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新消息!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洪峤被执行死刑!

封面新闻 2023-05-19


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5月7日最新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此前报道<<<


2020年,江苏宝应一名女生在云南勐海失踪。警方调查发现,女生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0年8月3日,勐海警方会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将洪某、张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当日在勐海县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女生尸体。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女生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宣判后,洪峤、张晨光、曹泽青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0日受理该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2022年8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二审未当庭宣判,被告洪峤否认所有的指控,且“一直在患有精神病方面做文章”。2022年9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上诉人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盗窃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封面新闻此前报道


往期推荐



中国情侣巴厘岛身亡,法医透露更多细节!总领馆发声→

“挖呀挖”黄老师系专职特色老师,担忧网暴已请假回家

江西暴雨致29.3万人受灾,多地紧急驰援!现场画面→

近期热门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请关封面新闻视频
编辑 唐维灿
责编 王   萌审核 余   行

点“在看”,持续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