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演员片酬,有变!
7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使用说明中提到:
演员片酬等劳务合同须以本人名义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不得为税后收入合同,不得以近亲属或其他与演艺活动无关的关联方个人名义签订咨询、策划等合同分拆片酬;
片酬等劳务收入,不得使用现金方式支付,不得以股权、房产、珠宝、字画、收藏品等变相支付报酬形式隐匿收入; 严格区分个人收入和工作室经营所得、公司收入; 演员聘用合同书应列明演员经纪公司/演员工作室与演员本人之间的酬金分配以及对应合同义务等情况。
往期推荐
近期热门视频
点“在看”,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