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黑衣人”围攻,卖甘蔗大爷大哭!官方凌晨发声
12月6日,在江苏南通街头一名老人骑车沿街贩卖甘蔗,被市容管理人员团团围住,车上的甘蔗全部被收走,老人急得大哭。
视频据青蜂侠
对此,老人孙女告诉记者,她看过视频才知道爷爷的遭遇,觉得这些市容管理人员做法太粗暴。
当地市民拍摄的视频显示,一群身穿保安制服的年轻小伙将一名老人团团围住,然后将老人自行车篓中的甘蔗全部拿走,老人急得痛哭。
视频还显示,这些人员的制服上印着“静通市容”字样,他们将甘蔗拿走后,扔到了贴有“静通市容”的车上。
7日凌晨,记者联系上老人的孙女张女士。她介绍,6日晚9时许,表姐发来上述视频,她才发现被收走甘蔗的是爷爷。
爷爷今年73岁了,平时在家务农,也种植甘蔗,这个时候正是甘蔗收获的季节。爷爷经常骑车,从通州区川港镇老家带着甘蔗四处售卖,事发的三星镇距离家不算太远。
“这些人员有没有权力没收甘蔗,这样算不算暴力执法。”张女士表示,现在她最担心的是爷爷身心状况。
6日晚,三星镇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
经核实,身着保安制服的为该镇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市容公司人员,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其现场处置过程简单粗暴,与约定工作要求格格不入。对此他们深感痛心,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行为给老人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
—— 评论 ——
黑衣人“抢甘蔗”事件:执法不能外包
相关视频截图
这些黑衣人有执法权吗?如果没有,他们有什么权力用暴力方式哄抢老人的甘蔗?这不是“缺乏温情”的工作态度问题,而是执法权不容“外包”的是非问题。
老人可能涉及到占道经营,但是违法应该由执法机关依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来纠正、处罚,一群黑衣人仗着人多势众强抢老人的甘蔗,算什么呢?
无论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的“扣押”行为,还是作为行政处罚措施的“没收”行为,我国法律都明确只能由执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来行使,不能够由企业的员工来“执法”,这是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明确规定。
相关视频截图
需明白,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基层的执法权也需要法律授权,它不能私相授受,也不能“外包”。当地政府与“静通市容”(江苏静通市容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购买服务,要求“静通市容”“按合同承担市容管理相关工作”。但是执法权是不能因为一纸协议授予“公司临时工”来行使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协管人员尚且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何况“第三方公司人员”?
政府可以购买服务,但权力不容由营利性的公司行使,否则就是越过了边界。
这次事件当中,要求一家公司事实上承担“公共管理”职责,去处理占道经营等轻微违法,是以违法处理违法。公司是要营利的,出于压缩成本等动机,必然施压一线工作人员,这些没有执法权的工作人员,在考核压力之下可能无所不用其极。相比老人被哄抢甘蔗,公众更关注的问题是基层执法权被一纸合同“外包”。
街头执法、查封、暂扣、没收等行政行为,不能由一家商业公司来行使,否则,即使街面干净了,也会让法治成最大输家,政府公信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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