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原告:败诉不意外,将上诉到底
“我在医院被催生了”
撰文 | 林杨攀
编辑 | 沈佳音
《看天下》杂志原创出品
2022年7月22日上午11点左右,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当事人徐枣枣打开邮箱,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驳回了徐枣枣的诉讼请求:
“北京妇产医院拒绝为徐某某提供冻卵服务的行为既不构成违反法定义务,也不违反约定义务,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构成对徐某某人格权的侵害,亦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故徐某某要求北京妇产医院停止对其一般人格权侵害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2018年12月,时年30岁的徐枣枣前往北京妇产医院咨询冻卵事宜。健康检查结果显示,她的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冻卵要求条件。依据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医疗机构禁止向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医院以此为由拒绝了她的冻卵诉求。
2019年9月,徐枣枣以“侵犯一般人格权”为由将北京妇产医院告上了法庭。2019年12月23日,以及2021年9月17日,该案件先后两次开庭。
经历了将近10个月的漫长等待,徐枣枣等来了一审败诉的结果。在接受本刊采访时,她表示对结果并不感到意外,她依然会继续上诉,因为想要为自己、为关注着这一案件的女性朋友们“将这条路走完”。
在收到判决书的当天,徐枣枣给自己写了一段打气的话:“终有一天,我们要拿回属于自己的身体自主权。此时此刻我没有眼泪,因为我知道一切远没结束。单身女性,继续加油!”
以下是徐枣枣的自述: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事情做完
创意图 海洛创意 图
其实这样的结果(败诉)已经在我心中预演过很多次,所以看到判决书中败诉的结果,我并不感到意外,只是有点反应不过来。
我最开始的想法就是应该会输,但在后来案件进行过程中,感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尤其是第二次开庭时,我方的两位专家辅助人都能够出庭,并且有机会做比较充分的论述。我的律师告诉我,一般情况下,法院只允许一位专家辅助人出庭。
加上去年“三孩”政策的出台,社会层面对于生育的鼓励态势给了我一点希望,我就想是否我的诉求能得到哪怕部分的支持。虽然并没有期待中的好结果,但也在预料之中。
在收到判决书的当天,律师也接到了法院的电话,提醒我们如果要继续上诉的话,不要耽误了时间。我肯定会继续上诉,我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这件事情做完。
早在2015年,我就通过徐静蕾冻卵的新闻中了解到冻卵这项技术,但那时我比较年轻,还没有想要孩子的打算。我真正开始有了冻卵的想法是在快要30岁时,年龄到了所谓黄金生育期比较靠后的阶段,身边时常会听到催生的声音。
我记得有一次回东北,在澡堂子里搓澡的时候,搓澡的大姐跟我寒暄的方式是问“你今年多大了”、“有孩子吗”,她预设生育是女性在人生中必须要完成的一件事。在各种压力下,你很难不去考虑孩子的问题。
我自身的身体状态也在发生改变,身体的新陈代谢明显变慢,如果不坚持健身就很容易长胖。那时我突然意识到,我面临的很多烦恼是过去没有的,在可预见的未来中,我的想法是会发生改变的。我不敢断定我这辈子都不要孩子,因此有必要做一些未雨绸缪的打算。
但对我来说,当时并不是一个适合生育的时机。我正处于职场上的上升阶段,对自身的事业发展有更大的期待。我在考虑是否要转换行业,或者出国读书,是否要留在北京继续租房过日子。一个职场人的焦虑和不确定感,想要自我提升的愿望,以及生育的焦虑交织在一起,让我感觉生活中有太多需要平衡的部分,进而有点焦虑。
那时候我就想,要是能够推迟生育的决定,就非常有利于我的自我实现。而冻卵技术就是一项能够延迟烦恼的现代医疗技术。
“我在医院被催生了”
创意图 @视觉中国 图
