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坠崖孕妇案启示:别让“他还是个孩子啊”害了孩子的一生
近日,一则中国年轻夫妻前往泰国旅游,妻子掉落三十多米悬崖的新闻传遍网络,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报道中称,坠崖孕妇被救险队及时发现后送往就医,不幸中的万幸,坚强的她奇迹般活了下来。
可令人费解的是,孕妇对于自己能死里逃生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欣喜,反而在醒来的第一时间,就对自己的丈夫进行了谋杀指控。
“他带我逛了很多森林公园。在我出事的断崖处,他的手从我腰上攀至后背,用力把我推了下去。”妻子含泪猜测,丈夫是欲独吞自己买房的六十多万财产,才预谋将自己杀死,她还向警方吐露,自己醒后就遭到其威胁,不让说出坠崖实情。
而这个嫌犯的母亲,居然仍在声嘶力竭地为自己的孩子辩解:他痛下杀手是因为身上的纹身恶魔作怪。据悉,嫌犯在身上纹了大面积的小恶魔花样的纹身。其母以此推脱其犯下的恶行,着实让大家的三观都碎了一地。
简单的新闻转瞬成了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恶性事件,一经媒体报道便被数亿网民强烈谴责。
其实,我们不难看出,嫌犯为何能为了一己私利,毫不犹豫牺牲他人的生命呢?一个人为何会成长为游手好闲、一身赌债,成天想着如何钻法律空子捞钱的德行,来自他家庭的妥协占据很重要的因素。
试问一个用纹身替孩子开脱谋杀罪,藐视法律和道德的母亲,对孩子的溺爱程度有多深?
孩子不愿工作,母亲接济;孩子做错事,母亲不分是非去原谅;孩子的一切做法,在母亲眼里都是情有可原。就连孩子对身怀六甲的妻子痛下杀手,上述这位母亲也认为自己的儿子是被操控所致。
可母亲终究不能代表所有人,她能原谅自己的孩子,法律和社会能容纳这个企图谋害他人的嫌犯吗?
儿童教育界将父母对孩子的溺爱分为包办型和放纵型两种,此类毫无原则去放纵、包庇孩子的一切欲望和错误行为的,正属于后者。
心理专家指出,所有父母都必须面对一个问题:别人并不会溺爱你自己的孩子。他终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人生也会就此跌宕起伏,再也无法为所欲为。
“6岁女孩遭13岁男孩侵犯,男孩父亲解释其因正在学人体结构,只赔五千。”
今年三月,甘肃省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在邻居哥哥家玩耍,却被十三岁的邻居哥哥性侵,事发后男孩的母亲得知此事,却没有告知被侵犯女孩的家长,只是关起门来偷偷教训自家孩子。
女孩才六岁,对于被侵犯的事情懵懂无知,没有及时告知家里。直到后来其父发现女孩走路形态异常,又见邻居在打骂孩子,这才随口问了一句,“哥哥为什么在挨打?”这时女孩才说,“因为哥哥脱了我的裤裤。”
女孩父亲大惊失色,立马带女儿去医院检查,而检查结果也证实了他的猜想:邻居男孩对自己女儿实施了侵害。女孩家长愤怒地向邻居家讨要说法,却只迎来了男孩父亲的几句搪塞:以自己儿子正在学习人体结构,是无心之失为由,只愿意赔五千块。
多么匪夷所思的理由,尚有法律意识的大人和小孩都知道,这不是过失,而是犯罪,作为男孩家长的大人又岂会不懂这个道理?
他明知自家孩子侵犯幼女是法律和道德所不容的,却仍想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仗着孩子未满14岁来钻空子开脱,如此包庇错误,真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吗?
经过这件事,孩子可能会觉得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天塌下来会有父母顶着,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保护我”,因此而变本加厉。
而自私自利的种子会就此埋下,古人常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谁能断定这样一个从小无恶不作、是非不分的孩子,长大了会变成什么样儿?
“他还只是个孩子啊!”
