旨,秉持“悬壶济世、孜孜以求”的校训精神,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医疗卫生人才,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专业技术初级岗29人,专业技术中级岗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4、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和学位证;5、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除专职辅导员岗位外,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其他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zkly/)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z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5日17:00查询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6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招聘岗位的各类通知均通过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网站及报名专网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应聘人员登录http://211.86.1.153:8888/zp.html#/报名专网链接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有报名材料须按报名专网要求上传电子版本,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包括(表格及证明模板在附件2、3):(1)《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2)《应聘菏泽医专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须本人手写签名);(3)身份证扫描件;(4)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对本科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5)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阶段先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但须提交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6)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7)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8)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9)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10)应聘岗位有工作年限证明的,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11)应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交证书扫描件;(12)在职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阶段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无单位人员应聘的,在报名阶段须提交前用人单位离职材料或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扫描件。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及报名专网上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本次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1)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26日17:00网上报名阶段,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发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公布。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学校官网和报名专网公布。1、笔试(1)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线。(2)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3)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1)面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将在笔试后公布的面试公告中详细说明)。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面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均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应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学校网站和报名专网公布,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视频连线、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录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人事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均纳入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高老师(18553093791)、吴老师(17753001573)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0-5925970 

监督电话:0530-592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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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编辑:丁晓丽

审核:张笑梅

统筹:夏宗伟

投稿邮箱:rzxww@r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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