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拐33年后手绘地图寻亲”案一审宣判!
据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2023年6月13日,盐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拐卖人口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拐卖人口罪判处被告人贺某奎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被告人王某元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各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伟经济损失5万元;驳回李某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1989年12月5日,被害人李某伟(时年五周岁)在家玩耍时,被贺某奎、王某元二被告人诱骗至四川省筠连县。后被卖至河南省兰考县城关乡。案发后,李某伟亲属寻找未果。2022年1月,通过 DNA比对后,李某伟与其生母相认团聚。
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奎、王某元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拐卖人口罪。根据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报道<<<
5岁时从云南昭通盐津县被拐至河南开封的男子李景伟(本名黎方富),33年后通过手绘地图找到妈妈,此后返回昭通盐津县生活。李景伟被拐卖一案于2022年12月14日在昭通盐津县人民法院开庭。
李景伟和他的手绘寻亲地图
记者从现场直播获悉,该案一审择期宣判。庭审上当年曾参与拐卖李景伟的人员贺某奎和王某元对其道歉,李景伟说自己并未接受。
直播显示,法院门口还有不少寻亲家长赶来,对着镜头描述自己丢失孩子的特征,希望能扩散寻子信息。直播中,李景伟表示,自己电话通知了妈妈此次庭审消息,并将去往父亲的墓地祭奠,将这个消息也告诉他。
李景伟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起诉状提到,1989年12月初,贺某奎至盐津县牛寨乡新华村银厂坝留宿于被害人李景伟(时年 5 岁,原名黎方富)的叔叔家,准备将李景伟偷到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以500元卖给王某愉(已死亡,曾用名王某渝)。
1989年12月5日,贺某奎见李景伟在家玩耍,便将李景伟诱骗至李景伟家背后的公路边,被告人王某元受王某愉(渝)安排骑自行车到该公路边,三人共乘一辆自行车到筠连县,在筠连县城将李景伟交予王某渝,李景伟后被卖至河南省兰考县城关乡。
李景伟告诉记者,自今年5月回到老家后,他一直和母亲留在当地,曾经的老房子已经不复存在,为了生活,他做起了直播带货,帮助推销盐津本地的土特产。
据此前报道,2021年,李景伟在看到郭刚堂、孙海洋寻子成功后更坚定了寻亲的念头,仅凭印象花十分钟画了一幅老家的手绘图并发布在网上寻亲,以为要用上好几年,没想到不久后便找到了云南昭通疑似生母的信息。
2021年12月29日认亲后,李景伟和母亲在河南生活了一阵子,此后辞去广东的工作,在郑州一家工地干活。他说,在他被拐之前,他的堂姐、姑姑也分别于14岁和13岁时被拐,被卖给了大他们二三十岁的“老头子”,他们的父亲也在寻亲过程中被打受伤后去世。
后来,李景伟的母亲在河南定居、再婚,她的大女儿、二儿子、二儿媳接连因为意外去世。2021年,她11岁的孙子,也因意外身亡。李景伟说,这些遗憾成了母亲抹不去的心结。
来源: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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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王 萌审核 余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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