在去医院咨询冻卵之前,我事先已经了解过国内关于冻卵的政策,但我并没有听说被拒绝的具体案例。我是一个比较认真的人,既然想要冻卵,就决定去亲自了解一下实际情况,自己去跑一遍整个流程,就算真的被拒绝了,我也需要知道这件事情的全貌。
于是2018年下半年,我开始陆续咨询了几家医院关于冻卵的事宜。我很快发现,大部分医院的生育科是没法在网上直接挂号的,它需要你拿着身份证和结婚证去现场挂号。而没有结婚证的我,连号都挂不上。
北京妇产医院是允许网上挂号的,我打电话给这家医院,对方告诉我,他们医院并没有挂号需要结婚证的硬性规定,并且医院的冻卵技术也比较成熟,有过成功的冷冻卵子甚至冷冻卵巢的案例。于是我就挂了这家医院的专家号,亲自去现场看一看。
2018年11月,我第一次去到北京妇产医院。在医院排队等待叫号时,我发现其他前来就诊的人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出现在这里,独自前来的我显得跟环境格格不入。冬天医院里的暖气开得很足,排队的人又多,人挨着人,我感觉到燥热与焦灼,最重要的是有一点点尴尬,因为在略局促的诊室中,你能清楚地听到前一位就诊人和医生的对话,没有什么隐私可言。
轮到我时,我开门见山地提出了想要冻卵的诉求,医生流程式地问了我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最后补充性地问了一句,“是已婚吧?”我回答说,不是。
她大概没想过一个未婚女性会前来咨询。被问到这个问题时,我瞬间有些尴尬,我明显感到排在我后面的人觉得我很怪,好像我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我自身的正当性被质疑了。
徐枣枣。@视觉中国 图
医生后面说了好多话,都是在劝我赶紧生孩子,暂时先不要考虑冻卵的事情。但她并没有问我,为什么想要冻卵,以及未来的生育打算,仿佛我怎么想并不重要。我来到医院是寻求专业的医疗建议,结果我被医生催生了,这有点超出我的预料。
不过,我后续还是进行了身体检查,确认自己卵巢的健康水平是否符合冻卵要求。12月份结果出来的时候,我又去医院复查了一次,医生看完报告说,我的卵巢很健康,并劝我抓紧结婚生孩子。我向她表达了我想要冻卵的诉求,但再一次被医生以国家政策不允许为由拒绝了。
从医院出来后,我觉得很委屈,为什么同样是前来挂号就诊,我的诉求就显得那么不合理甚至有点无理取闹?整个就诊过程中的各种细节,都流露出一种不接纳的意味。这种委屈的情绪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来我才意识到这可能是因为被歧视了。
“我就是你们想找的当事人”
之所以想到起诉,是因为我后来听了一个与单身生育有关的讲座。这个讲座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其中一个专家从女性个体层面,而非国家生育政策角度,进行了主题分享。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诉求并非不合理,有很多有着跟我相同诉求的人。
我了解到吉林省曾出台过一项地方性法规,允许决定不婚且无子女的单身女性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我也是在这个场合中,第一次听说可以用影响性诉讼的方式,通过个案来推进司法层面的进展,当时在场的律师表示,冻卵以及辅助生殖技术权利相关的案件很难找到当事人。我当时就心想,我去过医院也留有病例,或许我就是你们想找的当事人。
真正找到律师后,立案的过程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第一次起诉的案由是医疗合同纠纷,但是立案失败了,理由是我跟医院之间并不存在医疗合同。第一次立案失败后我有点受挫,觉得这件事可能就这么结束了。
后来有一次机会,联系到了于丽颖律师,她有过相关的公益案件经验,我觉得挺合适,就请她和另一位律师做了我的代理人。换了律师后,我们以一般人格权侵害为案由重新立案,《民法》中规定一般人格权中的生育权,就包括了选择生育时间和生育方式的权利。
2019年10月,我们就收到了立案通知,我清楚地记得文件的落款时间是2019年9月30日。当时我正在出差,得知立案成功特别开心。我朋友说只是立案成功又不是胜诉,干嘛那么高兴,但我认为立案成功就很不容易了,值得庆祝一下。
在实际开庭过程中,对方律师的论辩理由让我感到些许的荒谬和生气,我还因此被提醒注意法庭礼仪。对方律师认为,单亲家庭阻抗社会风险能力差,单身生育的孩子更可能会遭遇歧视;延迟生育可能会造成父母年龄跟孩子年龄差距过大,出现青春期遇上更年期的状态;另外,取卵手术存在麻醉的风险、阴道穿刺的风险。
