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副检察长潘某某被处分!
6月12日,网传绍兴市柯桥区某政府机关女干部金某被灌酒,送回家时已处于“断片”状态,引起舆论高度关注。刚刚,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一张“实名举报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等人聚餐,并致一人酒醉”的朋友圈截图引发网民关注。
经查,2023年6月2日18时许,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同事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餐费由潘某某个人支付),于20时许结束。餐后潘某某与聚餐人员等3人送金某某回家,于20时40分左右送至所住小区并联系其丈夫,21时15分左右其丈夫接上金某某。
鉴于潘某某等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此前报道<<<
近日,网上出现了一则信息:绍兴市柯桥区某政府机关女干部金某被灌酒,送回家时已处于“断片”状态。6月12日,此事被多家媒体报道转发后,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记者了解后发现,这则信息来源于当地一些网友的微信朋友圈截图——该朋友圈截图中,疑似金某丈夫对金某的相关领导和当晚的酒局进行了实名举报。
截图中提到,柯桥区某政府机关领导,带着其下属金某和另一单位的几名政府工作人员吃饭时,以“谈工作”为由,将金某灌醉。之后,该领导于当晚9:30将金某送回所住小区楼下大堂,致歉后离开。朋友圈配文还附了一张金某侧卧睡在沙发上的照片。
6月9日,为求证此事,记者曾致电了涉事领导。该领导回应称:“这是误会,对方已经删除了这条朋友圈动态,不存在灌酒这一情况。”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当事人金某。她表示,不方便谈论此事。
同一天,柯桥区纪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朋友圈)是上周五(即6月2日)发出来的,周六(即6月3日)纪委就已经介入调查处理了,并已经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区委办了。”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具体调查结果,需要向区委办或宣传部进行了解。
来源:笛扬新闻、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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