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社会·研究精粹】哈贝马斯2021年最新文章:重思数字化时代中公共领域的转型,“矫正错误的媒介结构是宪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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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治公共领域新一轮结构转型的思考和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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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第一节
哈贝马斯认为,在今日西方民主危机背景下,民主理论既不应采取纯经验性路径,也不应采取纯规范性的“建构”路径。前一路径仅仅描述民主舆论的形成机制,而不顾其规范性维度。后一路径以罗尔斯为代表,以“建构”出一套“理想理论”,即澄清正义政治秩序的诸原则为首要任务。哈贝马斯认为,在18世纪末期的两次宪法革命前,古典民主理论家可以无问题地采取后一路径,因为当时启蒙“理性道德”主张的基本权利或人权尚未在宪法中实定化,理论的使命是教育公众,呼唤现实。但在今天,人权的理念一方面制度化在宪法之中,另一方面也成为公民广泛共享和认可的基本理念。因而当前的理论的任务与18世纪时的不同就在于,要做的不是唤起人们对于人权的期望,而是基于这种已然实现的期望来重构出应然的政治秩序。哈贝马斯认为民主的稳定有两大“社会事实”作为其存在前提:第一,民主宪法的规范核心(如理性道德主张的基本权利)需内在于公民的政治意识,哪怕这些基本权利尚未充分实现;第二,公民信赖民主制度,相信人权理念能够通过平等投票、立法、司法、政府行动和决断修正等方面落实。今天的民主危机即这种信任的动摇。冲击国会大厦的事件之所以能发生,是因为政治精英在近几十年中没能满足人们受宪法保障的正当期待。在这一背景下,民主理论的使命是通过“理性重构”既定的民主实践,阐明(explizieren)参与政治生活的市民群众所暗含的(implizit)意识,并进而影响其规范性的自我理解,使实存的民主制度的合法性不至于彻底破灭。因此,他转向对民主制度,尤其是公共领域商谈政治的重构。
第二节
现代多元社会中民主政治面临的整体问题是,不再有共同的宗教与世界观为统治提供合法性。因此,民主系统不得不通过作为法律制度的民主意志形成程序为民主统治提供合法性。从参与者视角出发,这一合法性以两个条件为前提:一为包容(Inklusion),即意志形成程序要求容纳所有具有同等权利的、与决策相关的参与者;二为商谈(Deliberation),即政治意志形成依赖于事先的、具有商谈性质的舆论。前者保障相关者的平等参与权,后者则尽可能筛选出正确而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从合法性的这两个组成出发,我们可以理解政治公共领域对于基于代议制的商谈民主的意义。一方面,选举是唯一个容纳一切成年并具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制度,而舆论则直接影响了选民的选择;另一方面,政治公共领域并不能直接影响议会的具体立法,而只能为其提供多元的观点;舆论的质量并不直接决定立法的质量。政治公共领域虽然是民主系统流水线的重要一环,但也终究只是一环。政治公共领域形成的决断经过一系列中介,最终汇入政治系统的、基于妥协的决断,后者又落实为政治结果。政治结果再一次被政治公共领域评价和批判,并影响下一次选举时的偏好,如此循环不止。
哈贝马斯强调,政治公共领域的商谈政治若能良好运作,需要“多”与“一”的统一。所谓“多”,指政治商谈中歧义纷飞、彼此争胜、相互批判的现象;所谓“一”,指相互批判的双方都以对共同宪法的认同为其展开商谈的基础。在“一”存在的前提下,歧义的“多”恰恰能通过改善信念和问题解决方法,使公共领域对政治系统的提示作用最大化。然而,对宪法的共同忠诚的再生产,依赖于一种“经验”:选民能在政治系统输出的政府行动中证实政治公共领域商谈中的合理化力量。哈贝马斯认为今天的民主危机恰恰在于这一经验的阻断。赞成冲击或冲击美国国会者,恰恰是因为长年无法在政府行动中看到民主讨论结果得到“证实”。这一阻断的后果是,支撑起商谈政治的活跃市民社会逐渐萎靡,公民之再生产陷入困境。
