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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警方通报“大学生偷外卖被刑拘”:系报复和占便宜

封面新闻 2020-09-20

封面导读

近日,一条“大学生偷外卖被刑拘”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7月20日下午,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发布了对此事的官方通报,经查,嫌疑人李某某大学毕业已两年,目前有固定收入,其偷外卖的原因,是一次外卖被人拿走后,产生了报复心理。目前,李某某已被取保候审。

李某某偷取外卖时的监控画面。图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


7月20日下午,侦办此案的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表示,“偷外卖”男子在南京有固定工作,因在租住小区订的外卖被人拿走,遂产生报复心理,从而多次偷他人外卖,并非像外界传言的“因饥饿偷外卖”。


通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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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称,2020年7月11日晚,雨花台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拨打110报警,称有人盗取其置于小区门卫的外卖餐食,且反映近期该小区外卖餐食多次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工作将嫌疑人李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12日将其刑事拘留。


经查,李某某(男,24岁,前期新闻报道中化名为“周某”)2018年毕业于湖南省衡阳市某大学,于当年来南京工作,
目前在南京某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其租住在雨花台区某小区。李某某父母和大姐在老家务农,二姐、三姐分别在北京、海南工作。


据调查及李某某供述,今年5月31日因其购买的外卖餐食在小区门卫处被人拿走,
遂产生报复和占便宜的心理,多次在上述地点盗取他人外卖餐食。综合案件侦办工作情况,并根据李某某家属申请,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某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此前南京雨花台警方介绍,近日雨花台派出所接到某小区居民小吴报警,称自己订好的外卖被偷。警方调查发现,偷走外卖的是某公司职员李某某。李某某供述,
今年5月,他叫的外卖被偷过一次,此后便起了报复之心,下班后看到小区门口的外卖,有什么就偷什么。大概一个月的时间,他偷了10多次,具体食物已经不记得了,每份外卖金额在10元至20元不等。李某某对自己多次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因李某某涉嫌盗窃,被南京雨花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江苏公共新闻、现代快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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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红

责编 胡瑶

审核 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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