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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下“四治融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定

(2022年12月20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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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重心下移,总结规范提升杭州基层治理的实践探索,全面构建市域社会治理“六和塔”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治理格局、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奋力打造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制度优势的重要窗口,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打造良法善治新天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下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以下称“四治融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出以下决定:

一、坚持党建引领,

健全“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

(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提高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落实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力;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党建联建单位、社会组织与志愿服务的协同作用,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机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加强“小脑+手脚”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乡镇(街道)层面重塑以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室)为“小脑”,以综合管理(执法)力量、矛盾纠纷调解力量、村(社区)网格力量等为“手脚”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全面承接落实各项基层治理工作。“小脑”作为基层的指挥中枢,围绕事件“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跟进”三个环节,指令“手脚”开展风险源头防范、事件快速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全面实现基层情报信息协同、问题处置协同、督导评价协同,全面提升源头治理、应急处置、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定位。分类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设置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地区平安等职责。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持续推进资源下沉、权力下放,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强化乡镇(街道)管理社会和服务群众的功能。

(四)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科学设置社区规模,合理配置专职社区工作者,建强村(居)民小组长、楼道(栋)长、村(居)民代表等自治队伍。健全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并做好相关工作。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五)优化网格运行机制。科学划分、合理优化基层网格设置,完善网格事务准入审查机制,推进网格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建设。切实履行网格主要职责,落实任务清单,加强网格员在人口、家庭、单位等社会基础信息方面的收集核查,协助开展社情民意走访、风险隐患报告、矛盾前端化解、应急响应处置、疫情防控等工作。建立“村(社区)—网格—微网格(楼道)”治理架构,健全网格平战结合工作机制。加强网格员日常管理和职业化建设,并在待遇、培训等方面予以保障。

二、强化自治固本,

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六)完善村(社区)自治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助残、医疗、托幼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小区治理难题。

(七)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发挥党建引领、综合服务和资源集聚功能。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的龙头带动作用,重视经济活跃区域基层商会、公益慈善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等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建立供需对接的志愿服务机制,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

(八)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总结推广余杭小古城村“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等成功做法,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广泛开展、制度化发展和规范化建设,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创新实践。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激发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方主体作用,共同破解基层治理瓶颈、民生难题。做优做强“武林大妈”“和事佬”等群防群治品牌,积极引导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法治保障,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九)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积极融合“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化管理体系,推动执法力量和权限下沉,优化和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努力形成“一张清单管职责、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系统管数据”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强化法院、检察院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规划、城管、司法行政等各部门协同,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审查工作。增强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治理水平。深化全域数字法治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

(十一)深化基层普法学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头雁”工程,深入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有效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十二)强化矛盾调解中心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将县级社会治理中心的机制和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全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做强乡镇(街道)品牌调解室、警民联调室,为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乡镇(街道)专兼职矛盾调解力量,配强乡镇(街道)法治力量,深化律师进村(社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四、强化德治润心,

提升基层治理软实力

(十三)广泛践行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好用好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退役军人服务站、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共识。

(十四)加强道德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弘扬诚信文化,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弘扬最美精神,打造最美风尚,选树宣传道德模范、美德少年、最美杭州人、杭州好人等先进典型,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德尚善。

(十五)提高文明素养。认真落实《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培育时代新风新貌。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卫生健康、体育健身、科学普及、文化艺术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提高文明素质和修养。构建前端普遍服务、终端监测预警、末端精准干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卫生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五、强化智治赋能,

打造基层治理数智高地

(十六)强化基层数据源头治理。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健全基层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基层治理感知网建设,综合利用数字化感知和人工采集等手段方式,提升数据收集汇通共享水平。坚持用统一地址关联人、房、企、事等基本元素,完善基层数据基础架构,持续推进统一地址库共建与应用。推进全市数字化平台一体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国家、省、市级数据回流,根据需要和相应权限将基层治理相关数据实时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开放。全面实施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和评估,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数据要素赋能作用,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基层治理新需求和新动能。完善数据管理制度,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确保数据安全。

(十七)强化基层数治技术支撑。持续提升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算力、数据、算法、模型、组件等智能要素支撑能力,为研判分析、预测预警等提供要素保障。积极依托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应用,实现组件、工具等低代码复用、快速搭建应用,为基层治理应用开发提供强力支撑。实施数字化终身学习教育战略,构建数字素养和技能培育体系,创新数字化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持续提高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

(十八)推进基层数智场景应用。持续优化升级“一网通办”“一键直达”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让群众在家门口能办、在指尖上好办、在最短时间内快办。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应用体系,聚焦基层治理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不断创新开发推广基层治理数智应用场景,真正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加快推进“1612”体系与“141”体系贯通,并在基层有效落地,建立健全多跨、联动、闭环的基层治理常态运行机制,加快实现基层治理“一网智治”,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精密化水平。

六、强化人大职责,

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十九)加强基层治理地方性立法。聚焦基层治理的痛点难点,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房屋出租安全等基层治理重点领域立法。积极开展数字治理等新兴领域前瞻性研究和针对性立法,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十)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全市各级人大要围绕基层治理中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助残、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道路交通等方面问题,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加大监督刚性和针对性,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二十一)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人大代表分布面广、熟知基层情况的优势,引导人大代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当好群众意见的收集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综合治理的网格员。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治理重要阵地作用,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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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杭州人大发布,2022年12月21日

今日编辑 / 范姝含

责任编辑 / 戴晟昱

审稿 / 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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