在澄清了公共领域与宪政民主之间的关系之后哈贝马斯转向讨论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公共领域以公民身份与市民身份的分离为前提。因此,每个人都必须同时关照到这种充满张力的双重身份。而公共领域的数字化,正如哈贝马斯接下来要详细阐述的那样,一方面没有改变造成这种身份张力的社会结构,另一方面却模糊了公民对于这种张力的自觉认识。在社交媒体这样的半是私人半是公共的半吊子公共领域中,传统公共领域通过与私人领域自觉区分开来而艰难守住的包容性就消失了。在进入第4节和第5节详细论述新现象和新难题之前。哈贝马斯首先考察了活跃市民社会的三个边界条件,以为理解市民社会的新困境提供理解框架。
第三节
商谈政治的前提是活跃的市民社会。后者的存在取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三大边界条件,而这些条件是可损害的。
第一,自由政治文化。自由政治文化的道德核心在于,市民彼此相互承认为彼此相伴的市民,具有同等权利的民主共同立法者。在多元社会中实现这种道德境地,首先需要做到“对陌生人的相互包容”,这种包容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妥协,即不再将那些与我们有着不同的宗教、伦理、语言等生活形式的“异类”视作是“敌人”(Feind)。相反,他们能够团结在共同的政治文化之下,同时又保持这种陌生性。这种互惠关系既非利他主义,亦非自由主义框架下的自私自利,相反,能够以共同福祉为导向进入到民主立法环节。这一文化的再生产不能依靠政治系统的动员完成,而只能通过潜移默化的政治社会化模式和被制度化的政治教育范本代代相传完成,极其不易。
第二,一定程度的社会平等。在宪政国家的基本权利秩序中有公私两组权利:一方面主观私人权利(和福利国家的要求)保障了市民的自由,另一方面主观-公共性的交往权和参与权则保障了公民的政治自主性。依据设计构想,两组权利能够功能互补:政治权利确保公民能参与民主立法,进而决定私人权利的分配,确保其作为市民的社会地位;而私人权利的兑现则保障市民有动机作为公民介入民主舆论和意志形成过程。但是这一互补的前提是,民主选举能切实有助修正突出的、具有结构性根源的社会不平等。但是今天的现实表明,这一前提可能不存在,一种恶性循环可能发生。比如,底层民众发现选举出的政府迟迟不能改善生活条件,进而“放弃选举”;过去代表这一阶层的政党发现自己无法从中获取选票,故不再代表其利益。更坏的情况是,底层人民被重新动员为一种民粹力量败坏民主政治。
第三,在民主与资本主义经济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福利国家如何有效调节两者之间的矛盾就是第三个条件。持续的资本主义现代化使社会整合失效,这使国家调节成为必要。为了避免社会整合危机,哈贝马斯援引克劳斯•奥菲的说法,福利国家需要满足两个矛盾的要求:一方面为资本的增殖创造充分条件以创造税收,另一方面满足更广泛阶层的利益,保障其施展私人和公共自主的法律前提和物质前提。而国家的调控能力则是平衡两条律令的要求。然而,随着新自由主义的崛起,金融市场对国家的反向控制,使得问题愈发困难——公共领域的私人化与非政治化,使得西方民主国家进一步受到了更多的内部挑战。这些问题在气候变化、新冠肺炎、难民危机、新兴经济体的出现面前变得更加显著。因此,哈贝马斯在设想一种超越了单纯民族国家界限的、又具备全球行动能力的制度如何可能。
第四节
那么这些影响背后的机制是什么?哈贝马斯在新时代的媒体中看到的最重要的特征是,他们为使用者提供了无限的联结的可能性,亦即它们与其说是一个媒介,不如说是一个能够与任意受众沟通的“平台”:这种平台不再像传统媒体一样是内容的生产者,因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在公共领域中的交往模式因而也随之改变了,因为它使得所有的使用者都成为了潜在的独立自主平等的内容生产者。传统媒体提供的内容都要经过规划和专业编辑的审核,但是新媒体对内容完全不加控制,仅仅是传播。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得用户可以将自己要表达的内容像在白板上随意涂抹一样表达在这些新媒介提供的传播平台上。我们在传统媒体中能清晰地划分作者和受众,而新媒体则取消了二者的区别,为任意的两个人随时建立联系,使其可以相互交流。这看上去是无比平等的,但是在内容上却完全没有制约。平等与没有制约两个特征使得新媒体下的交往模式不可能兑现这些媒介的解放性潜能,相反,它使得交往碎片化,并形成一个个圈地自萌的小圈子。
