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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棱镜 | 城市社区:如何在“社会”之中重建“共同体”?

请关注 城市大脑研究院 2023-01-24

作为城市的基本单元,“社区”是一个同时包含行政管理性质和社会学性质的概念。一个城市社区不仅仅是城市管理视角下的一块区域,更是在其中工作生活的城市居民所组成的一个共同体。在我国的官方定义中,“社区是指聚居在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然而,城市社区并不是天然的共同体,因为现代城市本来就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自然共同体的、以市场原则为主导的社会组织形式。要在城市中组成共同体,也就是在现代社会组织中构建一种更接近于传统的生活方式,这本来就是一件难事。

如果追溯“社区”概念的源头,我们会发现,社区作为“共同体”的性质,本来是与城市具有的“社会”性质对立的:在社会学家滕尼斯的名作《共同体与社会》中,“共同体(Gemeinschaft)”和“社会(Gesellschaft)”恰恰是指两种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其中的“共同体”后来被翻译为“community”“社区”或者“社群”。

那么,“社区/共同体”和“社会”的区别在哪里呢?滕尼斯认为,前者主要建基于自然的基础上,比如基于家庭关系、宗族关系而形成的共同体,不过也可能在历史形成的、比较小的联合体中实现,比如基于村庄、小城镇、师徒关系而形成的共同体。“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

相比之下,社会是一种基于个人利害关系而结成的联合体。社会也是一种“人的群体,他们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上不是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换言之,社会生活乍看起来与社区/共同体生活相似,但是,社会中的人们实际上过着各自独立的生活,而不是过着一种“共同生活”。

滕尼斯认为,在人类历史上,共同体的生活类型是古老的,社会作为一种生活类型则是新的,而且是更为个人化、机械化的。最为典型的社会类型,就是近代欧洲的“市民社会”。在血缘、宗族乃至精神的共同体中,权威、共识是生活的关键词,经济是按照家政原则来运行的,而真正的交换是违背家的本质的;在以市民为主体的社会中,个人之间的利益比较、商品交易成为基础活动,价值、契约成为生活的关键词,雇佣关系、信贷关系成为常见的关系。

滕尼斯提到,人在共同体中会为了大家的共同福祉而投身于教育、创作、艺术等活动,而在社会中,这些“工作”都被商业交换的价值尺度所重新丈量。这也是我们在今天的社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有多少社区的事务还可以不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有多少人还愿意为了“陌生人”而付出“不赚钱”的“劳动”?不是人们的思想觉悟变低了,而是现代“社会”的生活原则和传统“共同体”的生活原则之间发生了冲突。

基于此,现代“社会”恰恰是瓦解传统“共同体”的力量。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城市社区作为“社会生活共同体”的难处,甚至是自相矛盾之处——

如果我们认为,城市社区的组织方式应该贯彻市场化原则,那么,社区的本质就是在市民的工作和居住地点周边构建一个市场化的服务体系。换言之,社区的事情也就是物业或者外包服务的事情。但如果是这样,一方面,社区生活的成本会变得更高,甚至对很多人而言不可承受;另一方面,社区组织的难度会变得更大。甚至,社区生活的内涵因此也会被掏空,即没有什么真正的社区共同生活,社区只是一个人们各自生活于其中的小的社会区域。

而如果我们认为,物业是物业,市场是市场,但生活是生活,社区生活包含一些不能用市场关系衡量的东西,要积极打造真正属于社区居民的“共同生活”,让社区不只能够享受到市场经济带来的便利,也能充盈着邻里守望相助的安心和温情,那么,这就是一件更有意义、也更有难度的事情。甚至可以说,这就像在传统的家族社会中构建起一种市场关系一样难。

那么,到底从哪里入手呢?近日,住建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完整社区”的提法就包含着对于构建社区生活共同体的思考。

从“硬件”上说,“完整社区”意味着社区里要有幼儿园、老年服务站、卫生服务站,要能方便地抵达便利店、菜店、社区食堂、健身休闲场所、家政服务网点,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服务、设施、场所应该齐备完整。

从“软件”上说,社区还需要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有健全的社区协商机制,有沟通议事平台,也就是要打通城市管理和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让居民在社区里能够当家做主,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实现社区共建共享。

而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完整”社区的本质不在于功能建设上的完整,而是要以功能的完整来促成人的活动的多样性和生活意义的完整性。城市规划建设的历史表明,单一的功能区划无法形成有活力的社区,“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地方才是与人的社会化天性相适宜的家园。这里的社会化并不天然导向市场交换关系,而是说,人类不是荒岛上的鲁滨逊,我们既喜欢独立的个人空间,又总是倾向于过上一种共同生活,这是社区共同体仍然得以可能的基础。

因此,完整社区的建设不应追求“高大全”,更不能用眼花缭乱但不实用的新平台、新设施来催动新一轮大拆大建,而是要改变过去社区建设重物轻人的弊端,用符合人的共同生活本性的配套设施,首先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增强人们对社区生活的亲近感,进而再激发人们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让一种“共同体”生活在相对冰冷的城市中活泼泼地生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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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编辑 / 范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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