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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事关你的年终奖和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8月28日公布延续一批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相关政策执行至2027年底
具体如下
一、对符合规定的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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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予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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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个人,允许其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或选择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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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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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8月25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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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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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王 萌审核 余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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