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际旅行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跨境传播风险,根据7月20日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发布的《关于来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公告》要求,现就在塞尔维亚实施赴华航班乘客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自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起,从塞尔维亚搭乘航班赴华,无论是直飞或经第三国转机,包括临时航班、客改货航班、包机等,或经塞尔维亚中转乘机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于登机前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须采用鼻咽拭子核酸检测法,而非血液抗体检测法),并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使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中国公民)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外国公民)。航空公司在乘客登机前予以查验。 核酸检测证明有效期120小时(以检测证明出具日期为基准),建议乘客登机前(指最后一次中转航班)5天内在中国驻塞尔维亚使馆认可的检测机构完成。检测机构名单:http://rs.chineseembassy.org/chn/lsyw/tongzhi/t17997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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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通过微信小程序防疫健康码国际版B入口,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使馆将在24小时内复核。如果复核通过,乘客将自动获得带有效期的“HS”标识绿色健康码(以下简称核酸码,见下图);如果核酸码呈红色或灰色,则分别表明检测证明不合格或已过期,请重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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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因技术原因多次上传失败,系统会提示将检测证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使馆指定邮箱embassyinserbia@gmail.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上传失败-姓名”,我馆将在收到邮件后24小时内复核。请注意在核酸码显示的有效期内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建议届时同时携带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备查。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中国公民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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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将护照资料页、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见下图,下载地址:http://rs.chineseembassy.org/srp/lsyw/tz/P020200724789565933116.pdf)的扫描件,发送至使馆指定邮箱embassyinserbia@gmail.com,我馆将在收到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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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在塞尔维亚运营的各航空公司负责在机场值机柜台查验涉赴华航班乘客的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要求的乘客将被拒绝登机。(一)请拟搭乘赴华航班乘客认真阅知本通知。如无法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获得检测阴性证明,导致登机前未能持有有效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将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安排或调整行程。(二)在已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国家(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gj.html)中转,搭乘航班赴华的乘客在中转时亦会被查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请确保核酸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在中转时仍有效,否则将在中转地登机受阻,造成滞留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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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国公民的重要提醒:健康声明书不能代替签证作为入境凭证,外国公民仍需根据要求提前办妥赴华签证。(四)赴华航班乘客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不但会造成行程受阻,还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国驻塞尔维亚大使馆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动态调整,欢迎关注我馆网站(http://rs.chineseembassy.org)和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国驻塞尔维亚大使馆”或“chinaembassy_rs”)。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5991399。中国驻塞尔维亚大使馆领事保护热线电话:+381-6359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