这句一度成为熊孩子家长不作为的口头禅,也曾被数亿网友捧为讽刺父母教育不当的金句,其影响之大,不亚于任何热门发酵事件。然而,“熊孩子”闯祸,父母不分青红皂白“护犊子”的新闻仍旧层出不穷。
去年八月,长沙一行驶途中的367公交车上,“熊孩子”将吊环拉手当做锻炼器材进行拉扯。见此情况,公交车司机周师傅紧急停车并加以制止,却引来这位“熊孩子”母亲的谩骂和投诉。这位母亲口出狂言,强调自家孩子是在做锻炼,有益健康。在司机师傅提出不允许时,反而变本加厉,和司机对着干,大声鼓励孩子继续。
也是在去年,江苏一男孩从高楼连续扔了14个灭火器,索性当时并未伤及行人,但这种行为无疑是既危险又违规的。可当民警锁定楼层住户,并上门要求家长对孩子进行教育时,却被家长拒之门外,其称“这不是我家孩子会做出的事。”
“他还只是个孩子”,所以孩子不用知道善恶对错吗?未满14岁,就能为所欲为,一切恶行所必须承担的后果,都能被父母挡在门外吗?
“熊孩子”所做的事切切实实影响到了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溺爱他们的父母亲手将孩子培育成了“他人的地狱”和“社会的敌人”,就如同泰国坠崖孕妇案中的嫌犯,成为了他妻子毕生的噩梦。
“他人的地狱”也是父母的地狱,“社会的敌人”也是父母的敌人,真当孩子犯下必须要付出代价的恶行,留给父母的只有悲痛和惋惜。然而,父母又该如何修正自身对孩子的教育,才能避免这样的局面产生呢?
“七岁女儿顺手牵羊,亲妈报警。”
这是今年4月发生在重庆巴南区的真实故事。女孩的母亲张女士哭诉,自己的孩子年纪不大,却是学校和超市的“惯偷”。女儿经常顺走别人的东西,即便每次都会被学校和自己批评教育,却屡教不改。
无奈之下,张女士报了警,希望女儿能够通过警察方面的教育来改正恶习。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民警对孩子进行了普法教育,让她知道偷盗行为是不对的,行为严重更会被警察叔叔带走,到时候连妈妈和老师都干涉不了。这才让孩子心有忌惮,保证不会再犯错。
同样是孩子犯错,同为母亲的张女士却十分有原则,她没有对孩子的错误有所遮掩,而是为了拔出孩子的恶行,不惜丢开面子,请来警察进行协助。
放纵型溺爱孩子的父母,缺少的就是这种原则和态度。不要用孩子小不懂事来敷衍教育,自己犯了错误,就该勇敢承认,如果下次再犯,就自己承担后果。
莎士比亚曾说:教育随生命开始,在我们察觉个性建立之前,而之后的教诲已很难将他移除和改变。孩子从小便在心里埋下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而这底线便是他健康成长的最好标杆。
国外也有一位母亲,因发现女儿在学校欺负患有癌症的同学,回家便将女儿的头发强行剃掉,以表惩戒。
虽然说爱美的女孩儿都特别宝贝自己的头发,这位母亲却毫不留情,用女儿最宝贝的头发来惩罚她所犯的错误。
着名主持人金星,在她的《金星脱口秀》节目上对此事大为赞赏:“这位母亲做得好。头发剃掉尚能长出来,坏毛病一旦形成,想改就难了。”的确如此,这样的教育手段虽说有些过激,但它能够让自己的女儿深刻地记住,侮辱和欺负他人同样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痛苦。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指出,人格的建立时期就在0-10岁左右,在这段关键的时期内,父母要让孩子意识到,世界并非围着他们转。在告诉孩子要爱自己、保护自己的同时,也应教会他们尊重他人。在自爱的同时,学会爱人,这样的心性才不会促成“他人地狱”和“社会敌人”的出现。
任何事情、任何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也许你在“熊孩子”做错事时选择息事宁人,当下或许相安,而罪恶的种子,会在他长大成人之时变本加厉。
图 | 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 | 冯冰雪(父母城邦签约作者,九零后社会学研究者,乐于求索家庭教育的同理心,剖白亲子关系真实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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