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6岁女童受虐案”一审宣判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威使用暴力等手段多次故意伤害被害女童身体,致被害女童一处重伤、十处轻伤,且经鉴定构成多处伤残,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威与被告人刘某彦系同居关系,其在与刘某彦及被害女童共同生活期间,以殴打、体罚、冻饿等方式,长期、频繁对被害女童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其行为亦构成虐待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刘某彦身为被害女童的法定监护人,虽曾带被害女童躲避陈某威施暴,但终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防范,而是放任陈某威伤害、虐待并时而参与其中,其行为亦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在共同伤害犯罪中,陈某威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虽其认罪悔罪,但陈某威故意伤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且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在共同伤害犯罪中,刘某彦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罪,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综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对象、犯罪动机、手段、情节、后果、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惩处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经合议庭评议和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被告人刘某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某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佟某某人民币202767.35元。
此前报道:
去年5月,辽宁抚顺一起虐童案被曝光,六岁的女孩童童(化名)被亲生母亲刘某彦及其男友陈某威残酷折磨,致女孩满身伤痕,让人触目惊心。
据媒体报道,2020年2月至5月,童童与生母刘某彦及其男友陈某威生活在一起,其间,童童多次被二人虐待。2020年5月22日,童童因全身多处烧烫伤、手臂骨折被送到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并被医院下发病危通知书。
同年5月28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公安机关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有女童被虐待,公安机关立即受案办理,于次日凌晨将陈某威、刘某彦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调查,两人虐童手段极其残忍,先后对童童使用热水浇头、钳子拔牙、打火机烧嘴、钢针扎腿、喂猫粮等,造成童童全身多处烫伤、骨折。
案发至今一年多时间,童童身上仍留下不少伤痕和后遗症,要定期去医院复查治疗,每天还要服用大量药物。
父亲佟先生说,案发后陈某威家属从未联系过他,也没有道歉,他现在只希望能严惩两名犯罪分子,同时他还向法院提出了撤销童童生母监护权的申请。
对于童童的近况,佟先生称,孩子还在进行治疗,身上的疤痕偶尔会出现发炎、感染的情况,头上仍有部分地方没长出头发,嘴唇被烧破后部分脱落,现在也长不出来了。另外,童童的左臂因此此前骨折延误治疗,已经无法完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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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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