回到对民主至关重要的两个价值上,即包容性和理性上。新媒体的去中心化具有解放性潜能,这在许多反对极权主义的政治实践中也可以看到。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内容上的平等也成为了极端右翼的温床。就像印刷术使得所有人都成为了潜在的读者,新媒体使得所有人成为了潜在的作者;但是,哈贝马斯反问,要过多久所有人才能真正学会阅读呢?传统的编辑模式使得公民在参政议政的时候能够获得必要的信息以形成自己关于公共议题的判断。作者角色的存在可以使人认识到自己的知识结构的不足,但是这种适宜于民主政治的作者角色只有经过学习才能形成。而正是这种角色的缺失使得去边界的公共舆论在政治中产生了碎片化:在某些议题上自发形成的没有边界不受引导的讨论具有一种离心力,使得一些教条化的交往回路不断强化和自我封闭;这种离心力抵消了传统公共领域的向心力。
第五节
第五节回顾了社交媒体在整个媒体服务中所占份额的发展。在对德国的相关数据回顾的基础上,哈贝马斯认为我们可以看到两点。一方面自新媒体兴起以来,虽然对于报纸的阅读大幅下降,但是电视和广播的收视/听率总体保持稳定,这些传统媒体在塑造政治议题上依然发挥重要影响;但是另一方面,Fake News大行其道表明人们对于传统媒体越来越不信任。这些数据反映了媒体供给和使用的变化, 但是还不足以说明舆论的质量。哈贝马斯只能在此基础上做一些猜测。第一,对纸质媒介的需求的下降反映了公众对于政治消息和议题的接受度在下降;这一点也通过原本政治导向的日报和晚报日渐娱乐化反映出来。但是,从他自己的经验来说似乎那些有全国范围影响力的大刊大报依然在引领政治议题上有重要作用,这特别是表现在这些纸媒为其他媒体,尤其是电视,输送了大量深思熟虑的文章和观点。另一方面,虽然其权威性还在,但是人们对主流媒体的不信任伴随着对于政治阶层的怀疑与日俱增。哈贝马斯对此的判断是,供给侧的多样化和需求侧的多元化一方面从长期来看有助于批判性的、消除偏见的民意形成。但是另一方面这种多样化和复杂性驱使着媒介消费者中的少数派利用数字平台形成一个个屏蔽了不同意见的“回声室”。 数字平台不仅仅能促成可以被主体间相互确认的自我世界,它也为竞争性公共领域的认知边界提供了偏执的交往孤岛。但是要分析这种现象,还需要回到经济层面——
第六节
在哈贝马斯看来,仅仅从技术层面来分析这些数字平台是不够的。这些互联网巨头同时是股票市场上的大公司,它们因而依然服从这资本增殖的律令,而其利润来自于对于数据的增殖:将其用作广告投放的目的,或者直接当成商品。当然传统媒体也接广告,在《转型》中哈贝马斯就曾以广告为切入点来讨论文化消费,但是新媒体的广告投放大量依赖个性化的算法,这意味着社交媒体将生活世界更进一步地商业化。但是更人感兴趣的是另一方面,即这种新媒体的增殖逻辑给传统媒体带来的压力。因为传统媒体自己是广告的载体,但是它们的节目的成功与否却取决于受众,因而起决定作用的就不仅仅是资本增殖逻辑而是内容本身,从而取决于认知的、规范性和审美的尺度。这种内容上的认知尺度进一步可以在媒体在日益不透明的媒介社会中所发挥的导向功能上看到:传统媒体可以在日益复杂的社会中起到中介作用,从相互竞争的世界观中剥离出可以被共享的和理性的解释内核。这并不是说出版业能对这些问题做出终审判决,其功能在于,在庞大的信息流中,媒体能够持续对于日常生活中较为模糊的世界图景进行修正和补充、从而参与到对于我们共享的那种“正常性”的塑造上。而平台化给传统媒体带来的挑战在于,它们无法找到有效的商业模式来维持足够的发行量。这意味着传统媒体的紧张而脆弱的工作关系(Arbeitsverhältnis)。而为了适应这种新的媒体,它们也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工作方式(Arbeitsweise),变为读者导向。这进一步削弱了其工作的专业化和政治化:它们从原先政治辩论的场所变为了创作和发行的协调中心。《转型》中就已经提到,文化消费可能会削弱公共领域的批判性,使其变为一种表演。这一趋势在哈贝马斯看来如今进一步加强了,传统媒体的任务从塑造公民的观点变为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他认为,在一种注意力的经济学的裹挟下,媒体的娱乐化、情绪化和个人化的色彩都进一步加强了。其结果是去政治化。我们之前讨论的是供给一侧,现在考虑受众的改变。核心的问题是,社交媒体如何改变了人们对于政治公共领域理解。Staab和Thiel的在特刊中的文章将这个问题与雷克维茨的独异性社会理论联系起来。新媒体为用户提供了自恋性的自我展示和独特性的表演的平台。我们要区分个体性与独异性。前者是在生活史中获得的不可混淆的人格,后者是一种公开可见性和区隔红利(Distinktionsgewinn)[布尔迪厄的概念,指通过制造区别赢得更多的符号资本]。这种独异性通过自发进入到社交网络中来获得。意见领袖、大V们为了自己的节目和名声竞相吸引追随者的点赞,这或许就可以用“独异性的承诺”这个概念来刻画。对哈贝马斯来说更重要的是,在这样自发而碎片化的公共领域中会出现这样一种趋势,即每个人对于自己的解释和立场的不断自我和相互确证。在这种环境下政治公共领域必然发生转型,并且公共与私人领域的界限将重新调整,这必然对于那些新媒体用户的公民的自我认同带来深刻影响,虽然我们还没有确凿的数据,但是已经可以看到一些令人不安的信号了。
