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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治·观点视角】在线诉讼构筑司法为民“云端”法庭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构建了系统完备的规则体系,将在线诉讼纳入法治轨道。该规则为全面推进法院在线诉讼发出“动员令”,吹响审判模式转型升级的“集结号”,加快了在线诉讼信任机制建设,为方便群众诉讼带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促进了智慧法院建设迈入新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人民法院应当顺时代之变、谋改革之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众所周知,应运而生的在线诉讼,积极回应了群众对互联网时代智慧司法的新需求,利用“互联网+”的新模式带来的新动能解决了诉讼难题,减轻了当事人“舟车劳顿”等诉累,让“天涯”化为“咫尺”,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首次确立了在线诉讼应当坚持“公正高效”“合法自愿”“权利保障”“便民利民”“安全可靠”五个基本原则,明确了在线诉讼的价值取向和基本特征,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在线诉讼规则体系,使在线诉讼具有充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权威性,为其注入了公信力、执行力和生命力。该规则为全面推进法院在线诉讼发出“动员令”,吹响审判模式转型升级的“集结号”,加快了在线诉讼信任机制建设,激发了在线诉讼系统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方便群众诉讼带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促进了智慧法院建设迈入新阶段。


深化司法改革,在线诉讼推动审判转型升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强调:“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司法事业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信息化为人类古老的审判事业插上了科技翅膀,波澜壮阔的司法改革离不开信息化建设,它们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让公正司法步入了“快车道”。人民法院借助科技的力量,推动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便捷高效的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互联网+”在线诉讼模式就是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体现。电子诉讼体系使得纠纷解决呈现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智能化”面貌,加速形成了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新格局、新形态,为司法审判工作带来了新气象,也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突破空间界限,在线诉讼助推审执提质增效。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或一台电脑,身处异地的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上立案,法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远程视频“隔空”对话,人们不用亲临法院现场就能够以在线“云庭审”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节约了当事人因时空局限所产生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减少社会资源消耗。在线诉讼平台中电子证据同步显示、庭审笔录自动撰写、音视频同步存档、远程手机签名、文书智能生成、电子卷宗自动归档等功能的出现,大幅减少了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工作量,让整个庭审过程更加高效、规范、有序,法官也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证据分析、事实认定和裁判说理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20年全国法院在线庭审平均用时36分钟,比线下节约2/3,案件平均审理周期60天,比线下缩短1/4,这些数据清晰的表明,在线诉讼模式已经成为助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力引擎,使得更高效、更便捷、更智能的诉讼服务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坚持司法为民,在线诉讼促进司法公开透明。“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司法公开已成为承载着公平正义价值和司法公开目标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以“全程在线”为基本原则的在线诉讼模式,实现了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全部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为完善司法公开、落实司法问责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真正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通过在线诉讼平台,当事人可以动态了解自己的案件从立案、审理到执行的各项进程,随时随地查阅自己案件的电子卷宗,使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渗透于整个诉讼流程,也确保了法官能够公正、文明、廉洁办案。全程留痕、公开透明、可视监管的在线诉讼,有力地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把司法权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让网上天平闪耀着公正之光。


守护云端秩序,在线诉讼需要紧跟时代步伐。尽管我国互联网司法的发展已经从“跟跑”走向“领跑”,但在线诉讼作为新兴事物,仍处于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阶段。人民法院正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强在线诉讼信息系统总体设计,打通各个系统之间的“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实现系统集成、整合优化。有效的在线诉讼离不开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与高水平的技术支持,要夯实各级法院网络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在线诉讼技术配套机制与规范标准,提升技术设备的完备性、稳定性与安全性,以保障在线诉讼过程顺利进行。要将在线诉讼理念深入人心,让当事人充分信任、放心使用在线诉讼平台,也要引导法官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和工作方式,培训强化法官的在线诉讼能力和科技应用能力,提高在线诉讼在案件审执过程中所占比重和应用深度。接续奋斗的“十四五”时期,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将得到更加广泛应用,VR庭审、人脸情绪识别、3D还原案发现场、AI法官助理等高端技术有待在未来升级后的在线诉讼中普遍推行,区块链技术“不可伪造”“全程留痕”的特征也有望解决电子证据的鉴真难题,转型升级后的在线诉讼将迎来更加光明的前景。


 “十四五”新篇章已经开启,在线诉讼建设扎实推进、全面发力、硕果频结,映照着人民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智慧法院建设一直在路上,在线诉讼将搭乘“互联网+”的东风,聚焦便民惠民利民,促进司法质效腾飞,以更昂扬的姿态、更崭新的风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迈向更高层次,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作者:姚建军,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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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人民法院报,2022年01月10日

今日编辑 / 陈恬乐

责任编辑 / 戴晟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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