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问答系列解读四】为什么修订后的公务员法要强化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和定位?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2019年6月,公务员法修订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公务员的政治标准,强化政治属性,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支撑和坚强的法律保障。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公务员法,中央陆续修订出台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录用、调任、培训、辞退、辞去公职、回避、转任规定等配套文件,形成了完善严密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
为了更好的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公务员法,我们编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系列解答,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对精神要义、组织实施、操作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做了解读说明,有助于公务员管理部门全面理解法律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真正落实推动公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
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公务员队伍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来源,公务员队伍建设事关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效,事关党的执政能力、执政基础、执政地位。因此,强化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和定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确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和定位,目的是突出公务员的政治性、先进性、示范性要求,强调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历史使命、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把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规定与党章对党的干部的规定一致起来,增强公务员的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
规定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中首次明确了公务员和党的干部队伍之间的关系,实现了公务员工作与党的干部工作的贯通。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各级机关必须从严管理公务员,让公务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公务员工作放在干部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
规定公务员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阐明了公务员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公务员肩负着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历史重任,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这就使公务员既有职业归属感、自豪感,更有责任感、使命感。
规定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具体运用。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党的干部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让公务员深刻认识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职业要求,把牢职业定位、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让人民满意的价值追求,弘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政治属性的规定,与公务员的条件、义务、考核、监督、惩戒、培训等管理中突出政治标准、明确政治要求是内在统一的。这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对公务员的从严管理,在学习和工作中,要结合起来、贯通起来理解。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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