回到对于社会领域的划分上,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作为区别于私人领域的独立领域依然是存在的,只是会遇到新的挑战。另一方面,被排斥的小众群体对于公共领域的看法已经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公共与私人之间的区别、因而公共领域的开放性的意义在减退。公共领域的包容性和政治公共领域的代表性都在下降。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试图提出一个假说,亦即这样一种虚拟的、没有审核的、匿名的虚拟公共空间也许既不是公共的也不是私人的,而是一种膨胀到了公共领域的原本属于私人书信交换的传播方式。在《转型》中哈贝马斯就注意到,随着家庭同生产过程的分离,家庭丧失了塑造个体的力量,原本基于私人书信的文学公共领域被半公共的商业化力量所侵蚀和扭曲,从而无法支撑公共性。同样的,在今天的公共领域中,作为作者的用户争相通过信息来博取关注,因为这种公共领域只有在读者的评论和关注者的点赞中才存在。这种回声室一方面具有类似于经典公共领域的多孔的开放性,可以不断链接新的东西;但是另一方面它又根本不同于公共领域的包容性,因为它屏蔽了不同的声音,并将同质的声音吸收到自己的知识视界中来维系认同。而那种超出自己的视界的普遍性主张则被视为是虚伪的。从这种半公共性(Halböffentlichkeit)的角度看,宪政国家不再是竞争性观点得以澄清、普遍性利益考量得以实现的包容性空间。这种公共领域现在被下降为了半公共领域,其症状表现在Fake News传播的双重策略上,也表现在反对“说谎的媒体”的斗争上,这反过来又造成了传统公共领域的不安[哈贝马斯没有具体说这种双重策略是什么,或指以特朗普为典型的人群,他们一方面指责反对者是Fake News,但是另一方面又传播自己所认可的Fake News]。而正如我们在反新冠游行中所看到的那样,一旦政治空间成为竞争的公共领域的战场,那么由国家推行的民主政党的政治方案就会被以阴谋论来解释。这甚至会扭曲政治形式本身,就像在美国,当政党调整自身以适应一个天天发推来博取其民粹支持者的总统的自我认知之后,政治就连带着也陷入了公共领域的两极分化的漩涡之中了。
虽然我们可以将政治公共领域的失落追溯到资本主义民主的深层危机之中,但是同样重要的是分析数字化的影响。哈贝马斯注意到硅谷的建立,亦即数字网络的商业化使用,是与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经济方案在全球范围的铺开重合的。信息在全球范围借助数字网络无阻碍的流动,恰恰是新自由主义鼓吹的理想市场的镜像。但是这种自由传播的过程会受到互联网巨头的算法的干扰,这解释了为什么欧盟试图依据竞争法(Wettbewerbsrecht)对这一信息市场进行监管。但是竞争法监管没有触及根本性的问题,即这些平台而非媒体对于信息的内容完全不负责任。我们不是在寻求对一个信息市场的监管,因为在其中流通的货物并不是纯粹的商品。这些信息首先应当被视为形塑我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以及自我和集体认同的判断。如果一个孩子成长在Fake News组成的真假难辨的世界中,那么他肯定会发展出显而易见的症候。所以矫正这种媒体结构不是一种政治上的而是宪法上的要求,因为,从宪政国家的结构上看,这一结构是使得包容的公共领域和商谈性的舆论和公意得以可能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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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现代性哲学+,2021年11月30日
今日编辑 / 黄欣雨
责任编辑 / 戴晟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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