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死刑!
5月22日,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黄某南故意杀人一案,并于当日下午5时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黄某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某南不服判决当庭上诉。
封面新闻记者从湛江中院了解到,本案被害人陈某萍家属参与了本案旁听,被告黄某南家属未参加旁听。一审中被告黄某南认罪认罚,对犯罪事实不提异议,黄某南辩护人鉴于黄某南有自首和中止犯罪情节,请求对黄某南从宽处理。
本案宣判后,陈某萍家属表示,已放弃对被告民事赔偿要求,不会原谅他犯下的罪行,将继续要求判决死刑。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20岁的被害人陈某萍是湛江遂溪县人,生前是湛江市一酒店会议部员工。在街上持刀杀害陈某萍的,是她的前同事黄某南。【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该案起诉书显示,黄某南于1993年出生,高中文化,湛江市坡头区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黄某南在湛江遂溪县某公司工作。2022年3月,黄某南进入该酒店工程部任职电工,并于同年6月从该酒店离职。
案发前,黄某南长时间纠缠骚扰陈某萍,并曾一度持刀威胁其人身安全。2022年12月9日17时许,陈某萍在街上被黄某南持刀杀害。据起诉书披露,黄某南提前在陈某萍的电动车安装了定位器;被刺时,陈某萍曾向黄某南认错求饶,但黄某南没有收手。陈某萍一共被捅了16刀。此外,在产生杀害陈某萍的念头时,黄某南也产生了顺带杀死另外三位前同事的念头,动机是他认为三位前同事曾因工作、生活问题责骂、批评他,便记恨在心。为此,黄某南事先自制电人工具,并进行了“踩点”。杀害陈某萍后,黄某南潜逃,准备去电杀上述三名前同事,后在其姐姐的劝说下,黄某南才自首放弃作案。
据陈某萍的家属介绍,在5月22日的庭审中,黄某南仅在最后陈述阶段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当听到公诉人建议判处死刑时,黄某南可能“有触动”,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
被害人家属参加庭审后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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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王 萌审核 谢 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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