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棱镜 | 多义性的“城市革命”:文明演进的一个窗口
“城市革命”是一个多义词,它曾被用来描述人类历史上不同阶段的城市变迁。但是,无论这一概念对应的是哪一个阶段,我们总会发现:城市革命总是人类历史演变的重大标志,或者说,城市革命是文明演进的一个窗口。
城市革命1.0:
人类步入文明时代的标志
考古学家柴尔德认为,人类的演进经历了多次划时代的“革命”,“每一次‘革命’都会带来人口的增长,人口曲线图上的数量点为此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不同于19世纪考古学关于石器、青铜、铁器时代的三阶段划分,柴尔德更为细致地考察了多重因素作用下的历史演进,并突出了“城市革命”在其中的意义。
文明演进的第一次革命,是由一种新的“生产经济”引发的。人们告别了主要通过猎捕和采集来谋生的方式,开始通过种植、饲养家畜等方式生活。这就是考古学家过去所说的从“旧石器时代”向“新石器时代”的转变。
文明演进的第二次革命,则是由“城市革命”引发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集团促使农民大量生产,并将盈余的粮食集中起来,用以养活专门的工匠、商人、官员等城镇居民,这就出现了“城市”。出于大规模社会组织的需要,文字也在城市革命中产生。
具体而言,这场“城市革命”可以分为几个阶段:首先,在考古学所谓的“青铜时代”,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被一种全新的经济结构所取代,一些专职人员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祭司、官吏、商人、工匠、士兵,他们所聚居的新城市空间比以往集中了更密集的人口,而在更为复杂的社会生产生活组织中,人口也得到了明显增长。
随后,在考古学所谓的“早期铁器时代”,古希腊罗马地区成为“城市革命”第二阶段的代表。在这里出现了更发达的社会交换,剩余财富更为广泛地分配于上层商人、金融家和农业资本家之中,这促使地中海地区人口显著增长。显然,相较于前人,柴尔德更加看重的是城市革命的社会组织特征,而非人类所使用的工具的技术特征。今天,考古学上常常将这种更复杂的城市社会组织体称为“早期国家”,并将其视为人类真正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
城市革命2.0:
城市成为现代文明的中心
柴尔德继续提出,“城市革命”所开创的人类文明时代在中世纪进入第三阶段,罗马式的奴隶制被新的行会制度取代,工匠和商人拥有了空前的自由和经济地位,生产和贸易的发展促使欧洲人口史无前例地增长。而我们知道,欧洲中世纪的新兴城市为现代资本主义文明奠定了重要基础。
柴尔德将“工业革命”视为迄今为止“文明的最后阶段”的重要标志。世界市场的开辟、资本主义的确立和生产技术的革命,共同推动了人口的爆炸式增长和城市的加速扩张。至此,我们已经发现,此时的城市与城市革命的内涵已经与人类早期历史中颇为不同了。
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工业革命后的时代称为“农村从属于城市”的时代。事实上,自早期国家建立开始,农村就已经在政治上从属于城市了,这是人类社会组织的中心-边缘模式在地理空间上的体现。但是,在工业革命之后,城市对农村的支配和吸纳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大量农民成为市民,大片农村变为城市,农业资源成为工业资源,农业产品更加从属于城市市场。
如果说人类早期的“城市革命”是分散在各个区域中的单点突破,那么,工业革命催生的城市化进程则是“城市革命”的连点成面、全球扩张。如果说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是产生了若干“城市”,那么,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的标志,则是整个世界在短短两百年内进入“城市时代”。
城市革命3.0:
让城市成为市民的城市
1968年“红色五月风暴”之后,人们对现代城市的批判达到高峰。此时,社会学家列斐伏尔出版了《都市革命》,赋予“城市革命”新的内涵。在书中,列斐伏尔把城市的演进分为这样几个阶段:首先出现的是由神职人员和君主、军人等治理的古代政治城市;然后是以商业功能为核心的商业城市,自此,城市和农村的地位发生反转,城市不再是孤岛,而逐渐成为具有主导性的社会空间;此后,出现了工业资本以及工业城市。
列斐伏尔认为,在工业城市阶段产生了一种“內爆-外爆”,这就是城市内部人口、活动、财富等非同寻常的集中化,以及城市在地理上和组织上的对外扩张等现象。而新的变革由此酝酿产生:如果说,工业城市的出现伴随着农村从属于城市、农业从属于工业的变革,那么,城市化的进一步深化将带来一个工业从属于城市的时代。简言之,城市化不只是工业化的副产品,城市化还将成为超越工业化的人类未来。
那么,超越了工业化的未来城市,会是什么样子?列斐伏尔认为,工业城市是以工业为主导的生产空间,而未来城市将是以人的栖居为主导的生活空间。他将这一变革提升到文明转型的高度:机械的“工业实践理性”将让位于辩证的“都市理性”,抽象的人道主义将让位于具体的人道主义。不难看出,列斐伏尔的“城市革命”概念包含着超越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希望。
如何通过“城市革命”超越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呢?列斐伏尔的主张是,把斗争的场域从工厂转移到街道,从生产的世界转移到生活的世界,最终使城市居民获得“城市权利”。所谓“城市权利”不是一种抽象权利,而是参与城市生活的权利,尤其表现为塑造城市的权利。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理想是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从而支配自己的生产和生活,那么,列斐伏尔的城市理想就是,市民可以占有自己的城市,从而更完整地支配自己的生产生活。换言之,城市要真正成为市民的城市,成为市民可以支配的一种可用空间、服务于共同生活的公共空间,而不是成为资本摆布下的价值空间、少数人支配下的特权空间。
列斐伏尔的城市革命理论充满浪漫主义色彩,却实实在在地预见了城市化不断深入扩展的现实,也实实在在地揭示了现代城市文明的深层弊端与进步方向。这也是该书引发了后来城市研究领域许多重磅成果的原因。而对于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人民城市”的中国而言,列斐伏尔意义上的“城市革命”不应被当作一种空想,而应被视为努力探索的方向。
总之,城市革命的多义性能够给我们以历史性的启示:一方面,“城市”不是永恒不变的实体,并不天然具有某种优越性。事实是,迄今为止人类文明演进的成果总是集中表现在人口集聚的地理节点上,而我们把不同阶段的这种节点都称为“城市”。另一方面,不能小看城市发展中的突破与变革,因为,真正划时代的新文明,总是以划时代的新城市为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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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编辑 / 范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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