这些问题都不难解决,以手术风险为例,尽管风险无法完全规避,但可以通过前期更加充分的调研,尽可能地规避部分风险,并且通过术前的风险告知书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在医院排队时,我就看到人群中突然冲出一个人,在地上撒了一堆小卡片,卡片上写得非常直白——“赴美生子”、“包生男孩”、“有偿捐卵”等等,是地下机构提供的灰色服务。
地下灰色产业链的存在,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群体的需求。如果冻卵需求无法诉诸正规渠道,转而寻求非正规渠道,后者的法律风险和医疗风险更大,与其这样,不如统一管理、加以规范。
从理性的角度来看,我非常理解对方律师的申辩,被告上法庭,医院也很委屈,因为最关键的障碍在于政策本身,《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禁止医疗机构向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医院是没法违反政策与规定的。但条款的适用主体是医疗机构,并不是个人,没有任何一个条款写明个人不能冻卵。
“谢谢你为我们做这件事”
我自己是一名80后,从小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单身母亲形象都是比较负面的,她们或是受到欺骗或者侵害,或是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任,总之,充满了跟性挂钩的玩味态度。我小时候就很不解,为什么单身生育的女性会被人不耻,但在长大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也在慢慢接受这种设定。
徐枣枣 @视觉中国 图
在案件的最开始,我跟律师聊天,律师问我有哪些诉求,我就提到希望单身并且有生育意愿的女性形象,能够被更加多元化地呈现,我们是负责任地、有计划地去做这件事,而非无知、不负责任的状态。我希望我们的声音能够被听见,这比冻卵案本身是胜诉还是败诉,对我来说更重要。
包括我也一直在接受媒体采访,因为这个案件本身从立案开始就很难,我也做好了胜诉希望渺茫的心理准备,相比较结果,过程对我来说更重要,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关注到女性单身生育的议题。
当然我也会面临一些质疑的声音,但我并不会因此感到沮丧,相反,这些质疑的声音正是冻卵案出圈的证明。如果年轻一代或者大龄单身女青年关注这个议题,你看到的基本都是支持的声音以及爱的鼓励。
有些质疑的声音,其实是网友对于冻卵问题的担忧。他们考虑到如果单身女性冻卵被允许了,冷冻卵子的管理问题、未婚女性的生育问题、单亲家庭的教育问题,以及单身生育的女性是否会面临职场歧视等等。从这些角度出发的质疑声音,其实是对问题的正向推动。这些讨论是有益的。
我认为单身女性冻卵事件本身能够被放在公共空间里讨论就很好,这本身也是一种信息的传递,以及冻卵知识的普及。有一部分声音告诉我,在看到我的案件之前,她们并不知道单身女性不能在国内冻卵。
我曾收到过一位单身女性的留言,她说“谢谢你为我们做这件事”。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大哭一场。之前我认为我只是为自己做了一件事情,得到了大家的支持和鼓励,但这句话让我意识到这是非常“我们”的叙事,不是个体叙事。我发现,她们不是在围观我,而是和我站在一起、陪我一起行动的“我们”,这句话是让我在漫长等待和绝望的时刻中,支持我继续前进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一定会继续上诉,一方面是想要把这件事情做完整,另一方面也是希望案件能够有一个“圆满”的结果。这个“圆满”并不只是胜诉和败诉这么简单,而是希望能够通过案件给大家更多讨论的空间和机会,让更多人了解到冻卵以及单身生育相关的信息和知识,并借此推动哪怕微小的改变,或是消除一些社会文化中对单身生育的歧视。
我们国家已经在2021年5月全面放开了三孩政策,鼓励生育的配套措施也在陆续推出,我相信,单身女性的冻卵诉求被正视的那一天,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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