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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8时!日照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日照日报
2024-08-31

日照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5日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经会商,预计2023年12月25日起包括我市在内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小组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于12月25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措施予以公告:




具体措施如下↓↓↓



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②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③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倡议性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②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合理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②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洒水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结冰期等特殊气象情况除外)。港口码头停止木薯干、粉煤、粉矿等极易起尘物料作业,停止煤炭、矿砂易产生扬尘货种作业,停止化工品、轻质油装卸作业。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③移动源减排措施。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应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24日


来源:生态日照

编辑:张珊‍‍‍‍‍‍‍‍‍‍‍‍‍‍‍‍‍‍‍‍

审校:许芮‍‍

责编:王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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